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公主小迷妹(1 / 2)

自古美女爱英雄。

那个少女不怀春。

尤其是这种十四五岁正值豆蔻初开的年纪。

颜值高!

武艺强!

“文采好!”

满足了少女对心中男神的一切幻想!

“真的好想见到这位将军哦!”

少女手捧着诗词面色羞红嘴里喃喃自语。

“我的小宁国相见谁呢?”

一道充满威严又带着些许调侃的声音,在少女身后响起。

将正在幻想之中的少女吓得一激灵,手中握着的诗词都掉到了地上。

来人正是散了朝会的朱元璋。

而这位少女正是朱元璋最宠爱的掌上明珠,嫡长女宁国公主。

“唉呀!讨厌父皇!”

“进来也不说一声,吓死女儿了!”

宁国公主撅起嘴巴,表示对自己的老父亲非常不满。

“哈哈…是父皇的错。”

朱元璋露出一抹宠溺的微笑,随即弯腰捡起地上的诗词,看看究竟是什么内容能够让自己的女儿如此的着迷。

这一看,他也被吸引住了。

《出塞》这种描述军士英勇形象的边塞诗,很是契合当前大明边塞的战斗情况,让戎马半生的朱元璋情不自禁大声朗诵起来。

健儿马上吹胡笳,旌旗五色如云霞。

紫髯将军挂金印,意气平吞瓦剌家。

……

将军出塞整戎行,十万戈矛映雪霜。

左将才看收部落,前军又报缚戎王。

羽书捷奏上神州,喜动天颜宠数优。

不愿千金万户侯,凯歌但愿早回头。

“好好好!”

“真是好诗!好一个将军出塞整戎行,十万戈矛映雪霜!”

“好气势!大气磅礴!”

一首出塞读的朱元璋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赞美之意,溢于言表。

“能够做出这种诗词的人,必然有着非凡的胸襟气概和志向,一定是一位英豪。”

“怪不得能够让我的宝贝闺女如此痴迷呢!”

“这人是谁啊?”

朱元璋揶揄的问道。

宁国公主粉脸顿时羞的通红,直接变成了鸵鸟。

就像是早恋的小女孩,被父母抓住一样。

煞是可爱!

“讨厌啦!父皇!”

“就会取笑人家!”

“这首诗就是咱们大明冠军侯做的啦!”

宁国公主撒娇说道,一把抢过朱元璋手中的诗词,像是稀释珍宝一样抱在怀里。

“冠军侯?”

“叶北辰?”

整个大明就只有不久前被自己册封的冠军侯叶北辰,朱元璋顿时了然。

“可是他不是在西北延安府么?”

朱元璋有些疑惑说道。

“这是从延安府过来的商人传过来的,说来也是很有趣呢。”

“有一位延安府的百姓为了感谢冠军侯保卫延安府,便拿出自己珍藏已久的宝甲神枪赠送给了冠军侯。”

“然后冠军侯当众挥舞了一套枪法,这首《出塞》便应运而生了!”

“真的好厉害哦!”

宁国公主满脸崇拜的说道。

活脱脱现代的追星族。

“原来如此。”

“没想到这个叶北辰不仅精通兵法,武艺超群,就连文采也是如此的出众。”

“堪称一代少年英豪!”

“朕果然没有看错人!”

朱元璋大声赞叹道。

“可惜呀!他已经有了婚约在身,不然朕倒是想招他做驸马呢!”

这一句话是说给宁国听的。

就是在提醒她,叶北辰已经有婚约了,丫头你没希望了!

作为过来人,朱元璋很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宁国公主,已经开始对叶北辰产生了一种崇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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