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拼了(1 / 1)

人生看似有很多选择,其实在某个特定的情境下,人几乎是没有什么选择的。比如此时的普信,已经承受了无知的代价,虽然上了高中,但自己只是“借读”身份、只是一个被人看不起的自费生。就算不考虑别人怎么想,自己那点可怜的基础,怎么应对高中的学业?其实学习是一个很注重积累的东西,基础非常重要,因为它有一个知识的逻辑在里面,所有的知识点是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能直接跳初过中上高中考上大学的,那就是相当于“跳出五行外、不在轮回中”的神人。普信并不是神人,她的智商智能算是中等偏上水平。高中的课程对于那些初中的“好学生”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难度直接上了好几个数量级不说,内容还增加了好多,思维方式也和初中有所不同。普信同学头一回很努力地认真听讲了,但是她好像是听懂了,又没有听懂,一到做题就无从下手。一个简单的数学符号f(x)表示某种映射关系的概念,就把普信干蒙了,她怎么看f(x)怎么不顺眼,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什么是映射关系。更别说物理里面的加速度、这个定律那个定律了。化学,尤其是有机化学里面那些奇怪的符号也让她晕头转向。但她不想缴械投降,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有路可走了,只能靠学习这条路孤注一掷了,她决定要拼一把了,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多的是出于对母亲的爱,她要让母亲真正的以自己为荣,让她不再吃那么多的苦。我想,这是绝大部分“小镇做题家”努力做题的初衷吧:靠学习改变现状,然后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那一年,普信也加入了“小镇做题家”的大军,也是从那一年,普信似乎懂事了。

