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讨个公道(1 / 2)

小庙容不下大佛,一地容不下一个野心家。野心家的出现总是能颠覆一个时代,或者说颠覆自己的人生,要么成为主宰时代的君主,要么成为别的野心家爬升的垫脚石。野心家是盛世的悲哀,但野心家又是乱世的猛药。盛世出才子,乱世出英雄。这个世道已经腐朽到了摇摇欲坠,又有谁与我共逐鹿?共问鼎!

一国立于天下,必有立国之资本。大秦分封的绝不仅仅是七国,只是优胜劣汰留下的这七国,齐楚燕汉宋夏越,外加一个后起之秀的魏国。就像魏国以武立国,鼎盛时期曾力压汉燕和秦室。宋国富家天下,齐国稷下学宫是天下儒生道统所在之地…一国式微,七国分之,天经地义。

这个始终没有强盛过的国家,为何没有被先后强大的魏、汉分而食之,而是一直屹立不摇。

温北君看着边境大大的燕字,是戴家的大燕。三百年前老祖宗戴兮是最后一位藩王,开国没立下封王的功勋,只是建国后用三十年亲自啃下了直到大理的如今大魏疆土,封燕王。

魏燕是死仇,可以说魏国是踩着燕国的领土崛起的新秀,不过燕国国力衰微,不能和汉国一样与魏国连年开战罢了。

温北君一行过于张扬,自然是拿着魏王手书招摇过境。但也没有人蠢到在燕国境内对魏国使团动手,这就给了魏国出兵的理由。名正言顺的出征,其余六国必定会坐山观虎斗,也没有人会阻拦,八国纷争还是讲究一个师出有名。

“魏国使团,嘶”边境的小吏看着这一行人嘀咕了一句,“这么年轻吗。”吏其实不属于官的行列,官吏官吏,其实是两种东西,官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官,而吏只不过是官的随从,对百姓施威,对官摇尾乞怜,温北君更喜欢用狗来形容吏。如果还在大魏,一个吏是绝不敢和他这般调侃。

说来可笑,他本是为了自保而不断的往上爬,用一具又一具尸体堆积起来的官衔,时至今日他也会顾虑所谓的狗屁官架子,也会思考调侃自己的吏。权力就是迷人的罂粟,如此迷人,又如此摄神。

温北君摇摇头,从兜里摸出一两碎银,丢给小吏,“你还需要看魏王手书不成?”

小吏接过碎银用牙轻轻一咬,确认是真银子,脸上开朗了不少,“不需要不需要,大人也理解理解,毕竟职责所在,哈哈,职责所在。”

不用回头也知道,小吏肯定还会在毕恭毕敬的站着,但这份恭敬是冲着那一两碎银,他随手丢的钱可能就是小吏这个月的月例银子了。狗嘛,给根骨头就会摇摇尾巴。不够他养一个仆从的钱就是小吏养活一家人的口银,他突然就想起了和她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一枚铜钱都得掰开了花,五文钱的肉包子都不舍得吃,他猛然勒马,转头看向小吏。

如他所料,小吏还是那般毕恭毕敬,看见他回头,有些惶恐的问道,“大人还有什么事吗?”他看见不小的皱纹在小吏的脸上不加掩饰。看起来已经不再年轻的小吏其实已经是一户五口之家最大的脊柱,有个倒插门的废物女婿,还有个小外孙。其实小吏也是一事无成,五十多岁了还是个小吏,此时还在想着给外孙买个肉包子吃,给女儿买个烧饼,再给那个扶不上墙的女婿拎壶劣酒,翁婿也能小喝一盅…

他摇摇头,没有再加赏赐,“走吧。”这世上不止小吏一家贫苦的人,他救不了每一个人。

碧水知道温北君又在想什么,她太了解他了,就像他第一次亲手砍掉回纥孩子的脑袋的时候,抱头痛哭,一边哭一边喊着“他还那么小。”但是他们都知道,如果温北君不砍掉那个孩子的脑袋,掉脑袋的就是他自己或者碧水。他骨子里其实是一个善良的人,所以他会为业障而痛苦,会为洛笙而暴起杀人,又会为了当年一个近乎陌生的少女被打的头破血流。但他又能帮助谁呢,他是个恶鬼,他杀的人比很多人究极一生认识的人还要多。碧水捏了捏温北君的手,没有说话,从她的肌肤把温度传递到男人冰冷的手上。

燕国的酒和魏国的差别很大,虽然离得不远,但是生活都截然不同。燕国靠近咸阳,是在大秦还鼎盛的时候饱受秦文化熏陶的中原腹地。这里能喝到正宗的桂酒,“玉樽盈桂酒,河伯献神鱼。”桂酒没那么烈,带着玉桂的清甜,远销魏国时价格就要翻好几倍。

姜昀轻轻抿一口酒,果然玉桂的清甜滑过喉咙。他轻轻打量着四周,直觉告诉他这间酒楼绝没有表面表露的那么和平。小二虎口有很重的老茧,这是常年握刀留下的痕迹,甚至要比温北君的茧子还要重。掌柜的每隔半刻钟就会打量他们一行人,避开与他对视,并且视线离开之后第一时间会与一个人在门边那桌喝酒的汉子对视。如果是他的话,他会选择在酒里下蒙汗药,不过也不是万全之计,因为门外就有二百多精骑。那么他们如果要动手该怎么做?

吵闹声打破了姜昀的思绪,马蹄声骤起,这可是城内,这种马蹄声连巡防队也是不该有的,是城内什么变故能引起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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