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瓣 李寻欢(2 / 2)

那年冬天李园的梅花开得再好,我也不能留下来看了。

婚礼过后,我萧然出关,随行不过一仆一马一车,还有一坛喜酒。

十年,弹指一挥间。

关外苦寒之地,十年来我久咳不愈。

人皆为我这痨病乃酒不离手所致,殊不知,我之所以把自己残损破败的肺浸在酒里,无非是想要以酒性之热将当初充盈每一个肺泡而今早已冷凝成冰的那些泪融化了,免得胀破了肺腑,撑裂了胸膛。

于是我总是在大口喝酒的同时大声咳嗽,使苍白的脸上泛起病态的嫣红——这样苍白与嫣红相映的面色,在我梦中出现过千万次,每一次皆遥不可及……

每一次只要想靠近,我都会从那令人心碎的噩梦中惊醒,只有僵卧在自己的冷汗里,望着窗外黑沉沉的夜色颤抖,痛苦地等待天明。

然而等到天亮了,也无非是同样的痛苦,同样的寂寞。

我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而这十年中却只得与寂寞为伍。

于是,我有了一个新爱好,我的飞刀也有了一种新用途。

每逢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我就用飞刀在坚实的松木上雕刻人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手法益发纯熟而精练,因为我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她”的轮廓和线条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起来就像是活的。我的手指赋予了“她”动人的形体,我的生命也自那薄而锋锐的刀锋贯注到“她”的身上……

每当人像完成后,我就会把“她”深深地埋入土里,在一旁呆立良久,痴望良久——如同掩埋了自己的一部分灵魂——尔后,再取出另一块松木,雕刻同一个人像。

如此周而复始,如堕无间地狱。

虽然年不满四旬,我已自知命不久矣。

鸟飞反乡,狐死首丘。我也想回去看看。

看什么呢?李园,冷香小筑,梅花,她……当初我离开时,可是决心永远不再见她的……

在十年的自我放逐之后,我终究还是回来了。

不出所料,我一入关,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等等诸般旧友就蜂拥而至,来迎接我了。

事情要从江湖中传说多年的一件神奇宝物说起——

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为“武林三宝”之一。

有号称“神偷”姓戴行五者,不知从何处窃得此宝。戴五身怀宝物,在口外遇到老朋友金狮镖局的镖头“急风剑”诸葛雷,欢聚畅饮。在大醉之下,戴五竟拿出金丝甲来炫耀,结果连宝物带性命都被眼红心黑的诸葛雷夺去。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诸葛雷却不知自己从口外带回来的这件宝物,引来了黄河一带臭名昭著的“碧血双蛇”。

量大量小、能屈能伸的诸葛雷不但乖乖交出宝物,与此同时为了留下自己的脑袋,居然真的依白蛇之言在地上爬了一圈。

在同一家客栈打尖的我有幸见证了这一幕,不禁感慨诸葛雷这个狂徒的脾气已经变了,难怪能活到现在。

没想到我这句喃喃自语竟引得白蛇口出狂言——只要有比他们兄弟更快的剑,就把这宝贝包袱连同自己的脑袋一并奉上。

阿飞听了这话心动了。

阿飞是我在路上遇见的一个古怪少年。

衣衫单薄的他在冰天雪地里踽踽独行,我邀他上车喝口酒,他却果断拒绝了——不是他自己买来的酒,他绝不喝。

其实阿飞既不想要那包袱,也不想要那脑袋,一心只想请我喝酒,却苦于没钱。所以他提出要把白蛇的脑袋卖给白蛇自己,出价不高,只要五十两银子——因为在阿飞眼里,白蛇只值五十两。

在场的人都以为他不是疯子,就是呆子。

当阿飞手上那把不能算是剑的剑——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没有剑锷,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作为剑柄——插入白蛇的咽喉时,大家才相信,这把剑并不是小孩子的玩具。

黑蛇丢掉掌中剑,扯着自己的头发,撕碎了身上的衣服,哭嚎着把怀中的银子全都掷到阿飞面前,疯了似的狂奔了出去——

阿飞捡起两锭银子去买酒,就在这个当口,一直趴在地上没起来过的诸葛雷突然飞身掠起,一剑向阿飞的后心刺出!

阿飞自以为杀了白蛇也是替诸葛雷报仇雪耻,对他的暗算毫无防备,眼看就要被这一剑洞穿心窝,谁知诸葛雷的剑却脱手飞出,钉在屋梁上,剑柄的丝穗犹在不停颤动……

诸葛雷的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鲜血一丝丝自指缝里流了出来——我用来刻木头的小刀,也还有别的用途。

阿飞终于可以请我喝酒了,也终于明白了诸葛雷是要用屠蛇者的血来洗刷白蛇给他的折辱,以为如此方能扬眉吐气,继续横行天下——荒野中长大的少年初涉江湖,及早见识到人心险恶,幸莫大焉。

可惜我们酒兴正酣时,马车却被一个雪人拦住了去路——雪人里面竟裹着一个死人:黑蛇!