任何事情都不能简单的用好与不好来评价。懂事这件事也不例外。懂事有懂事的代价,不懂事有不懂事的快乐。对普信而言,懂事的代价就是快乐,或许还有健康。那个时候,没有网络课程,也没有课后辅导班,老师的水平也都差不多,也就是说学生们能得到的场外支持基本上是一样的。大家拉开成绩的方法只有两个:一是靠耗时长,二是拼悟性。但是悟性这个东西,老天是公平的,除了个别天赋异禀的老天追着给饭吃的选手外,大部分人的智力水平其实是没有太显著差距的。有一定阅历的人一定能体会“大家都不傻”这句话实在是经验之谈。回到学习这个话题上,既然大家智力差不多,要想学习好,到最后还是得拼谁学习时间长、谁睡得更晚。都说现在的孩子卷,仔细想想,人只要想参与某项竞争,就不得不卷,什么时候都卷。当时学生们尤其是好学生见面互相问候的第一句话不是:“早上好”!而是:“你昨天几点睡的”?仿佛自己睡得比别人就是就落后了,就是低人一等了。当时的学生们很少有不熬到零点以后才睡觉的,用“苦学”来形容他们一点也不为过。普信和她的母亲一样,选择了一条自己并不擅长的赛道,这也是她以后经常会有的操作。既然自己基础差,智力也没高出天际,普信能想到的也只有勤学苦练了。这回普信把时间利用到了极致,早上五点准时起床,起床的第一时间既不梳头也不洗脸,而是先背英语和古文,或者做习题,因为她认为先干杂事会分散她宝贵的注意力。差不多学了一个多小时了,肚子也有点饿了,脑子也有点累了,她才开始洗漱、吃早点。她的早点也很简单,她会用一个经常顺着热气漏电的电锅煮一包散装方便面再加两个自产柴鸡蛋,因为这样的早点又快捷又舒服。然后简单收拾一下,她就骑着她家里唯一的自行车——就是前文提到的父亲经常用来驮工具的二八横梁自行车去学校了。这是一辆有历史年代感的自行车,是一个本该到了退休年龄却不能退休的自行车,普信最怕的就是它罢工了,它一罢工,普信就得推着它走或者花费时间去修理它。到学校后,上午的时间自然是被一节课接着一节课给占满了,但是课间休息时间普信也不能放过,她经常跑到办公室追着老师问那些她难以理解的弱智问题。当时老师的内心可能也是崩溃的,讲了这么长时间的课,嗓子都快冒烟了,刚想到办公室休息一下喝口水,后面又追来一个问问题的学生!老师也是人,但老师的确是伟大的,只要普信去办公室问问题,几乎每个老师都会给与耐心的解答,向老师们致敬!中午放学后,普信继续骑着她的二八横梁自行车回家吃饭,然后雷打不动地午休半小时,因为她不止一次地体会了“中午不睡、下午崩溃”的感觉了。下午上完课会有一个晚自习,晚自习之后还有一个夜自习。晚自习和夜自习之间的时间间隔大概是2个小时,这是多么宝贵的2个小时!与其每天在路上浪费2个小时,不如利用它来学习知识,但是去哪学呢?要知道中间这2个小时学校是要静校的,是要有门卫大爷巡逻的,是不允许个别学生独自留在教室的。普信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条至理名言。她偷偷带了蜡烛和打火机,在大家都离开教室以后,钻到了讲桌下面,坐在讲台上,把书本放在了双腿上,再点亮蜡烛,刻苦学习!要说用“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借光”来形容一个人努力学习的场景,“钻讲桌”也该在江湖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虽然这个行为给学校带来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即使付出了这么多努力,普信的成绩排名仍然在中等偏下水平,尤其是理科课程,她是完全跟不上节奏的。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那个时候讲究文理分科,理科学生的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这五科,而文科学生的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政治、历史五科。在此暂且不论文理分科是否合理,但这个规定却让普信有了一线希望。她可以选择文科而非理科,文科虽然也需要逻辑推理能力,但是这个逻辑推理似乎没有理科那么严丝合缝,只要刻苦努力多记忆知识点,还是有一定希望考上大学的。那时,普信同样没有什么选择权,她只能学文科。选了文科,也并不意味着一帆风顺了,非常不巧的是,当时的文科生在她们学校是不受重视的存在,历年的考试结果显示:文科的录取率远远低于理科的录取率。言外之意便是,只有那些学不会理科的“差生”才会选择文科,好学生都会学理科。于是乎,全年级十几个班级只有两个文科班,一个是“英语班”,一个是“俄语班”,因为大部分文科学生都是“英语生”,一个“英语班”无法容纳那么多学生,剩下的多余的“英语生”就被分配到了“俄语班”。而普信就是那些“多余”学生中的一员。“俄语班”是不讲英语的,“英语生”需要在“英语班”上英语的时候搬着凳子去旁听。学校的这种安排可能是出于节约师资和教室的考虑,但更多的是因为学校对文科生根本不报什么希望,谁让这是一群不可能为学校带来荣誉的群体呢。很快地,“俄语班”的“英语生”就疲于奔波了,有的学生干脆就不去了,同时因为本班没有英语老师,“俄语”班里的“英语生”的课后辅导力度也完全跟不上,这时候好多学生干脆放弃了英语,放弃了英语也就意味着放弃了高考,“俄语班”的学习氛围可想而知。上天似乎又给普信出了一个难题。从小都是靠自己折腾的普信这次依然要自己再折腾一次,她做出了一个同样是同龄人无法做出的决定:找关系、调班。普信想到了母亲这边有个在政府上班的姐夫,可能会和学校领导有交往。于是普信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告诉父亲,请姐夫吃饭,顺便带上学校的领导。普信本来是自己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但是别人是不会接受一个小孩子的邀请的,于是她搬出了父亲。父亲也没有多问,居然按照普信的要求去办这件事情了,不仅去办了,办的还很顺利,姐夫和学校领导如约而至。调班这件事,对学校领导而言,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对于普信来说,如果没有人替她说那一句话,她就只能呆在原处。这个校领导一看普信这么上进,当然更多的是考虑普信姐夫的面子,二话没说就安排她转班了。这是普信第一次为自己“办事”。这件事是普信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并实施的,短到什么程度呢,短到她的母亲因为当时没在家,在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的情况下就被这父女两“先斩后奏”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普信在学生年代就看出了“人情世故”的逻辑,她到底是怎么看到的,也许和悟性有关、也许和她出生在七大姑八大姨比较多的家庭里面有关、也许和她父母从小对她的放任不管反倒促使了她养成了凡事自己想办法的行为习惯有关。

