《一支不着调的乐队》精彩章节-免费试读
成长的道路上总会发生许多有趣的事情,让人难忘。期间,或有伤感,或有喜悦,或有迷茫,或有希望……。当经历完以上种种五彩缤纷的故事后,我们便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长大了。那年的夏天,怀着对音乐的热爱,对组乐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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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可能只是一个梦,是关于我羞涩青春的那个梦。
有时,我甚至会怀疑那些事情,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在那个夏天……。
整日游荡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眼看快要耗尽了自己的青春,拼命想去拽住时间的痕迹,却又于事无补。
终于有一天,厌倦了流浪的生活。我回到家里拿起笔,用文字把发生过的事情记录下来,想让它们永远地停在纸上。
我叫潘笑争,是这故事里的主角。在那年的夏天,刚好二十岁。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脑袋里老爱幻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处于这个年龄,大多数人要么继续读书,要么就去寻找工作。而我选择了与两者截然不同的另一条路。
从小就喜欢音乐,随着年龄的增长由喜欢转为迷恋。开始是流行歌曲,中学的时候接触了摇滚乐并为之疯狂。曾和校园里的好朋友们满怀壮志,打造了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十六岁,拥有了平生的第一把吉他。三年以后,由民谣转攻电声。大把的钞票投进去不少,可技术却止步不前。说实话,弹奏的水平连我自己也不敢恭维。
转眼间结束了学校的生活,昔日的伙伴们一个个走上正途。到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和我一起再谈理想、组乐队了。
孤零零的,只剩下光杆司令在摇旗呐喊。我也曾劝过自己,去做一个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可又不甘心。
有人说,年轻就是资本。趁着自己现在还是个“超级富豪”,我便闷头闯进了北京城。
去全中国的文化艺术集中地,碰碰运气吧……。
(正文)
天暖洋洋的。
但愿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不会再来光顾。老天爷,我随身带的行李可不多。
刚过完元宵节,一刻也没再耽搁。买了张火车票,便兴冲冲上路了。老家里实在呆不下去,周围的人都是忙忙碌碌,就我一人游手好闲的像个废物。
首都,我来了。
这儿可真大,大的似乎让人找不到北。囊中羞涩,只能选择性地住在了海淀郊外。
寻到一处叫土井的地方来落脚。租金便宜,每月只需一百五十块钱。房东大姐是个裁缝,为人挺和善。挑了间向阳的小屋,稍作收拾便搬了进去。
租房的位置相对偏僻。每天都要起老早,赶第一班公交车进城。就这么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挨过了半个月。
每天不停地寻找。在迷茫中,寻找着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
照这样找下去,坐吃山空、卷铺盖走人是早晚的事情。虽说也接触到几支乐队,结果却差强人意。不是我嫌他们太轻浮,就是别人嫌我的技术太臭。
这一天,我又在附近的小街上乱转悠。隔着老远,就听到前面有人在嗷嗷吵架。
“你算哪根儿葱?跑这儿装流氓兔来了!赶紧的,撒丫子滚蛋……。”
“不讲道理……是你倒车……给、给我撞坏了……都刮花啦。”
“哎呦喂!什么花呀朵呀的,您那是奔驰还是宝马啊?倒车还能给你刮花了!”
挤上前一瞧,是个身材瘦弱的男孩。他的年龄应该还没我大,长相有点儿寒碜。一辆破单车停在路边,被改装过的黑出租倒车给撞倒,骨碌了一地的碎零件。估计单车的伤势不轻,极有可能面临报废。
男孩拦在路中央,正与黑车司机相理论。开车的主儿是蛮不讲理,一脸的坏相。我担心,傻小子怕是要吃亏。
“松手,不然老子废了你!”黑车司机在恐吓。
“赔我单车!”男孩不依不饶。
“叭!”冷不防,他挨了重重一记耳光。
男孩的脸立马胀得通红,很像是超市里促销的蛇果。“打折的商品”等待有人前来光顾,在阵阵寒风中独自飘曳。我看不下去可又帮不上忙,只好是拔腿走人。
“咣!”又是一声闷响传来。小孩子哪儿能敌得过大人?转眼就被踹到了地上。
“琴、琴……你别碰!”
