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你忘了,我可给你写过情书。(2 / 2)

他一向靠脸吃饭,走在街上都常有开卡宴的大姐姐,一边对他动手动脚,一边关心他的精神状态:

“小哥哥,如果你不打算努力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哦。”

所以,这个死gay佬竟然问他颜值高不高,他怎么敢的啊。

是梁静如给他的勇气么!

总而言之,这个任务就在这样不友好的沟通中慢慢展开了……

…………

玻璃街,“0”路过都要给屁股带上钢盔的传说之地。

秦书下车后就掏出手机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还差半个小时。

他来早了。这样的坏处是他没有想到的。

坐在路边等人时,不到十分钟,已有十多个穿着皮衣皮裤、画着眼影的gay佬跑过来加他微信。

更有甚者,开着一辆敞篷跑车停在他的三轮车边,对他说道:“小兄弟,我家的床又大又舒服,你要不要去坐坐?”

“去你个大西瓜!”秦书气的脸都绿了,一把掏出了枪。

“老子是纯爷们儿!”

那人脸色大变,一踩油门就没了踪影……

“我承认我确实风流倜傥、仪表堂堂,但你们是哪只眼睛看出我像gay佬?”

秦书嘴角抽搐一下,收起枪转身就想走了。

这鬼地方他是呆不下去了。

突然,手机响了一声,他掏出一看,发现是那个gay佬队友发来了消息:

“我到了。穿红色风衣那个就是我。你在哪里?”

秦书抬头朝四周看去,发现九点钟方向有个疑似目标。

皮衣皮裤、眼影,满头小辫子,关键是红色风衣。

卧槽!果然跟他想的一样,队友是个gay佬。

强忍着心理不适,秦书走到那个红色风衣男的面前,问出了接头暗号:

“山重水复疑无路?”

红色风衣男:“啥?前面路被警察封了?”

卧槽!你是耳背还是脑袋有问题啊?

秦书试着再说一遍:“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声音响起,但红色风衣男并没有开口。

???

秦书微微一怔,猛地回头一看,突然瞪大了眼睛。

说话的是个女人,准确说是个少女。

大概十七八岁,她穿着时髦的短衫和牛仔裤,披着一件红色风衣,黑色双马尾。

明眸皓齿,肌肤如雪,高耸的胸怀一看就营养过剩。

秦书看了几眼,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注意到秦书正盯着她傻看,陈云曦表现的比同年龄的女孩子要胆大许多,抬起头问道:

“你就是[血手人屠]?”

“那你就是[小陈吃不胖]?”

四目相对,俩人同时一愣。

秦书看着她的脸,越看越觉得眼熟,忽然露出见鬼的表情:“你是不是松海一中的陈云曦?”

陈云曦浑身一震,脱口而出道:“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呵……”秦书忽然冷笑一声:

“你忘了,我可给你写过情书。”

陈云曦:“(⊙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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