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师生恋!(1 / 2)

吴梓靖羞的收回了双手,他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精灵一族有没有什么贞洁观念,但自己就算为了救人,这样做,无论在哪里,都说不过去。

我可不是想占你便宜,你在发烧,我这样抱着你,是为了给你保暖,是为了救你。

大红脸的吴梓靖在精灵小妞的注视下,手舞足蹈的解释着。

突然,吴梓靖觉得自己很沙比,双方根本就语音不通,自己这是在干嘛呢。

做贼心虚的吴梓靖也敢看精灵小妞的眼睛,就开始忙碌了起来,毕竟还在逃命阶段,还不到享受的时候,昨夜的一场大雨可能会阻碍兽人追踪的脚步,但是也让吴梓靖他们行动不了。

碳碳又抓到了一只三四斤的大鱼,吴梓靖把他开膛破肚,抹上粗盐,开始风干。因为不知道还需要跋涉多久,才能找到安全的地方,吴梓靖也只能开始储备食物了。

把篝火烧旺,给碳碳嘱咐好,照看好精灵小妞,现在吴梓靖看碳碳,越来越觉得碳碳有了神智了,一些基本的东西也是一学就会。精灵小妞还是老样子,虽然能睁开眼睛了,但是还是翻身都困难,看来是消耗的太大了,还没有回复过来。

吴梓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才在来这个鬼地方几天,最少自己都已经瘦了好几斤了,天天重体力劳动,或者逃命,又没有好好补充脂肪。鱼虽然很营养,有很多人体必须的氨基酸,但是缺少身体所必须的脂肪,脂肪又是野外生存最重要的。有一个科学节目做出过测试,你吃一只兔子,还没胃消耗的多,天天吃兔子,身体会“瘦死”,因为兔子身上没有脂肪。

现在吴梓靖迫切需要打一只大型猎物来补充脂肪和体力,现在是三张嘴了,还有一个病人。

在野外打猎,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首先没有狩猎经验的人,几乎不可能能抓到猎物,除非是带着狗搜山,但这种又效率太低了,山路太不好走了,可能一天下来,人和狗都累趴下了,也没走几里路。

还好吴梓靖从小和爷爷在山林间长大,还玩过各种火药枪,更是在老家的大山里面依靠陷阱抓到过“豪猪”以及“豹子”,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吴梓靖又是黯然神伤。

现在可没有心情多愁善感,自己要打起精神来,回想起小时候和爷爷一起的狩猎经历,首先在野外想抓猎物,第一件事,就是要掩盖自己的气味,很多动物的嗅觉比人类灵敏太多了,可能隔着几百米就闻到了你身上的气味或者你布下的陷阱,陷阱只要沾染了你人类的气味,就几乎不可能能抓到猎物,因为野生动物只要嗅到人类气味,都会敬而远之,无一例外。

我们人类和动物最大的差距就是智慧,不要想着和野生动物比拼体魄或者躲藏,我们要用我们人类的智慧去狩猎,才能有最好的效果。

这种就要干吴梓靖现在干的事情,先揪一大把本地的草本植物,用石头砸碎,然后涂抹到身上,找不到,或者不认识植物怕有毒也简单,找个泥坑下去滚二圈。越不怕麻烦越能达到迷惑动物嗅觉的作用,特别是双手,一定要多涂抹,双手是最容易暴露的地方。

然后就是把一些不扎人的本地草本植物随意选几株插到自己的背上,这样做有二个好处,一个是改变自身的形态,让动物就算看到了你也感到迷惑,很多野生动物都太胆小了,需要这样的伪装。二就是,一些食肉动物都是伪装高手,他们会躲在暗处先打量你的体型,来考虑你是不是他菜单上的猎物,你背上插上草本植物,首先会显得你特别巨大,很多食肉动物都是机会主义者,看见你这么巨大都会直接转身离开,他们不想拼着受伤的风险来狩猎,在野外受伤就基本等于死亡,还有就是很多食肉动物都是从背后袭击,你背上插上的草本植物,会让他们分不清那边才是你的正面和后脑,会让他们无从下手。

