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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妮想到自己花了不少钱买的质量合格的前后门,上学前家里的窗子也是拴上了的。图尔斯如果想潜入她的家里,必定要制造出一点动静,比如砸碎窗户。

这小子不仅人够变态,运气也差,居然敢跑到“鬼巢”找她麻烦。

手机的铃声一直在响,温妮不想打乱自己的计划就没接。

“我可以帮你处理尸体。”丁青坐在温妮的后排座椅上,滴滴答答的水珠打湿了温妮的脚垫。

温妮抬眼看了下后视镜,跟那阴气森森的女鬼对视了一眼拒绝道:“你想怎么处理?吃掉吗?”

“我可不吃人。”丁青幽幽地说,又充满恶意地提议:“我可以把他拉到下水管道里,怎么样?等通下水管道的人来疏通的时候,就能看见一管子的碎肉碎骨头渣喷出来了,呵呵呵……”想到人类看到这种场景的惊惧表情,她开心极了。

女鬼的笑声真的很难听。

“你可以把他拉去沉湖。”温妮不为所动。

这么搞得惹出多大的麻烦?就算不会怀疑到自己身上,温妮也得考虑一下周边住户的心理健康。丽莎还怀着孕呢,别把人吓出个好歹。

“那你就自己来嘛~”丁青贴着温妮的座椅背上,从一侧伸出头来看她:“你的手段也不赖,在毁尸灭迹方面可比我们还方便。”

一旦被温妮的杀招触碰到,无论是

肉体还是灵魂,都会像是被火燃尽的灰烬一样,乍一看还保持原有的形状,可一碰就消散了。

如果旁边的车辆能看见这只女鬼,一定会被这副场景吓得心脏骤停。白衣女鬼湿漉漉的头发贴在她惨白的脸上,她的头从驾驶位后面伸出来,微仰着头用那双全是眼白的眼睛阴森森地注视着开车的女人。

温妮目视前方语气冷淡地说:“员工能干好的,为什么要让老板来?”

丁青哼了一声缩回后排,他们这些无限游戏里的BOSS可不会抗拒杀人。但看温妮自己动手不是更有意思吗?

“爪子不磨一磨,可是会变钝的。”丁青意有所指地说。她也是早期跟着温妮的人了,听说一开始他们的队长想把温妮培养成鬼王,那个时候温妮可是杀了不少鬼,吸收了不少的怨气。

只是后来听说成为鬼王后会有很多的负面效果,比如再也无法成为人了,才不让她动手。可要丁青说,如果能成为鬼王,不当人有什么好在意的?人活着还想长生不老,而当了鬼王只要不出意外就能“长存不灭”。这不是很好吗?

温妮听了这话无动于衷,在恐怖游戏里为了通关活命她会动手,哪怕鬼气暴涨也无所谓,但契布曼·图尔斯又算是什么东西?而且让她来动手,也太便宜他了。

这个时间点路上的车辆并不算多,温妮的车很快就沿着回家的路到达了丁青感应到的地点。

“在那里面?”

“是啊。”

车子进入车库,温妮淡漠地看向右边戈登家之前住的房子,想到契布曼·图尔斯之前一直在附近徘徊,他知道这边的房子空下来也不奇怪。

现在警方已经锁定了嫌疑人应该在全城搜索,契布曼·图尔斯的资料已经摆在了FBI探员的手上,经过专业的分析,他能去的躲藏地点可能已经被搜查过了。

但警方确实很难想到,契布曼·图尔斯会躲在温妮隔壁的空房子里,并已经准备对最后的目标下手。

而真正的猎手,已经以最无害的样子出现了。

温妮装作毫无所觉的样子下车:“让我们来看看,该给他安排一个什么样的剧本吧。”

丁青提议道:“被鬼魂复仇怎么样?”

“不,我要让他感受到,他自己亲手带来的绝望。”

第40章

契布曼·图尔斯一直在悄悄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他故意在今天掳走了一个女人。如果警方没有怀疑他,那么那个女人会一直待在那个地下室里,等他之后去处理。如果警方已经发现了,找不到他的话会怀疑他畏罪潜逃,也能给他争取点时间。

毕竟,谁能想到他会躲在这里呢?

