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路小心(1 / 2)

“二蛋,你个死人,把粪挑完,赶紧给我回来干活。”村口一粗布村妇,插着如水桶一般的腰,高声呵斥道。

一个少年坐在田边看着太阳正在渐渐西落,一条和他一般消瘦的白色老犬伏在他身边,发呆是他十三年来,唯一用来消遣娱乐的方式。

有时候他总想前世想得出神,回想起自己那些年在虚拟世界纵横潇洒,好不快活,想起工作后上班路上的那些车水马龙,摩天大楼,拼命的工作,那时也还在幻想,幻想未来会有一个妻子,一个家庭。只不过所有的幻想都终止于那场火灾,他为了救一个被困火场的小女孩,带着他所有的幻想,一无所有的死去。

在经历过痛苦和长久的沉寂后,他再一次感觉到痛,痛得哭,痛得大叫,他听到众人的喜悦,拼命地张开眼,在模糊一片中,他意识到他重生了。

这一世普普通通,是一户农民人家,父母离世得早,都是一个年长的哥哥把自己抚养长大,村里都叫他赵大,二蛋还是因为母亲在他出生前,收养了一条野犬叫铁蛋,所以村里人都叫他,二蛋。

少年并不喜欢这个名字,自己怎么可能真如山村野孩子一般,胡乱取这么一个名字,所以用前世的记忆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平生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平生从不后悔救那个小女孩,自始至终他都认为既然上帝让他重生在这个世界,那肯定要大干一场,才不枉费这新生命。

一想起这些璀璨瑰丽的诗词歌赋,雄心壮志的理想抱负,原本干枯的心泉似乎又有新活水喷涌,但紧接着就又被现实的饥饿感打破,好饿。

哥哥先前还对自己挺好的,自从娶了媳妇后,就是这新嫂嫂掌家了,这恶嫂嫂总是冷嘲暗讽自己白吃自家那么多饭,但是每次都是让自己干最累的活,吃最差的饭,就连哥哥有时候想塞给他一个馒头,都会被嫂嫂以“你把馒头给那死人吃,我们孩子吃什么”为由,尽数拦下来。

他也不是没想过效仿仲永,来一个神童戏码,在村口背了两天杜甫,李白的诗词歌赋,但是村里没什么见识的秀才,说二蛋这几句词藻推起,还不如小孩作的诗,从此村里人便传开了“诗狗屁”的绰号,就连小孩子路过都能说上一句“二蛋作诗,狗屁不通”。

村口叫骂的嫂嫂见二蛋毫无反应,抽起村口用来赶牛的藤条,怒气冲冲地冲了过来,手中藤条结结实实打在了瘦弱少年的身上,“好你个二蛋,天天好吃懒做也就算了,现在还给我装聋作哑。”

正回想自己往日旧事,雄心大志的平生,被这泼妇一搅和,登时发起狠来,猛然起身回头,一只手抓住了藤条,用力一拽,那大嫂手中的藤条到了平生手上。

那赵嫂子见到这只会发呆的傻二蛋,现在已经比她高大了很多,再看平生手中的藤条,不由心生怯懦,看着平生怒视的样子,转身便跑,嘴里还喊着,“赵大啊,赵二蛋要打人了。”

随着找嫂子越跑越深,二蛋打嫂嫂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也就在整个村子都传开了。平生也不是第一次受这无名鸟气了,眼下村里的人听到嫂嫂叫唤,出来都是看到他平生拿着藤条,再怎么洗也都洗不清了。

平生也不管村里人的议论纷纷,转身坐下,慢慢享受夕阳最后的余晖,重重叹上一口气,“夕阳无限好啊。你说是吧,狗哥。”平生摸了摸小白的下巴,“狗哥,我原本决定了,等你死了以后,我就离开这个家,这个鸟气我是一天都受不下去了。但是过几天,村里大祭,咱家除了一头耕地的牛,就拿得出手你这么一个了,倒不如今天就此别过,你走吧。”

平生虽然说的硬气,但是这个家什么时候又有他的地位,父母走后,家中财产早已划分的明明白白,嫂嫂借口说,二蛋小时候生了一场大病,花光了家中积蓄,所以房子和田地,牲畜,自己是一分都不会分的。作为穿越的人,平生很清楚,自己根本就没生什么大病,这不过是嫂嫂抢占自己财产的托词罢了。现在他真正拥有的可能只有这个母亲收养的老犬了,既然他叫铁蛋,自己又叫二蛋,喊一声哥也不算错。

若不是这条老犬,在地震来之前,及时把自己从牛棚里叫醒,可能自己早就死在坍塌的牛棚下,那嫂嫂还一直说牛棚坍塌是自己气不过,趁机弄塌的,就是为了给他们家找不痛快。

这条白狗虽然看上去很瘦弱,但是浑身毛色油光发亮,平生生前也是养过狗,供养狗哥可也花了不少心思,只有看眼睛才看得出他眼中带着几分暮色,而且这只白狗只有一只左眼,右眼留下了一条疤,和原来的眼痕形成一个叉叉,平生第一次见到他时便是如此了。

狗哥任由平生摸着自己的下巴,没有往常那副享受的表情,反而通人性了一般,望着平生,如水一般灵动的双眼中,平生仿佛能够感觉到狗哥知道他心中的哀叹。

夕阳西下,天地暗淡。平生把放在路边的粪桶放在狭小的肩膀上,起身前看着漫天的繁星,这是他前世从未看过的风景,不禁放声道,“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说着,便一肩挑起粪桶,准备回到那个牛棚去。走出几步,还是忍不住回头望望那陪伴自己多年的老狗,只见老狗在淡淡夜色中一动不动,就这么起身看着他。

见到狗哥都如此重情重义,平生不自觉有些鼻酸,放下手中的担子,走上前想把狗哥撵走,但依然纹丝不动。

平生原想拿着拿起一旁的鞭子,但是手都到半空了,还是不忍心下手,蹲下身把白狗抱入怀中,“狗哥,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你啊。可是你再不走,真要被嫂嫂当做祭品送出去的。与其被人就这么不清不白的宰了,倒不如回到那山林里去,再去快活些日子,再多去看几个日落也好啊。”

其实如果平生愿意,大可以去和村里的地主谈一个交易,把狗哥卖给他们,换一个锄头稿子来,这样他就是离家出走,也还算有一个倚靠,但是作为前世也养过狗的人来说,这样的行为,他最为不齿,所以也是断然不会这么做的。

外人眼中的一条老犬,在平生眼中早已是家人。

“你就是暮气太重,还是少看几次落日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