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舔狗(1 / 2)

曲今今至今还记得,那是滇城的一个暮春。滇城不像雾都这般阳光金贵。

在雾都还是春寒料峭之际,滇城早已是蓝花楹初露头角之时。

阳光灿烂,万里无云,经过春雨滋润的蓝花楹在枝头初放。不经意地抬头就能望见蓝花楹好似细长的小酒杯,盛满了春天的浪漫和醉人的花香。

曲今今也是在一家叫今夕何夕的餐厅,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望着万顷蓝花楹入神。

忽一道温润如玉的声音响起,是隔壁桌传来的深沉男声:“玫娜,我在楼下的今夕何夕等你,中午休息的时候可以来一趟吗?就十分钟。”

那是一个年龄约二十七八岁的男人。他穿着西服,系着领带,戴一副知识分子趣味的金丝眼镜。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子冷漠的声音。听不清楚对方具体说了些什么,男子怏怏地挂断电话,独自闷坐喝茶。

这已经是他第七天坐在这个位置,给那个叫玫娜的女人打电话了。

他喝了一杯又一杯,半个小时过去了,不见那女人出现,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这期间,他频频朝门口方向望去。

整整一个下午过去了,还是不见有女人出现。

那男子又拿起手机,等待了许久,对方终于接通了。还是那种冷冷的腔调。

“玫娜,下班了吗?我还在今夕何夕,我想最后再见你一面。不见不散!”

呵,不见不散?曲今今从鼻孔里哼出这几个字。

过了一刻钟左右,餐厅的门口,进来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妆容精致,长发及腰的女子来,一副都市白领女性的模样。

一双绰着亮闪闪钻石般装饰品的高筒靴,把那女子高挑的身姿衬托得更加妩媚动人。

呵,大长腿,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窈窕淑女啊!

这女人像极了张爱玲的殷宝滟,“美的落套,猫脸圆中带尖”。

曲今今这么想时,那女子径直朝曲今今的方向走来,停在她隔壁桌的男子跟前。

男人一改刚才焦急等待的姿态,彬彬有礼地站起身,迎接她坐下。

“梁异,你说吧,我只给你十分钟的时间,待会公司还有聚会呢,作为董事长助理,我要第一时间出现在客人面前。”那个叫玫娜的女人,话语间神气十足。

梁异推了推眼镜:“玫娜,可以一起吃个晚饭吗?我明天就要回雾都了。”

玫娜提高了声贝:“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梁异稳住性子,耐心地说道:“玫娜,我们大学同窗四年的情谊,难道还不抵你这两年?”

玫娜以她那固有的冷漠口吻反唇相讥:“怎么抵?上次我们逛街,我看中的那双高筒靴才两千不到,你就犹犹豫豫的。看我现在脚上这双,五位数。”

哇哦,这女孩莫不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一双鞋随随便便就五位数起。

那她这一身行头,加起来岂不得六位数起步?一个董事长助理,每个月的月薪可以覆盖这一身奢侈品牌?

啊,曲今今是有多闲,多无聊,竟然听起了梁异和那女人的对话来。

只听梁异安慰她,咱们穿不起上万的衣服,但是一两千的还是可以的。

二人的对话真是无聊,一天就吃啊,穿啊的。

曲今今不动声色地调回目光,捧起书看起来。

猝不及防地,一杯红茶水溅到了曲今今的手上、书上,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尖锐的声音入耳:“梁异,你别做梦了,醒醒吧,我章玫娜可不愿意陪你白手起家过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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