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回家的感觉真好10(1 / 2)

一向冷清、沉寂的驸马府,许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瑞兴十七年上元佳节,祺国皇城,驸马李暮枫府上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下人们说笑着进进出出,他们忙碌着、准备着。

“柳嫂,少爷最爱吃的莲叶羹你预备下了吗?眼见着少爷快要到家了,你怎么还在收拾那只鸡啊!”

“不收拾哪行啊,周大娘,少爷万一想酸笋鸡皮汤吃了呢!”

“早起问我的那莲叶羹的银模子,你找着了吗?”

“找着了,自打上回袁小六偷了厨房的金银家伙以后,费大娘她们管得可小心了,早就收到前面库里放着了。”

厨房,烟火气的地方。得知少爷今天回府的厨娘并老妈子们,比平时的上元节更加卖力。一大清早就开始叮叮当当忙个不停,张罗着小少爷最爱吃的东西:

什么胭脂鹅脯、豆腐皮包子、糟鹅掌鸭信、火腿炖肘子,大凡这些费功夫的菜肴,总要提前预备的。总之,能想到的少爷爱吃的东西,公主夫人早早便吩咐了厨下,让他们天一亮就开始准备。

那些平日里惯着少爷的厨娘们也是喜得无可不可,她们知道,那位小爷打今儿起,就学成回来、在府常住了。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出去采购的小幺儿,找遍了东西两市,听闻时令尚早,今年的香椿还未上市,便忍不住跺脚骂了起来:“什么好东西,恁般精贵!现拿着钱也买不着,若不是少爷爱吃,我还不稀罕呢!”一面骂,一面走,气冲冲地往地上啐了一口接道:“不识好歹的东西!”

少爷的书房内。原本跟着少爷的书童亲茗,早就把几案打扫得纤尘不染,又和大管家李安计议,从城中最大的华夏书局那里,淘来了不少据老板说都是前朝孤本的好书,恭恭敬敬地摆在案几前和书架上。听管家说,少爷这几年,跟着山野隐居的巨儒学了不少的大智慧、大才情,亲茗总担心书房前有的书卷已经不够用了。

自然,亲茗没有忘记少爷给自己取这个名字的含义。上元节一大早,他便跑到东街最大的茶室,买了最好的龙井。这是少爷最爱的茶了。少爷以前总是常说:“要读好书,离了茶是不行的。”仿佛只有这龙井的热气才能把书里的东西给蒸出来似的。

但是,这些大道理他不懂。他只知道,因为自己年纪小,少爷当年才没有带着他一起外出游学的。这些年,都是护院李贵师傅跟在少爷身边服侍着。他不服气,心想,年龄有什么的。看着每次少爷回来都满面风霜的样子,亲茗很心疼;他曾多次求管家和老爷说说,换自己来照顾少爷。可是,不知怎的,管家只不答应,海说自己这么个小猴儿连照顾好自己都成问题。

现在他长大了,少爷也回来了。总要更加用心地服侍照顾才好,这样,下次少爷再去游学时,肯定就会带着他了。亲茗想着想着就咧嘴笑了起来,仿佛他已经跟在少爷身边,看见了外面的那个精彩世界似的。

少爷之前的卧房已然换上了各样的新装饰,床也换了,上面的雕花改成了少爷最喜欢的山溪垂钓图。元亨祥新做的被褥拿来之后,袭人,这位少爷最喜欢的大丫头,因嫌被上的绣面太俗气,便把宫里送来的锦缎裁了,伙同晴雯、爱月几个,慌忙赶制出了一副小猫扑蝶图,把原来老气横秋的青翠山水给换了下来。

少爷说,“卧房就一定要很温暖才好”。所以,这几个时常跟在身边的丫鬟比谁都清楚,看着那样的冷清色调,少爷是无论如何也躺不下去的。

马厩之中,马倌儿蔡二早就把少爷最喜欢的那匹珍珠白马洗刷了一遍,换了新的马掌、辔头,那身俊秀的毛色,在太阳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就连白马本身,仿佛也因为即将归家的少爷,而显得骄傲自豪、趾高气昂。自从上次耍钱挨打之后,蔡二老实了许久,平时更变着法地哄着家里的这位小爷儿开心。不为别的,他清楚得很,这位小郡王,那是老爷夫人的心头肉,只要把他伺候好了,那绝对吃不了亏。一手“曲线救国”的花牌,打得好极了。

赶制灯笼、准备花火。少爷是最爱热闹的,小时候,他最开心的就是过上元节了。他总喜欢带着下人们自己做灯笼,说外面买的终究不能照着自己的心意来,上面不是酸腐打油诗,就是些梅兰竹菊类的俗画。

而家人们也确实更加喜欢少爷带着他们自作的灯笼。少爷在糊纸上画的东西,他们虽然从未见过,却又都喜欢得不得了:蓝白色带着小铃铛的没手猫、两只眼睛突出,看着长相奇特,穿着红蓝两色贴身衣服的怪人;一只可爱的黄色松鼠,尾巴上挂着不和谐的闪电一样的东西;夹着肉和菜的浅棕色馒头片;顶上铺了一层肉、菜和佐料的烤馕……

也正因如此,做灯笼成了驸马府每年都会有的保留节目。至于烟火,那更是少爷打小就喜欢看的东西。只是从前的他,并不喜欢别人陪他一起看,可是打从五岁那年丢了一回开始,每次放烟花时,他都跑着跳着把所有人都叫到庭院里来;他还说:“开心的时候,就应该是所有人都在一起的……”