不管怎么说,普信如愿去了“英语班”。当然,普信想去“英语班”,其他的学生也知道“英语班”的教学质量好。但凡家里有点能量的,家长都想办法把自己的孩子往“英语”班塞,这直接导致了“英语版”人满为患。当时这个班级居然容纳了90多个学生。正常的教室显然放不下这么多学生,那就把学生的体积和占地面积压缩压缩,以空间换空间。在普信的班级里,三个学生挤在一起,共用两套课桌,当然板凳还是一个人一个。这是一个创举,不仅解决了班级容量大而教室小的矛盾,还增进了同学之间的感情,毕竟每天挤在一起上课,怎么也算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了。上个高中还能认识这么多同学,这也为学生拓宽了未来的社交渠道,实在是妙招啊!言归正传,普信同学如愿去了“英语班”,但她的首要任务可不是去交友,她的首要任务还是学习、玩命地学习。玩命这件事不是那么好干的,也就是说不管干什么都不要用力过猛,用力过猛带来的损伤一定是够人喝一壶的。前文提到,下了晚自习普信是不回家吃饭的,等下了夜自习回家后,母亲给她准备了满满当当的丰盛晚餐,饿了一晚上的普信狼吞虎咽地把它们全部吃掉。当时也没有合理膳食的知识,当然普信家也没有这个条件,比如在学校旁边弄个房车,既不用孩子来回奔波,也不耽误孩子吃饭这样的条件。从动物饲养的角度来讲,这种生活方式可以达到迅速“育肥”效果:长期坐着不活动、晚饭吃得太晚、饭量大。人要瘦下来难,但是长胖那可是蹭蹭的,仅仅半年时间,普信从中等体重飙升到肥胖级别,原来圆圆的眼睛被脂肪挤压成了细长条形状的,水桶腰和大肚腩也有了雏形。变胖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变疯。压力实在是太大了,生活除了学习考大学,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被挤压成了无形。可悲啊!普信绷不住了,原来那个无知且快乐的女孩不见了,她变得越来越无趣,越来越焦虑,直到患上了抑郁症。每天早上起来,她就莫名其妙地想哭,然后一个人边刷题边哭,她还患上了严重的偏头疼,发作起来头痛欲裂。父母带着她找了当地最好的老中医,当一根根长长的针扎进自己脑袋的时候,普信希望直接把自己扎晕过去,这样她就可以好好休息了。当时的普信不懂:这样学出来的学生是没有竞争力的,社会需要的不是做题机,而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但是从普信个人角度来说,自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上了大学再想以后的事。素质教育是好,但那是一个长期投入且多方面共同作用才可以实现的目标,眼下并不能立刻帮助普信脱离困境,相信现在的普信穿越回当年,她还是会做出和当年一样的选择。

一个人的出现又给了绝望中的普信一点光明。这个人叫晓亮。哎,这该死的狗血剧情,还是没逃过青春荷尔蒙那俗套的东西。晓亮和别的文科生有很大的不同,他学文纯粹是因为爱好,因为他来自当年稳坐江湖老大地位的“重点一班”,也就是说他本来就是理科尖子生。而这位老兄却忠于了自己内心,来到了如此这般的文科班。他的到来成了文科班女生的兴奋剂,大家对他十分感兴趣,因为他不仅有“重点一班”的光环加持,他还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在当时是风靡校园的追风少年。长相嘛,这个就仁者见仁了,因为普信后来和大学舍友说晓亮很帅,像任达华时,大家笑成了一锅粥。这句话成了大家的梗,她们夸一个人时会说:“谁谁谁长得很帅,像任达华”。总之,在那个优秀男生也很稀缺的地方,晓亮的确是那颗最耀眼的明星。晓亮是女生追捧的对象,却不曾想,老师把他和普信安排成了同桌,还是三个人挤两个桌子那样的同桌。在普信看来,晓亮和别的男生不一样,他不沉闷,他不是一个把学习当成全部的呆瓜,他会在操场上奔跑,他会在周末去电影院看电影,他会在课间和她谈天说地,他还会在她埋头苦学时,用粉笔头偷袭她。渐渐的,普信不觉得学习苦了,因为学校有晓亮,晓亮不仅能逗自己开心,他还善于学习,潜移默化中,普信也学到了他的高效学习法,成绩又提升了一个等级。普信是幸运的,每当命运给她关上一个门的时候,就会给她开一扇窗。虽然她的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到了高三的时候,普信和晓亮成绩不相上下,他们的关系也非常亲密,这让普信有了自己喜欢晓亮,晓亮也喜欢自己的错觉。当晓亮和别的女生说话时,普信会感觉心里非常不舒服,她就会故意冷落晓亮,搞得晓亮莫名其妙。在晓亮心里,普信只是好朋友之一,但是普信的世界太小了,小到给点阳光就灿烂,普信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晓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再加上临近高考,大家根本无暇多想这些小打小闹的事情,于是普信和晓亮终于渐行渐远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不论是交朋友也好,谈恋爱也好,终究是两个势均力敌的人才可以长长久久,认知的不同注定了这就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普信的努力,她终于以压二本线的成绩,被当地的外语学院录取。如愿考上了大学,虽然不是211,也不是985,那也是普信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争取来的。普信以为,她考上了大学,父母会欢呼雀跃,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甚至没有多余的表情,也没有多余的话语。普信很不解地问母亲为什么不高兴?母亲很平淡地说:“你要我怎么高兴?蹦起来?”也许这就是穷人的悲哀,被生活压迫到麻木,或许也是父母的大智慧吧,让普信取得成绩不要骄傲,谁知道呢?

总而言之,普信暂时取得了阶段性的自以为的成功,让她成功的可能是因为自己灵魂里的那点心气儿、可能是有点审时度势的智慧、也可能是她不向命运低头的闯劲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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