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仿生人与铁锅炖大鹅

黎潮 1万字 402人读过 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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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第4章 答题4

更新时间:2023-06-29 10:56:31

《丧尸、仿生人与铁锅炖大鹅》精彩章节-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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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不错。

风和日丽,不冷不热的。

其实自从十年前爆发丧尸潮,地球的气候是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好了。

所以说人类才是地球之癌,这话一点也没错。

孟红琥一大早起来就在地里忙活,浇水、施肥、除虫、挖土豆、摘豆角……

今天是星期一,是这座避难所的外勤队每周一次出征清理附近丧尸的日子。

作为避难所食堂唯一的厨子,今天孟红琥得给即将凯旋归来的队员们准备一道大菜。

铁锅炖大鹅,这是她的拿手菜。

“红掌,你已经十五岁了,也吃过见过了,来世上走一遭,不亏。”

孟红琥一边磨刀,一边对躺在地上被她捆住翅膀和爪子的大白鹅说。

大白鹅:“鹅!鹅!鹅!”

“好鹅子不能骂脏话哦!”

菜刀已经被孟红琥磨得能映出倒影,一阵风吹过,吹起她的长发,几根发丝从刀刃上拂过,吹毛断发。

孟红琥拎刀起身,弯腰抓起大白鹅放在菜板上,正要抡刀朝鹅颈剁下,厨房窗外忽然一个人影闪过。

这个时间,避难所的孩子们都在上课,出不了外勤的老弱病残也不会在外面瞎溜达。

刚才那人影走路摇摆踉跄,像极了丧尸。

砰!

厨房的门被撞响了。

孟红琥毫不犹豫,抓起刀就打开了门,看来人面孔陌生、浑身是血,她立刻扬手把菜刀朝他头上砍去。

咣!

男人的光头上只出现了一个白印,孟红琥手里的菜刀却卷了刃。

不是丧尸,丧尸的头比活人还脆,孟红琥作为千刀流弟子,杀丧尸向来如砍瓜切菜。

“脑壳真硬啊,什么材料的?”孟红琥踮脚上手去摸男人的头,是热的,还有一层毛毛的发茬,手感上,就是颗普通人类光头。

“红掌,比你老公脑壳还硬,上星期宰你老公,可费了我老劲。”她笑着回头对菜板上的大白鹅说。

大白鹅:“鹅!鹅!鹅!”

不是丧尸,孟红琥就不紧张了。

准确的说,不管来者是丧尸还是恶人,她都不怕,她唯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她不怕这件事。

孟红琥是孤儿,自幼在千刀流习武,天赋过人、性格讨喜、模样可爱,十岁时就被师父认定为千刀流下一任掌门,气坏了一众师姐师兄。

但她刚在门派里横着走了几天,丧尸潮就爆发了。

第一轮冲上前线保卫人民的当然是手握热/兵器的军队、警察,但子弹大炮对丧尸的杀伤力却没有想象中大,人们发现,唯一能彻底杀死丧尸的方法是一刀劈开丧尸的脑袋,让它们的左右脑分离。

千刀流素来以刀法精准、变幻莫测著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丧尸潮刚爆发后不久,师父就率领众弟子下山救世,九年里,斩杀丧尸无数,代价,亦惨烈异常。

一年前,师姐被丧尸咬伤后,孟红琥成为了千刀流在世的唯一传人。

师姐在成为丧尸前,笑着喊了她一声“掌门”:“小掌门,活下去。”

一刀把师姐的头颅一分为二后,孟红琥千刀入鞘,拎起菜刀做起了厨子。

她炖大鹅,不管丧尸滔天。

在末世里当后勤,才是最安全的。

男人仍呆呆傻傻站在厨房门口,但睫毛浓密的眼睛眯了起来,嘴角也微微勾了起来,像只大猫一样,似是很享受被摸头。

孟红琥把男人拉进厨房,找了个板凳让他坐下。

男人不是丧尸,这让她省事不少,不然又得想法设法藏尸体,如果让避难所的人发现她不光能杀鹅,还能杀丧尸,他们肯定得逼她加入外勤队。

“你是个什么东西?”

孟红琥坐到男人对面,问道。

“我是人……吧?”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干净有磁性,就是有点傻。

“人哪有你这么硬的脑壳,你是仿生人吗?”孟红琥查看了一下男人身上的伤口,确定是被丧尸咬伤无疑,有些伤口已经结痂了,他仍没有变异,绝对不是人类。

孟红琥刚出生时,机器人就已经普及了,到她五岁时,仿生人也被发明了出来,仿生人和人类外表无异,受伤也会流血,伤口也需要慢慢愈合,也要吃东西,也要上厕所,

和人类唯一的区别就是,仿生人的行为逻辑是建立在阿西莫夫的“机器人学三定律”上的,所以仿生人一旦认主,就会对主人十分忠诚,至死不渝。

但现在机器人和仿生人都很少见了,早在丧尸潮刚爆发时,它们中的大多数就为了保护主人被丧尸撕咬成破铜烂铁了。

所以这还是孟红琥第一次见到全乎的仿生人。

千刀流穷得底掉,她师父又抠,门派里长年只有一个型号过时的打扫机器人。

在此之前,孟红琥见过的唯一一个仿生人是这家末世避难所的学校老师——一位仅剩下一颗智慧小脑袋的女性仿生人,大家都叫她“方老师”。

据说仿生人也分很多型号,像机器人一样,型号越新越好。

“你是什么型号?”孟红琥好奇地问。

“我不知道。”

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说不定是个陈年尾货。

孟红琥让他站了起来,脱掉了他身上那件像手术服一样的白褂子,把他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没发现产品编号,人类男性该有的东西他倒是一样不缺。

“红掌,他比你老公大。”孟红琥回头对大白鹅说。

大白鹅:“鹅!”