顺着男孩急切地呼喊,我注意到路边还丢了一把木吉他。如此看来,挨揍的小兄弟和我也算是同道中人了。
眼瞅着坏司机要一脚踩在琴上。这个举动,瞬间刺痛了我敏感的脑神经。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勇气,脑门上热血一涌,跑到跟前猛踹上一脚,然后又狠狠放出几拳,招招打在了坏司机的要害上。
别怪我下手黑,跟这种人你没法讲道理。不过单凭我这幅小身板,直接上拳头可能封不住他。弄不好,再落得和小孩一个下场,那可就得不偿失啦。
所以必须偷袭,手脚并用。
一通招式耍下来,感觉浑身上下都在不停发抖。坏司机被打懵了,愣在原地显得十分忌惮。我这人有个毛病:跟人干架要是输啦,全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越打越猛;可如果占了上风,就浑身发软一点儿劲都使不出来。
男孩被突如其来的情形给吓傻了。他一屁股蹲在地上,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我也不说话。
坏司机可醒过神来,倒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指着我们连连后退,嘴里还不住地叫骂:“孙子,有种就跟这儿等着。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们……。”
担心坏司机再有同伙冒出来,我急忙拽起男孩,冲他喊出一个字眼儿。
“跑!”
“琴!”
真是服啦,你小子是猪脑子啊!这节骨眼上保命要紧,哪儿还顾得上什么琴呐。没办法!我拽起小孩,小孩又拽起他的琴,我们一溜烟地跑哇。
若论逃跑,本人挺有经验。你只能钻小道,不能跑大路。不然,被人家一逮一个准。但是我忘了,这儿是北京城并不是我老家。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
两个人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撞。跑吧,总比杵在那里干等着挨揍强。合着该我们俩倒霉,带他跑进了一条死胡同出不去了。
“坏喽!真对不住。”用手撑着膝盖,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身旁的男孩体质倒还不错,呼吸的声音平稳有序。只不过,从他惊慌失措的眼神里流露出了恐惧,像是只被枪打中的兔子。
贴着墙根儿听听,好像没人追来,可又不敢原路返回。就这样,一直猫在胡同里。趁喘口气的功夫,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旁边这位落难的小兄弟。
他身材削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个头上比我要高些,假以时日或许还会有突破。皮肤白皙,没经过风吹日晒,嘴角边长出一些毛茸茸的小嫩芽来,与其说那是胡须,我倒觉得更像是汗毛。一脸的稚嫩,年纪不过十七、八岁,正值花雨之季。
只可惜,这朵花儿盛开的并不鲜艳。
脸上的五官,若是单挑出来看,还能勉强凑合。组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便不那么舒服了。稀疏的眉毛又细又平,眉心间的空隙过大,让人无法联想起他紧锁眉头时的样子。一双小眼睛眨了又眨,显得空洞没神。老话儿不是说:大眼没神,小眼聚光吗?
回想起刚才的经历,让我有种想笑地冲动:“哥们,咱俩也忒怂了。明明是咱们有理,你说跑个什么劲儿呀?”
“车呢?”
答非所问,令人无语。
“算啦!就你那辆破单车,估计都没法修了。”
“得捡回来。”
“还去?”我瞪大了眼睛,如同打量一位天外来客,“刚才,躺在地上的不是你呀!是不是挨揍还没挨过瘾?”
“琴呢?”
男孩伸长脖子四下转了两圈,低头才发现脚下的吉他:“哦,在这儿呢。”
“我说兄弟,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我摇头一阵苦笑。面对这个思维始终跟不上节拍的家伙,真心感觉挺佩服他了。
“没病,就是反应……有、有点儿慢。”
“我叫潘笑争,你呢?”
“我叫欢乐。”
就你,还欢乐呢?瞧一副愁眉苦脸的倒霉样儿,活脱脱一个“欢痛苦”还差不多!
欢乐,是来BJ后我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兄弟。不对,应该说是“迷弟”才更确切。
“你喜欢弹琴?”我试探着问。
“人在琴在,琴毁人亡。”欢乐一本正经地回答。
“嘿,也没那么严重吧?”
越来越感觉他有病了,是大脑不正常的那种毛病。不过,平时也没人搭理我,就想趁此机会和他多聊一聊。
“我呢,是刚来BJ。喜欢音乐,没事的时候也爱弹弹琴、听听歌。可惜技术臭得很,现在正四处寻找乐队,一直也没碰上志同道合的……。”
“有决心……你就一定会、会成功!”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握紧了拳头,一副铁骨铮铮的样子,从那双没神的小眼睛里似乎能挤出火花来。
“是啊,会成功的。”我随声附和。越来越感觉他不像凡人。还是先想个辙,抓紧离开为妙。
“我家……在西二旗。”欢乐掰着手指头对我说,“有空来找我……咱、咱们谈谈。”
“我是在土井村租的房子,你有时间也可以来找我玩。”
“一言为定。”我们相互许诺。
我决定翻墙出去。看样子,欢乐还惦记着他的那辆破单车,一时半会儿且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