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2)

小时候,关于沙漠生活,我对所有动植物的认知和碎片知识都来自连里的卫生员老苟叔。老苟叔是山东人,从部队转业到兵团来的,年轻时的老苟叔是个英俊的男人,长着山东男人特有的高壮的身板,走路带风,看上去就是个男子汉。

老苟叔并不是一直都孤身一人,他原来是有一个家的。有一年,连里分配来了几个上海知青,因为在大雪天连夜把发烧的女知青从五公里外的沙漠荒地里背回连队的壮举,老苟叔赢得了女知青的爱情。婚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这是他们俩唯一的孩子,也是老苟叔唯一的孩子。

在当时多生多育光荣的情况下,老苟叔家的这一点是很特殊的,尤其是别的连队人家,每家都生好几个孩子,而且连里的人都知道,老苟叔一直都渴望有个儿子。但是,因为知青老婆个子小,生产的时候难产,昏死过去,差点儿抢救不过来,老苟叔对知青老婆心疼如命,说什么也不舍得让老婆再冒险怀孕生产,所以两个人就只要了这么一个女儿,即使没有儿子,老苟叔也从不抱怨,整天都乐呵呵的。后来知青纷纷开始回城,老苟叔的老婆硬撑了两年,直到周边连队的知青都走完了以后,她再也熬不下去了,她的亲爹新中国成立前就死了,家业凋零,留在上海的老娘被继父抛弃,老弱无依,贫病交加,住在弄堂的过道搭建的一间小房子里,冬天连一个取暖的炉子都没有,绝望的老人在病床上给自己唯一的女儿写来一封声泪俱下的诀别信,老苟叔的老婆看了大哭一场,就此铁了心要走,她和老苟叔离了婚,带着女儿回了上海。连里的人都知道老苟叔爱老婆,想不到他倒肯离了婚放她走,还允许她带走了女儿。

老苟叔虽然成全了老婆,但是在他心里,她还是他的妻子,每个月发了工资都赶紧寄回上海供养老婆和女儿,自己不舍得吃也不舍得穿,生活上能怎么将就就怎么将就,一心一意地盼着老婆女儿有朝一日还能回来,甚至做好了自己去上海和老婆女儿团聚的打算。他孤零零地过了好几年,有一年,老婆终于要他去上海了,老苟叔激动得要命,走的时候专门理了头、刮了胡子、买了一套西装,穿得像师长一样兴抖抖地走了,但是十天后他就回来了,颓废得就像霜打过的茄子,乌漆麻黑的。回来后他爱上了酗酒,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吓得连里的人都不敢让他看病,连长只好亲自去卫生室给大家抓药,弄得人仰马翻。老苟叔糊涂一阵清醒一阵,按他的含糊不清的吩咐包好的药病人都不敢照着吃,连长警告了他也没有好一点儿,照样三天两头地大醉。

原来老苟叔回到上海的老婆重新结了婚,新丈夫跟她一样,也是个资本家后代,人长得也一表人才,父母都已经在动乱中过世了,就剩了男人孤身一人,两个人走到一起,也算是同病相怜。好在男人家里还有产业,落实了政策以后返还了在上海的小别墅,老婆于是带着老娘、女儿一起搬了进去,结束了东搬西搬到处租房寒号鸟一样颠沛流离的日子。老婆日子好过了,就好心把老苟叔叫了去,把这些年老苟叔寄的钱攒下来没花的都还给了老苟叔,当面嘱咐他以后好好找个女人过日子。

老苟叔看着一身崭新时尚新娘服的老婆美得还像那年刚到连队里时的小姑娘,直掉泪,怎么也舍不得就这样把老婆给了别人,他拼了命地想挽回老婆,甚至下了跪,都不行。他到底是爱老婆的,亲自看着老婆婚礼结束才放心离开,老婆感动得哭,说你是好人,但是态度很决绝,说,新丈夫是她的真爱。老苟叔亲眼看着老婆的新丈夫像娶稀世珍宝一样娶了老婆,想一家三口团圆的念头彻底断了,他绝望了。

酒没喝一年,老苟叔的肝就喝坏了,被送到团部医院抢救,抢回一条命的老苟叔收敛了很多,出院后不久就又结了婚。这次他找了一个带了个半桩子男孩的离婚女人,连里的人可怜他,从前那么高壮的一个男子汉变得像一截竹竿那样瘦,心里都为他打抱不平,觉得那个上海女人心太狠辜负了他,大家都指望着女人能给老苟叔生上两个儿子,一家人红红火火地再把日子过起来。

女人没有他的前知青老婆漂亮洋气,胜在脾气好,温顺,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结婚了几年也没有再生出个孩子,所以也就是一直搭伙过日子。老苟叔有一次喝多了对女人摔东西发脾气,结果带来的男孩看不过眼,打了老苟叔几拳头,老苟叔红了眼,他没办法下死手打孩子,但是坚决要把他们娘俩全撵出家门,男孩一尥蹶子投奔他克市当石油干部的亲生父亲去了,后来就留在了克市上学,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也不回来了。孩子娘是个家属,没有生活来源,靠着老苟叔生活,加上性格懦弱,孩子走了只敢偷偷哭,也没脸去看孩子,也不敢找老苟叔理论,老苟叔也不管不问。连里的人就说,老苟叔从不是这样的人,都是他前知青老婆把他害的。

老苟叔和父亲关系很好,事实上,我的父亲和连里所有的人关系都好,他肯吃亏,一辈子没和谁红过脸,是个大家都懒得欺负的老好人。老苟叔没再婚前,每年都在我们家里过年。老苟叔没儿子,他把我当儿子养,总是儿子儿子的叫我,后来他提出要收我当干儿子,父亲同意了,那以后我就叫他干爸。

只要他外出,就把我放在他的毛驴车上,跟着他去沙漠里采草药,一去就是大半天。我不爱说话,他说个不停,他乐于有人肯听他滔滔不绝地讲东讲西,我喜欢听他讲,看他眉飞色舞,“渣渣”地大笑,他的笑声就像劈开的梭梭柴一样。对我来说,老苟叔嘴里的各路药神、狐狸精,专门啄人眼珠的鹰怪、住在梭梭柴里的鬼、野狼野猪晚上背小孩的传说,他添油加醋讲的所有那些东西的吸引力都完全胜过了母亲磕磕巴巴给我讲的那些逻辑不清的童话故事,母亲经常被我问住,只会说故事里就是那样讲的,但是老苟叔不会,不管我问什么,他都答得上来。

我越来越喜欢他,只要他外出,我就主动挨到他身边,想跟着他。我们算是一对好爷俩,在大戈壁上,老苟叔总让我坐在毛驴车上,他自己两条腿走,吃苞谷面炕饼也把油多的炕得金黄的饼给我,我唯一不喜欢的是和他喝一个军用铁壶里的水,他喝过的壶嘴总有一股难闻的药味儿,除此之外,跟他在沙漠里游逛,是我最爱干的事儿。

可惜他和老韩一样,也早早就去世了。记得他去世那天,是在给一个人诊脉,头一歪就死了。也没人查问他的死因,连里的人说,反正他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后面活的这些年全都算是赚的。老苟叔死了以后,被送到团部医院的太平间里等家属来,他孤身一人在XJ,老家山东也没有派什么人来奔丧,只有他的女儿专门从上海坐飞机过来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