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作词作曲编曲都是我自己(1 / 2)

正常来说。

如果是歌手自己出资,找唱片公司合作,最终的分成比例是可以达到八二分的。

但林易也深知,自己这三十万元,包括录歌和拍摄Mv,然后宣传和铺设销售渠道,是不太够的。

于是便最终决定,七三分成。

刘军倒也是没有犹豫,果断说道,“三十万出专辑确实少了一点,但既然七三分那就这样吧。”

“那么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蓝军唱片公司小归小,但是正经起来还是很专业的。

等林易带着律师和他签约以后,就立刻带着林易前往了一家录音棚。

这家录音棚是他的老朋友,给出的报价也都挺合理。

说起来,林易去带律师一起来签合同,倒是让他有些刮目相看。

明星带律师签合同这种事情,出现得比较多的是在国外,例如好莱坞之类的。

而像国内律师行业直到今年才快发展起来,一帮年轻明星又没有那方面的法律意识。

哪怕是后世,也有很多明星因为合同原因,被雪藏或者索要赔偿。

他们签下的只是唱片合同,版权归林易,蓝军唱片只负责专辑的发行和宣传。

刘军也知道他还是一个中戏的学生,于是便建议他先把主打歌录制完了,等放假以后有空了再来。

录制十首歌,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但林易并没有答应,现在还不到十月,等放假了再来,这其中的好几个月就浪费了。

他想在年底前,就把专辑发布出去,打响自己的知名度。

到时候再配合着《那山那人那狗》的上映,应当能让他在明年得到一个完美的开局。

以他目前B级的声乐等级,录制十首歌并不是一项很难的事情。

毕竟作词作曲包括混音,都是他一个人负责,只需要把音乐做出来,开始录音就好了。

他花了两天时间,就把《童话》这首主打歌给录完了。

其他时候,就趁着没课的时候,凑空去录制剩余的九首歌。

剩下的这九首歌之中,除了《成都》这首民谣以外,还有一首rap歌曲《爱在西元前》。

没错,在他的第一张专辑之中,就选用了周董的歌曲。

毕竟作为二十多年后,华语乐坛年轻人心目中独一档的歌手,他的歌曲肯定是能多薅就多薅的。

这首歌是01年发行的,距离现在有两三年的工夫。

除此之外,还有三首他的歌曲,《星晴》和《反方向的钟》以及《可爱女人》。

这三首歌是周董第一张专辑里面的歌曲。

其实《星晴》要是不作为主打歌的话,实际上是有些亏的。

但是他下次发布专辑,最少也是明年了,到那时候再发布,容易撞车。

剩下的五首歌曲,林易也选择了其他歌手的歌曲,《他不懂》《豆浆油条》《美人鱼》和《三国恋》还有《有何不可》。

整张专辑发布的歌曲,拿出去几乎都可以当做每张专辑的主打歌。

但林易却奢侈的把他们都弄到了一张专辑里。

没办法,就是这么的大气。

他也考虑过把类似《一万个理由》《两只蝴蝶》《秋天不回来》《2002年的第一场雪》之类的歌曲塞到专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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