在昏暗的房间里,契布曼·图尔斯突然听见隔壁传来汽车轮胎的摩擦声。他悄悄站起身把窗帘拨开一点缝隙朝声音的来源看去,然后他就看见了那辆熟悉的车。

是温妮·格林的车,她回来了?

看见温妮背着书包从车里下来图尔斯先是一阵激动,然后就有些怀疑,据他所知温妮·格林从来不早退旷课,在这边也只跟邻居有来往,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那她突然回来干什么?难道是警察的陷阱吗?

不,不会的。就算警察知道他曾经跟踪过温妮·格林,但也不会知道他会选择躲在这里。但是,如果警察调取了这边的道路监控看见他在这边出现呢?

可哪怕心存怀疑,但每一次行动都顺利完成的自得让契布曼·图尔斯整个人都亢奋起来。

他在温妮刚入学的时候就开始关注她了,不得不说她跟别的女孩子真的很不一样。她非常的漂亮,走在人群里也是发光体,所有人的目光总是下意识落在她身上。

与学校里的其他漂亮女生不同的是,温妮·格林很低调,一点也不虚荣。她没有去参加那些团体活动乘机展示自己,跟追求她的男生也保持着礼貌的距离。

拒绝别人的追求也很有礼貌和干脆,虽然论坛上那些失败的家伙故意污蔑,但图尔斯觉得温妮不故意吊着他们是没有错的。

图尔斯开始关注她,在每一个提起温妮的帖子下出现。他也在温妮的身边出现过,在校园的路上,餐厅里,所有能跟她偶遇的地方。

可是,温妮·格林像是看不见他,他的存在感连那些告白失败的人都不如。

当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图尔斯非常的难过与不甘心,于是在那天图尔斯开车悄悄跟在了温妮身后,跟着她在一家便利店口停下,他下车跟了上去。

说实话,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很紧张也很兴奋,他的目光热烈带着浓烈的爱意,装作挑选商品偷听她跟别人聊天。然后,温妮看见了他,第一次把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图尔斯慌忙低下头,但他觉得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了!

或许他当时表现的有点糟糕?但没关系,以后就好了,他会让她了解自己的。

那天之后,图尔斯经常尾随在温妮的车后面,担心引起其他人的怀疑故意换地点停车。直到他被加斯克尔找上,他被喊去谈话,第一次跟温妮搭上话。

被讨厌了,被周围的同学用看变态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在背着他窃窃私语。

论坛上的帖子都在骂他,骂他是变态,说很同情温妮。这一切都让图尔斯感到愤怒,他的爱很让人恶心吗?为什么要因为自己喜欢温

妮就去同情她?

晚上,他开着车在路边游荡,然后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将脸凑到他的窗边。这张脸他认识,在他拍摄的那些照片的背景里。

图尔斯接受了暗示,把她带到奶奶的房子里,他有那边的钥匙。再后来……

当时看到那女人震惊,又茫然忍笑的表情,图尔斯又恼又恨。被愤怒冲昏头脑后,抽出皮带狠狠勒住她的脖子。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那张脸上的惊惧痛苦表情,兴奋又冷漠的看着她一点点断绝生息。那一刻,图尔斯爱上了这种感觉,爱上了看着同类挣扎,痛苦又无助的死去。

很快他就找上了第二个人,他在那些照片里挑选好了目标,很顺利的把对方带走。当皮绳狠狠勒紧那个女人的脖子时,恍惚间他好像看见了温妮·格林痛苦挣扎,无助求饶的脸。

在他被爆出跟踪温妮·格林后,华德·伯纳尔那帮人来找过他的麻烦。想到伯纳尔总是在温妮身边晃悠怎么赶都赶不走的样子,图尔斯起了杀心。

这一次,他带上了尖刀。当刀刃划破脖颈,鲜血喷涌出来的时候,图尔斯更加兴奋了,鲜血比窒息更令人着迷。

图尔斯看着温妮走进房子里,收回了手。他还有时间,只要等到天黑,他就能让温妮永远的注视着他了。

空气中骤降的温度让图尔斯打了个哆嗦,他暗骂了一声见鬼,转身离开这个连张床都没有的婴儿L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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