然后就是观察兽道,请记住,动物和人类不一样,任何野生动物在野外任何地方穿行,绝对会走最省力,最节省的路线,就算没有经验的人,多观察几次都能轻易发现,然后就能根据脚印来判断前方是不是野生动物经来回聚集的地方,有水源或者食物充沛的地方就会有重复的脚印,特别是有蹄类的动物最容易发现,他们的蹄印总是很特别。

吴梓靖轻易的凭借经验就找到一段古老的兽道,看样子前方应该是有水源,因为兽道上各种斑驳的脚印都有,最多的就是蹄印,然后有食肉动物的爪印,看着都非常地新鲜,这种就是完美的狩猎场地,只要你做好伪装,或者制作陷阱,有充分的耐心,一般都会有收获。

但是吴梓靖现在不想,也没有耐心等猎物来喝水的时候再狩猎,制作陷阱又是一个漫长的事情,而且陷阱的收获总是差强人意,总是想逮“刺猪”,给你逮“泥猪”,你想逮“泥猪”的时候,又给你逮到“狐狸”。这些动物,稍微有过狩猎经验的人都懂,就不多说了。

试了试手上的长矛,非常的趁手,吴梓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伪装,跟着一群蹄印直接跟了上去,每走一段距离,就把附近的小树枝折断,这样就不会迷路了,在任何植被茂密的地方穿行,都可以这样做,因为看不到太阳,很容易迷失方向,最好的办法就是这样,走一小段路,就折断身边的小树枝,这样就能避免在原地转圈。

艰苦的跋涉加上跟踪了大概半个小时,吴梓靖终于是在一处谷地发现了这群类似驯鹿的生灵,领头雄性驯鹿头上弯折而巨大的角,摇头晃脑的庞大身躯,不停地打着响鼻,悠闲地在谷底的最前方吃着嫩草,边上还有几只雌性驯鹿带着小驯鹿在嬉戏着。

自己的目标就是这群驯鹿里,体型最庞大,胡子都白了的领头雄性驯鹿,狩猎这种雄性驯鹿对整个族群没有伤害,这些雌性驯鹿一旦发现雄性驯鹿被自己捕杀,会自动寻找跟随下一只强壮的雄性,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不到万不得已,自己是绝不会伤害幼崽和雌鹿,这完全就是犯罪和对后人的不负责任,年轻时自己靠狩猎养活一家人的爷爷,在年老的时候,甚至不要一分钱主动担当起了护林员,冬天还给找不到食物的野生动物提供食物和庇护所。

这就是老一辈猎人的坚持,自己向大自然索取了一辈子,最后也是要求我们后人把他安葬在森林里,完成自己对森林的最终回馈。

整理了杂乱的思绪,吴梓靖在背风处埋伏了起来,手上的长矛被摩挲了一次又一次,要一次就中,不然自己没第二根长矛,也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这些动物在茂密的植被里穿行的速度是人类不可想象的,根本就追不上。

现在吴梓靖完全进入了狩猎模式,依靠自身的伪装,朝着背风的方向,慢慢手脚并用的朝着驯鹿群移动,终于在还有十步的距离,雄性驯鹿似乎冥冥中感觉到不对,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只能不断地打着响鼻,来回渡步。

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又可能是这只老年雄性驯鹿机敏的天性让他觉得不对,让他刚刚准备抬起头招呼自己的族群离开这里的时候。

吴梓靖看准了他抬头的一瞬间,直接平地惊雷般跳了起来,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手上的长矛在全身炙热的感觉中全力投了出去。没有意外,吴梓靖知道自己的力量是有多大,领头的老年雄性驯鹿瞬间被吴梓靖的长矛直接贯胸而过,只是一瞬间,半空中就洒满了晶莹剔透的血液,还没来得及悲鸣,吴梓靖就冲上前去,双手抓住他巨大的角,一下掀翻在原地,给了他一个痛快,其余驯鹿瞬间就炸了锅一般,四散奔逃而去。