对着一个仿生人,孟红琥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帮男人处理了伤口后,她回厨房后自己的房间拿了一套衣服。

孟红琥个子高,衣服也都是宽松款,男人穿她的衣服还算合身,就是衣袖和裤腿都稍短了一截。

“你有主人吗?”孟红琥期待地问。

她每天一个人给几十个人做饭,其实挺累的,一直都想要个帮手,但又怕被人不小心发现自己的战斗力。

但仿生人就不一样了,一旦认主,比猫都乖,而且谁也没办法把他从她身边抢走。

“我不知道。”

说这话时,男性仿生人的肚子也跟着响了一声。

他刚才应该就是闻到厨房的饭香才过来撞门的。

孟红琥用大白鹅昨天新下的蛋给仿生人做了个鹅蛋炒饭。

接过饭碗,仿生人埋头就吃,但刚吃一口就露出了厌恶的表情:“腥。”

嚯,区区一个仿生人,还挑食。

孟红琥脾气好,把鹅蛋炒饭回锅加了点醋,再把饭碗端到仿生人面前时,这家伙抽了抽鼻子,高兴了。

“你有主人吗?”孟红琥把碗拿远,循循善诱。

“有!你就是我的主人!谢谢主人!”

虽然有点傻,还挑嘴,但总算识趣。

孟红琥满意地点头,把炒饭递给了仿生人。

“你叫什么?”孟红琥问。

“我不知道。”一问三不知达成。

孟红琥记得他那件白褂子上有个“7”字:“那我以后就叫你阿柒,好吗?”

“好的,主人。”

阿柒答得极敷衍,说完继续埋头干饭。

时间不早了,再不做饭就来不及了,孟红琥暂时不再去管阿柒,重新磨刀,准备杀鹅。

就在她又一次朝大白鹅的脖子举起菜刀时,街上出现了脚步声,零零散散,和早上出征时的浩浩荡荡大不相同。

孟红琥迎出去,果然,早上出去了30个人,现在只回来了5个人。

“林队,出事了?”她问。

外勤队队长林嘉点头:“嗯,山下来了一大群丧尸,除了我们五个,其他人都被咬了。”

林嘉脸上除了挫败,并无太多悲伤,末世十年,人们对生死早已麻木,这座避难所虽然靠地形优势已经维持了一年多,但被丧尸攻溃是早晚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时,阿柒也捧着饭碗跟了出来,看到阿柒手腕上的伤口,林嘉立刻从背后抽出了刀,同时把孟红琥护在身后。

“他是个仿生人,不会变异的。”孟红琥赶忙解释。

“仿生人?不像啊。”林嘉怀疑地上下打量阿柒。

确实,仿生人都有着年轻漂亮的面容和完美的身材,阿柒的面容虽然也剑眉星目俊朗不凡,但却多少有些沧桑颓废,不像刚刚20出头的样子。

为了力证阿柒的身份,孟红琥用手里的菜刀刀背朝阿柒头上“咣咣”砸了几下。

“他确实长得老了点,还傻乎乎的,可能是个残次品。”

听着这动静,林嘉想不信也不行,她摸了摸下巴:“个子倒是挺高的……”

孟红琥知道林嘉是什么意思:“他已经认我当主人了!我打算让他在厨房给我帮厨!”

避难所不养闲人,但凡有把子力气都得出去杀丧尸,她得浇灭林队长这危险的念头。

看孟红琥这惊慌失措的样子,林嘉笑了:“好啦,吓吓你还急了。你呀,就是胆子太小了。”

“没办法,人家就是一看见丧尸就吓得走不动路嘛。”孟红琥熟练地装出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软妹模样。

林嘉又气又笑,伸手捏了捏孟红琥的脸颊:“好啦,我的小厨娘,赶紧给我们做点吃的吧,人少了,不用做大菜了,随便做几个快手菜就行了。”

“诶!好嘞!”

孟红琥招呼阿柒回了厨房,一关上房门,她便乐颠颠地去解了捆大白鹅的绳子。

“红掌,今天是你的好日子!”

孟红琥从小和大白鹅一起长大,对这只被她起名叫红掌的母鹅其实是很有感情的,但她是从不内耗的性格,该装就装,该怂就怂,该杀鹅就杀鹅。

大白鹅扑棱着翅膀飞下灶台,朝孟红琥腿上狠狠啄了一下。

孟红琥理亏,老实挨啄,等大白鹅撒完气,扔了两片菜叶子给它。

手起刀落,一颗圆白菜被孟红琥切成了细细的菜丝,她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了。

丧尸潮越来越近了,这座避难所已不再是能久留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