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年新梦至(2 / 2)

“是一群传教士和中国人一起翻译的。他们的名字我记不住了……”梦瑜淡淡地说着,自然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但我知道,这个译本的问世正好赶上了同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与白话文运动,被胡适、周作人等誉为白话文的典型,其中的很多词汇也成为家喻户晓的中文成语,比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代罪羔羊’、‘披着羊皮的狼’等等……”

“确实不错,等我回去再好好看看……”

饭后,三个人又在老街上逛了一会,边走边聊,边为两位美女拍照。发现梦瑜也对文学很有感觉,特别喜欢现代的灵性文学,很喜欢顾城,喜欢他的“人可以生如蚁而美如神”,说得如此诚恳,如此通向心灵的伟岸……白玉惊叹计算机系居然有这么多文学爱好者。梦瑜说当时报专业也都是蛮报的。看来,流水线一般的教育下,大多数人的求学轨迹真是类似的。

红日渐斜,时光不经意间溜走。到了要分别的时候,白玉送两位美女先上了车,然后挥手告别。看到若云还频频回首,那红霞般的脸趴在车窗,也成了令人难忘的风景。

回去的路上,白玉一直还在回忆。这是不是一次“放风”之旅。好像加缪说的:“一个人哪怕只真实地生活过一天,也可以毫无困难地在监狱里过上一百年。”靠的就是“回忆”。他感觉,今天,自己的世界又扩展了,因为了解了别人真实的世界,再不是雾里看花,隔着远远地望着美人,而是了解到美人也是有血有肉,有自己真实的生活的,尽管平凡,但也如此纯粹。

是的,只要能保存一颗纯粹之心,哪怕人生有再多的风雨,也足够坦然,也能够欣赏美好,白玉这样想。

又回到熟悉的家里,又仿佛携带着另一个世界的气息。在迷迷糊糊间,又进入了梦乡。他看到自己像西西弗斯一样,不停地推着石头,忽然停下来,看到几朵小花,微微一笑,那花像是开在寂静的黑夜里,放着光芒,有粉的,有白的,有红的,也有紫的,刹那忽然化成花瓣,飞舞向他……

这是第一次近于思念青梅时的梦。白玉醒来,发现还是深夜,竟还能听到虫鸣。想不到天气的寒冷居然还没有影响它们的“演奏”。又想起顾城的那句话,突然想到,看似卑微渺小的昆虫,其实,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才是地球的主角。

昆虫,应该比恐龙还早出现吧。而且,昆虫上天入地,数量、种群庞大,应该是地球上最多的动物吧,总重量也应该远远超过人类吧。而且,其绵延不绝的能力在于其出色的繁殖能力和轻盈的体型、独特的“变态”发育、超强的保护机制等,总而言之,就是很单纯地适应地球的环境,就这样就造成了他们的生生不息,仿佛一点也不费力。就算有一天核战争爆发了,人类灭亡了,昆虫还是会存活下来。而且,它们一点也不需要研究所谓的技术或者智慧,或许,他们单纯的适应性,就是他们成为造物“宠儿”的秘诀吧!

但是,又如何去定义“主角”和“成功”呢?一切不是在人类这才有了意义吗?昆虫根本不会想这些呢!但是,作为人类,能够思想,能够有这样丰富的体验,其实,确属造物的恩典。“天地人”并列,虽然如今看来,人类还只是在这颗蓝色星球上玩耍打闹,甚至互相攻击,蝇营狗苟,为外在细屑争得头破血流,但人类独有的智慧与灵性,一定能让他们成为宇宙的主角吧!

至少,对于白玉来说,就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那么多的喜爱的书籍,哪怕学业再枯燥、世事再无情,他也愿意说:“赢得人生这张船票,是我作为被造之物最幸运的事。感谢上苍!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多么绝望……都应该告诉自己,美好地活着……”

这样,他又忍不住拿起了那本黑皮的《圣经》……

本身,这里面的内容并没有太深奥,而且,用语还很质朴,很像小时候母亲给孩子讲故事的感觉。只是,第一章里创世的恢弘和秩序感,而且仅寥寥数笔,没有讨论,没有赘述,是非常肯定自然的语气,让人不禁想问:作者是怎么知道的?

而基本的时间顺序,包括植物、动物等出现的顺序,都没有太大的偏差,唯一就是太阳和群星的次序、地位,似乎有点以地球为中心了,难怪后来会有人因此提出了“地心说”。不过这也瑕不掩瑜。

第一个人是如何产生的?人类为什么会有智慧和道德?这本身就是值得探究的问题。在那样的年代里,古人试着给出答案,而且写得有棱有角,本身就很不容易,这应该也是好几代人智慧的结晶。

人类的起源,目前学界还没有共识,大多认为在东非。但似乎文明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在中东。白玉这样想,也许人类确实是诞生在东非或者说非洲,但到了中东,族群才扩大,因为两河流域的优越环境(适合农耕),以及为了治理河流而形成的最早的组织,都成为了所谓的文明的雏形。因此,把伊甸园设在中东,确实也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设想。也就是说,其实是在中东,人类成为了文化意义上的人类,也即真正的从“猿”到人,或者说是从“兽”到人。

那人类是如何产生智慧的呢?这里没有给出解释。只是说人类吃了禁果,所以后来开始感到害羞。白玉想,这个也许就是人类为了智慧所付出的代价吧。就是,人类一开始是可以和其他生命一样,只是按着自然赋予的本能行事,而人类产生了智慧,后来有了道德意识,能够分别善恶,这就导致人世间无穷的纷争,但同时,人类通过智慧这类似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盗来的“火种”,获得了某种对自然的改造力,从而使得人类超越了其他物质,成为唯一一种不必“活在当下”的生命,人类可以回忆,也可以推演未来,活在“幻想事实”里。这就是人类的特性,但人类为了这个特性,却必终身劳苦、“汗流满面”。

所以,这个伊甸园的故事,好像一点都不浪漫,就是个寓言吧。人类因为智慧,放弃了“永生”,也就是那种懵懵懂懂,不知生,不知死的状态,而进入了另一个不断改造世界为己所用的状态。从此,人类不像别的生物一样,别的生物虽然也忙忙碌碌,甚至工作得很巧,比如蜜蜂,但它们只是遵循本能在工作,很难说有什么“累”和“苦”。但是人类,因为可以预想未来,所以生出烦恼担忧。但同时,这种预想未来,或者就称之为想象力,使得人类发生了“认知革命”,从而极大扩展了人类的能力。

为什么人类会有智慧呢?白玉掩卷后一直在深深地思索。其实,这世界的生物进化,本身不就是有方向性的,越来越复杂,感应和体验越来越丰富,所以,即使从进化的角度,这个世界的生命本来就是有向着一个方向的。就像热力学定律指出的,时间正向流动的时候,外在的事物必然在熵增。但生命却在熵减。宇宙允许这个星球产生“智慧”。

所以,这和前面想的,人生是一个旅程,不也相互呼应吗?正因为人生是一场旅程,所以为了旅程中有更丰富的体验,产生了自我意识,产生了智慧,尽管它也带来了痛苦,但总体还是值得的。所以,生命是一次旅行,一切,不过是上苍的考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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