是的,所有人都在一起。家人们从这个孩子身上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感觉。他从没把他们当下人看,从来不让人给他下跪行礼,这样没架子的小郡王,他们从没有见过。

“少爷变了很多呢!”那些陪他一起玩耍的小丫鬟们总这么说。还未离家的那些年,少爷常常逗着她们顽,可是小时候那会子,他却总喜欢一个人呆着,始终揣着郡王的架子,家人们稍有怠慢,他便面露不悦,斜着眼睛看他们,直到他们认错求饶方罢。

可能是长大了吧。少爷真的像变了个人似的,他给他们讲白雪公主和小矮人,讲灰姑娘,讲一个卖火柴的可怜小女孩的故事……

他陪他们一起哭,跟他们一起笑。说到笑,这位少爷更是别出心裁地发明了一种叫做“相声”的东西,还常常拉着府上的侍卫一起表演。大家至今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家里下人那么多,他却偏偏选中了老爷的那位木讷侍卫陪一起说相声。

后来,丫鬟晴雯实在憋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嘴。哪知少爷听后,只咧着嘴,仿佛敷衍似的回答道:因为他叫“于千”,这个名儿起得好,听着像干这个的。

等到晴雯把这个回答告诉所有带着相同疑惑的仆从之后,大家伙也是同她一样不解,“于千”到底跟“相声”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不管怎样,那些说段子、讲故事、做灯笼的美好回忆,让阖府的家人们都爱坏了这个讨人喜的少爷。所以,一个多月前的腊八节气那天,当管家把少爷学成归家的消息告诉众人之后,整个李府都跟着沸腾了起来。

当然,这其中最开心的,还要数驸马和宁佳公主夫妇。

申时三刻,负责在街口等候接应的小厮们,飞奔来报,少爷和李贵到了长顺街口了。

老爷夫人闻言,登时起身,赶来门前迎接,恨不得下一秒,就能见到思飞这孩子。自从十二岁离家,这孩子让他们毫无盼头地等了五年,他从无知懵懂的少年,慢慢成长为潇洒出尘的公子,这样的蜕变当中,有多少痛苦煎熬,孩子这些年到底受了多少罪、经历了多少磨难,他们光想着,便觉心疼不已。

与此同时,坐在马车里、即将进府的江岚,也是心潮彭拜、感慨万千。

皇城西街还是一样的繁华,熙熙攘攘的街巷当中,各家各户都挂起了各种形状、各种样式的花灯。接头结尾的空地上,早已经堆满了各色烟花爆竹以及外观奇特、体形硕大的颂圣灯笼。这是那些世家大族和巨富皇商们的手笔。因为家中管着户部,所以江岚知道,每年的上元佳节,这些巨贾、大族都会举办赛灯会,彼此之间相互攀比炫耀,其实,不过是打着欢庆太平、称颂当今的旗号,大把的花银子罢了。而这样做的原因,一是为了讨个虚名彩头,以求在当朝官员的心目中留个好印象,好在次日开始的皇商招标会上,搏一个财力雄厚、忠君亲民的好名声。

毕竟,天高皇帝远,想要证明自家的忠心和实力,只能拿银子说话,这也是没柰何的事儿。

当然,自从三年前李暮枫蒙圣恩迁任户部尚书,也即当今天子的财务大臣以来,江岚便愈发清楚,这样散发着铜臭的无趣灯会,一多半那是办给自家看的。

偏生他就是生了一颗愤世嫉俗的心,知道越是谦恭的姿态背后,掩藏着的嘴脸就越丑陋,所以他从不爱往这市井灯会力掺和。

时光飞逝,自打江岚到这个世界之后,又过了十二年时间。这十二年间,虽然与这儿的“家人”聚少离多,但是每次回来省亲的日子,爹娘的关心、疼惜、担忧,一点一滴细节上的照顾,都让他感到无比地窝心。寸草之心,无以报春晖。虽然自己只是偶然继承了这幅皮囊,但这副皮囊的父母,却是真的把他当亲儿子看待,他们用全部的心力和爱在疼惜、护佑着这个嫡子。一念及此,原本感性的他,忍不住滚下泪来。他想念还在那个世界的父母,只是眼下,无论多么思念,都无法到膝前尽孝了。不知道就这么消失之后,自己的爸妈会怎样的伤心与绝望。

将心比心,想到这里的江岚意识到,这边的公主与驸马也是一样的,他也是他们唯一的依靠和唯一真心疼爱的人。反正一时半会终究也回不去了,江岚咬咬牙,在心里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今番回来,他要把江岚的身份先放到一边,全心全意地做好一个儿子,一个名叫李逸、备受父母疼惜的好孩子。”

马车缓缓行驶着,终于在灯笼高挑的驸马府前停了下来。江岚擦了擦脸上未干的泪痕,当透过车窗看见门口焦急等待的驸马和公主夫妇之后,他不待搀扶,便立即翻身下车,急冲冲扑到二老面前跪倒,大声哭道:“爹娘在上,孩儿思飞回来了。”

公主闻言,喜极而泣,眼泪流个不住。李暮枫慌忙拉起,柔声说道:“孩儿莫哭,回来就好。”

公主也赶忙以袖拭泪,上来拉住这个虽只半年未见,但却朝思暮想的孩子,说了声:“倒比先长高了好些。”

管家李安见这一家子站在那里,哭一会笑一会,只不进府,虽不好打扰他们天伦团聚,却又忧心主子们因天寒受凉,于是便硬着头皮上前回道:“老爷夫人,外面天冷,少爷又舟车劳顿,仔细着了凉。还是快进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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