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公主小迷妹(1 / 2)
自古美女爱英雄。
那个少女不怀春。
尤其是这种十四五岁正值豆蔻初开的年纪。
颜值高!
武艺强!
“文采好!”
满足了少女对心中男神的一切幻想!
“真的好想见到这位将军哦!”
少女手捧着诗词面色羞红嘴里喃喃自语。
“我的小宁国相见谁呢?”
一道充满威严又带着些许调侃的声音,在少女身后响起。
将正在幻想之中的少女吓得一激灵,手中握着的诗词都掉到了地上。
来人正是散了朝会的朱元璋。
而这位少女正是朱元璋最宠爱的掌上明珠,嫡长女宁国公主。
“唉呀!讨厌父皇!”
“进来也不说一声,吓死女儿了!”
宁国公主撅起嘴巴,表示对自己的老父亲非常不满。
“哈哈…是父皇的错。”
朱元璋露出一抹宠溺的微笑,随即弯腰捡起地上的诗词,看看究竟是什么内容能够让自己的女儿如此的着迷。
这一看,他也被吸引住了。
《出塞》这种描述军士英勇形象的边塞诗,很是契合当前大明边塞的战斗情况,让戎马半生的朱元璋情不自禁大声朗诵起来。
健儿马上吹胡笳,旌旗五色如云霞。
紫髯将军挂金印,意气平吞瓦剌家。
……
将军出塞整戎行,十万戈矛映雪霜。
左将才看收部落,前军又报缚戎王。
羽书捷奏上神州,喜动天颜宠数优。
不愿千金万户侯,凯歌但愿早回头。
“好好好!”
“真是好诗!好一个将军出塞整戎行,十万戈矛映雪霜!”
“好气势!大气磅礴!”
一首出塞读的朱元璋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赞美之意,溢于言表。
“能够做出这种诗词的人,必然有着非凡的胸襟气概和志向,一定是一位英豪。”
“怪不得能够让我的宝贝闺女如此痴迷呢!”
“这人是谁啊?”
朱元璋揶揄的问道。
宁国公主粉脸顿时羞的通红,直接变成了鸵鸟。
就像是早恋的小女孩,被父母抓住一样。
煞是可爱!
“讨厌啦!父皇!”
“就会取笑人家!”
“这首诗就是咱们大明冠军侯做的啦!”
宁国公主撒娇说道,一把抢过朱元璋手中的诗词,像是稀释珍宝一样抱在怀里。
“冠军侯?”
“叶北辰?”
整个大明就只有不久前被自己册封的冠军侯叶北辰,朱元璋顿时了然。
“可是他不是在西北延安府么?”
朱元璋有些疑惑说道。
“这是从延安府过来的商人传过来的,说来也是很有趣呢。”
“有一位延安府的百姓为了感谢冠军侯保卫延安府,便拿出自己珍藏已久的宝甲神枪赠送给了冠军侯。”
“然后冠军侯当众挥舞了一套枪法,这首《出塞》便应运而生了!”
“真的好厉害哦!”
宁国公主满脸崇拜的说道。
活脱脱现代的追星族。
“原来如此。”
“没想到这个叶北辰不仅精通兵法,武艺超群,就连文采也是如此的出众。”
“堪称一代少年英豪!”
“朕果然没有看错人!”
朱元璋大声赞叹道。
“可惜呀!他已经有了婚约在身,不然朕倒是想招他做驸马呢!”
这一句话是说给宁国听的。
就是在提醒她,叶北辰已经有婚约了,丫头你没希望了!
作为过来人,朱元璋很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宁国公主,已经开始对叶北辰产生了一种崇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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