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败家子(1 / 2)

猎枪,可以买到,但是,并不合法,不是知根知底的人,他们是不会卖给你的,这东西一旦追查起来,搞不好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

波罕也知道,刘恒所说的猎枪,绝对不是平常傣族老百姓用的火铳,而是正儿八经的那种双管猎枪,一打一大片,杀伤力很大,猛兽都能干掉。

卖这东西得有点胆量。

不过,事实上,拥有猎枪的人并不罕见,三分场至少有6把猎枪,只是大家心照不宣,互相都不说破。

也就是说,拥有猎枪,也没有人追查。

刘恒当然想拥有一把猎枪。

分场场部有枪,刘恒是知道的,总共有15支,全都是半自动步枪,但是,那东西能够打大象,扛出去不小心干掉了大象,判刑很重,一般都是10年。

所以场部能拿到步枪的人,也不敢扛着上山。

那年头,大象是不能打的,东南亚虎也不能打,至于鹿、麂、獐等动物就没有规定,分场经常有人猎获。

再说,那个时候,法治观念也不够强,即便是遇到一类保护动物巨蟒,支边人和知青,同样杀了集体会餐。

现在刘恒向波罕开口买枪,是很忌讳的事,所以波罕生气了。

刘恒赶紧打住,不再说买枪的事。

清点了物品,算了价,刘恒花了78元。赖青云用了4块2毛7分。

赖青云看着刘恒,心里骂了一百遍了,败家子!

一天花了78元,典型的败家子!心痛啊!

刘恒看着赖青云手里可怜的这点货物,心里滴血。

不敢马上送货,怕人看见,刘恒他们没有马上回家,挨到黄昏时候,波罕派人,趁人不注意,才把两麻袋货物送进了刘恒的家里。

恰巧,分场发电厂刚刚送电,家里被电灯照的雪亮。

农场职工用电是不要钱的,分场自己发电,每天晚上8点半到11点半送电。

看着地上琳琅满目的物品,雨晴以为刘恒偷窃了商店。

“你这是……”

“买的。”

“你哪来这么多钱?”

“买蘑菇赚的。”

“你到黑市买的?”

“正宗的商场有吗?”

刘恒笑了。

“你的。”刘恒拿着三角内裤与胸Z递给雨晴。

雨晴惊疑地看着这两件物品,这……也能穿?

这两件物品,都是后来最普通的用品,此刻的货,是从澳门走私过来的。雨晴,真的吓坏了。

但是,她喜欢。

“这是你的,这是你的。”刘恒给一对女儿分发买来的玩具,一个布娃娃,一个跳跳蛙,“一起玩,等下次爸爸到景城学习,再给你们买更多的玩具。”

“还有这些小人书,也都是你们的。”刘恒把书送到他们前面。

3岁的晓岚和1岁的晓峰抱着自己的玩具欣喜万分。平常,孩子们只能玩泥巴与石子。

“还有这个。”刘恒把牛肉罐头分给他们,“今晚,我们就吃这个!每人一个!”

刘恒像是宣布了一项重大决定,一家人都愣住了。

每人一个!

过去,过年的时候,全家人也只有一个牛肉罐头,今晚,全家人每人一个,雨晴愣了片刻,很快变得惊慌起来。

不能这样吃!

一个星期吃一个就已经够奢华了,怎么可以一顿吃4个呢?

“刘恒,你今天是怎么啦?解释一下!”

看着惊慌失措的雨晴,刘恒心里有一种快乐的难受。他没有急于解释,而是把兜里剩下的钱,全部拿出来给雨晴。

雨晴面前,一大堆的钞票。

140块5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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