手掌上轻轻抚摸着生命已经消散的驯鹿,拿上一株他爱吃的嫩草,放在他的嘴里,这是希望他的来生不在缺少食物,这并不是假惺惺,这是全世界有传承的猎人都会做的动作,有一些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但都是为了敬畏大自然,感谢大自然给自己提供了食物。在遥远的澳洲大陆上,人们甚至发现了四千年前的壁画,原始人都会摩挲壁画上的动物,希望他们能多繁殖,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收获。狩猎这种大型猎物,成功的喜悦往往只有一小会,更多的是感慨大自然的弱肉强食。

来不及多愁善感,而且出来这么久了,宿营地的安全也一直牵动吴梓靖的心,将近快一吨的驯鹿,自己虽然能全部举起来带走,但是没必要,只带走精华部分,剩余的,会有食腐动物解决。

捡了一块石头,往地上用力砸去,挑一个最锋利的一面,就算是临时的小刀了,剥皮也是一个技术活,还好吴梓靖现在的力气大的骇人,不然光靠这个“石头刀”,根本就奈何不了这只雄性驯鹿。

吴梓靖也不贪心,要了驯鹿背上最好的二大块巨大的里脊,以及一根前腿和几根巨大的排骨,想了想,其余的内脏都没要,但还是把雄鹿胸腔里的心脏挖了出来,用力挤压心脏,吮吸心脏里面的血液,这是爷爷教给吴梓靖的传统。吴梓靖也不止一次生吃过鹿的心脏,非常地美味,也非常能补充体力,在某些高级餐厅,生鹿心更是一道名菜。

忙完这一切,太阳也快下山了,拿着附近的藤条捆绑好要打包的肉,背上血淋淋的食物,吴梓靖用最快的速度返航了,他知道背上这些食物肯定会吸引附近的食肉动物,他要在天黑之前赶紧到宿营地来解决这个麻烦。

紧赶慢赶,终于是在天黑之前到了扎营的地方,精灵小妞依旧是奄奄一息的躺在鸟巢一样的窝里,碳碳倒是活蹦乱跳的欢迎吴梓靖回来,看着快熄灭的篝火,吴梓靖赶紧添了一大把柴禾,把背上的食物放在了地面上,吴梓靖也是赶紧跑到河边,给全身洗去血腥味,这样在加上篝火,就肯定没大型食肉动物对自己的营地感兴趣。

找了一段干净的木身,临时当做菜板,用蛮力把搞回来的排骨掰成小段,一半在火堆上烤着,一半用小铁锅炖煮着。

吴梓靖在忙前忙后的时候,才发现,小窝里的精灵小妞清醒了过来,眨着眼,一刻不停地看着自己,吴梓靖被她亮晶晶的眼睛看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吃吧”吴梓靖把锅里的好了的排骨挑了起来,抽掉里面的骨头,只剩下软烂的瘦肉,用树枝临时制作的筷子夹着,递到了精灵小妞的嘴边。

精灵小妞看着吴梓靖温柔的动作,留下了晶莹剔透的眼泪,吴梓靖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用自己的大手替精灵小妞抹去眼泪,顺便轻声的安慰他。

精灵小妞张嘴了,说出了一段奇异的音节,这嗓音简直说话就像在唱歌,但是吴梓靖根本一句都搞不懂。

这他吗的,没办法交流啊,吴梓靖也是很无奈,只能手舞足蹈地劝精灵小妞多吃一点食物,快点恢复过来,他可是看到健康的她大发神威召唤天上的陨石砸死了可恶的兽人。

精灵小妞一边努力的吃着软烂的排骨,一边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

也许是想家里人了吧,这个精灵小妞看着年纪也不大,跟我差不多。吴梓靖顺着精灵小妞的目光也是看向明亮的月亮,心里也情不自禁有点悲从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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