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轩儿绝非池中之物(2 / 2)

李明轩笑道:“史书之中,这等例子,比比皆是,严嵩父子替嘉靖帝捞银子,一百两中,皇帝五十两,他父子五十两,因此坐稳了首辅宝座。”

“我看当今圣上,年纪虽幼,却有嘉靖帝遗风,谁能捞到银子,谁就是朝中最有权势的人。”

林致远点了点头,心中不借银子的念头,又淡了几分。

“至于经商之道,无非就是奇货可居、低买高卖而已,我听闻福州府闽县南台达道铺,有一人名叫陈振龙,他随商船赴吕宋经商,见当地朱薯遍野,于万历二十一年,密携薯藤,回到福州。”

李明轩又说道,“当年,我福建省大旱,五谷少收,巡抚金学曾试种吕宋朱薯,可充谷食之半,从此,我八闽父老乡亲,又多了一道主食。”

“在海外,如朱薯这种奇珍异物,数不胜数,只要熬过海上风浪和凶险,赚到银子并不难。”

朱薯,就是番薯,也叫地瓜,这玩意儿,吃多了尽放屁,但能吃饱肚子,又不挑地,旱涝保收!

后来的康乾盛世,也被戏称为地瓜盛世。

可惜明朝末年并没有大规模推广到全国,要是早些种到陕甘一带,造反的农民,能减少一大半!

林致远听外甥说得头头是道,并点出了经商之道的核心,那就是“奇货可居”,皱了皱眉头。

他最反感的,就是夸夸其谈之辈。

李明轩说的道理没错,却没有任何一点实际价值!

看到舅父皱起眉头,李明轩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在泉州,买上丝绸、茶叶、瓷器、漆器、茯苓、棉布、麝香、胭脂水粉、砂糖、珍珠等物,许以税使太监张坚一成干股,再献给魏公公四成实利!”

“出海后,直奔香山澳,卖掉船上货物,买上佛朗机炮、西洋火铳等物,南下暹罗,若能买到黄铜、沉香、降香、苏木等物,就买,买不到,就抢。”

“出了暹罗,再南下望加锡等地,卖出当地急需的黄铜,买上胡椒、檀香木、琥珀等物,顺流回归香山澳。”

“再卖掉所有的香料,只带上银子和安南大米,回到泉州!”

“我听祖父和父亲提起过,泉州、香山澳、暹罗、望加锡四地走一圈,其利至少翻上十倍,若是运气好,三、四十倍也有可能。”

香山澳是澳门,暹罗是泰国,望加锡是印度尼西亚南苏拉威西省。

这一圈,正是明朝崇祯末年到清朝乾隆年间,最出名的南洋四角贸易,利润之丰厚,不亚于美洲、欧洲和非洲的三角奴隶贸易!

南洋四角贸易的开拓者,是“海上马车夫”荷兰人。

1648年,也就是28年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从此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南洋四角贸易。

一直到1784年第四次英荷战争结束,彻底丧失海洋霸权的海上马车夫,同时也失去了南洋四角贸易。

但在1620年,荷兰人还在西班牙手下讨生活,并没有开辟南洋四角贸易的眼光,更别说泉州的赵知府和杨天生等人了。

李明轩打的主意,就是依靠武力,抢先开始南洋四角贸易!

他给税使太监张坚一成干股,是收买张太监,那四成实利,却是给魏公公的投名状!

几圈南洋四角贸易跑下来,他李明轩就能成为阉党最厉害的捞钱高手,也能成为魏公公夹袋里的头马!

林致远并没有看清南洋四角贸易优势的眼光,但他毕竟是同安林家的族长,听到李明轩说的那些货物,便知道眼前这个外甥,还真是个经商的天才!

尤其是最后带回泉州的安南大米,更是点睛之笔!

福建多山,没田没粮,自古以来,就是“兵家不争之地”,统一天下的战争,到了福建这儿,基本上就是传檄而定。

安南盛产水稻,大米不值钱,但到了福建,这大米的价格,至少得翻两、三倍。

他林家就是同安县最大的粮食贩子!

别的货物不说,单单运回来的大米,就能让李家赚得盆满钵满!

林致远看向李林氏:“小妹,假以时日,轩儿绝非池中之物啊!”

李林氏立即趁热打铁:“大哥,那押房借银子的事儿……”

“借!”

林致远沉吟片刻,果断地说道,“我借给轩儿一万两白银!”

至于“没杀过人”这一茬,林大舅提都没提,以李明轩敢在暹罗“买不到就抢”的心态,岂有不敢杀人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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