我以为是他装疯卖傻伺机攫走的宝贝包袱害他丢了性命,却被阿飞一针见血地指出:夺宝之人既已得手,何必枉费工夫把他堆成雪人呢?雪人横在路中央,要拦的自然是马车——那间客栈里乘马车的客人,只有我一个。

原来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查猛邀了几位朋友,在这里专候我等到来,然而醉翁之意却不在为诸葛雷复仇,而在乎宝物黄金甲也。

他们认定黄金甲已落到我的手中,我也懒得否认辩白,反正他们也不会相信。我只好应承下来,约定一个时辰之后会面。

这一个时辰,足够我找到拿走金丝甲的人——在与诸葛雷同行的镖头中,打一开始就溜到桌子底下故而惟一活下来的那个,也就是向查猛通风报信还把黑锅甩给我的那个。

此人隐匿宝物,为避嫌疑暂且不敢远走高飞,我只要顺着查猛这条藤,也就不难摸到真正的瓜。

十年前,我出关的时候也曾路过此地,我记得附近的山脚下有个小小的酒家。

在这种天气,在这种地方,那里应该是惟一可以落脚之处。

我没有估错,查猛一行人的确就在这小酒店里,只不过,都已被一剑穿喉——是阿飞那把玩具似的剑!

他替我杀了六个人,用来抵我替他杀诸葛雷的债;他还给我留了一个活口,正是我要找的人:金狮镖局的镖头洪汉民。

果不其然,金丝甲就穿在他的身上。

就在这时,酒店老板给我送来两壶刚温好的酒,见我喝下去之后,还说这酒专治咳嗽,我喝了以后保管再也不咳了。

这店主人十年前还曾陪我喝过几杯酒,可时至今日我才知道他就是二十年前叱咤江湖的风云人物“紫面二郎”孙逵。当年他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之妻蔷薇夫人私奔,却原来一直隐居在此面对青山,襟带绿水之地——倚朱栏,凭碧窗,繁花满眼美人伴,村醪也变成了醇酒……

这样的神仙日子,给我十件金丝甲我也不换。

然而,一件金丝甲当前,孙逵一拳结果了洪汉民,不惜就此终结隐居生涯,蔷薇夫人不吝在我酒中下毒,甚而至于,这对亡命鸳鸯彼此怨怼半生,却在今时今日反目——当初名满江湖的美人竟被共度二十载的伴侣一脚踹进了鬼门关!

英雄美女为心爱之人甘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牺牲一切……一段可歌可泣的佳话破灭至此,令人唏嘘不已。

接下来,一位戴着青魔手,携着鱼肠剑的不速之客轻轻松松了结了孙逵,却为忌惮我手中那把传说“例不虚发”的小刀来和我谈交易。

青魔手,鱼肠剑,我都不肯交换金丝甲。没奈何,这个神秘女子只好依次展露她完美的手、臂、脚、腿,以及青惨惨的面具后面的绝世容颜……

她滑入我的怀中,就像一条蛇。

怀抱着这样的玉体,我手上的酒杯已落地,刀却没有松手——

轻轻一划,颈上鲜血一点点洒落在白玉般的胸脯上,宛如雪上梅花。

其实我只要一动真力,即刻毒发身亡,好在还算沉得住气,就这样吓跑了她。

一日之内,这家小酒店里好戏连台,精彩纷呈。我没想到,压轴的节目还在后面——

一个腹大如鼓,双腿被齐根截断的怪人像一只肉球似的滚了进来,三下五除二剥下了死人身上的金丝甲——视我手中的飞刀如无物。

原来,我身中奇毒“寒鸡散”,正是此人亲手所为。他本是江湖“七妙人”之一“黑心妙郎君”花蜂,当年勾引蔷薇夫人的“小白脸”其实是他,可他敢做不敢当,竟唆使她去找“紫面二郎”顶包。这位“妙郎君”不仅好色还贪财,放不下蔷薇夫人从夫家卷带出来的金银珠宝,只等避过了风头又想要她甩掉孙逵。花蜂万万没想到蔷薇夫人在白脸的和紫脸的男人中间居然选择了后者——夫妇二人联手将他的双腿斩断,囚禁了十几年。

当我眼睁睁地目送这个大肉球携金丝甲纵马扬长而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天之内有两大收获——

一个忠告:“一个男人若以为自己了解女人,他无论受什么罪都是活该的。”这是平生自以为最懂女人的妙郎君从切肤之痛中得来的领悟,可惜彼时的我尚不解其中味……

一个秘密:金丝甲之所以一时间令武林豪杰趋之若鹜,皆因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重现江湖!在短短七八个月里又做下了七八十件巨案,奸杀掳掠,无恶不作,黑白两道皆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中原武林人人自危,已有九十余户世家巨族约定,皆出一分家财为花红,悬赏缉捕梅花盗;更有公认的江湖第一美女放言天下:无论何人除去梅花盗,则以身相许。

凡见过梅花盗真面目者,无人生还,胸前皆留有标志性伤痕:五个小如针眼的血痕,呈梅花形排列——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致命伤。正因为从未失手,是故江湖中人皆以为梅花盗一击之下势必疏于防备,若能身着金丝甲躲过前胸那致命一击,即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必有机会反制梅花盗!

然而,我现在最紧要的事务可不是夺回金丝甲,捕获梅花盗,而是在两个时辰之内找到“寒鸡散”的解药,否则早就该死的我,终于真的要死了。

自觉死又何妨,我不忍浪费剩下的毒酒,把一壶全喝光了。可我那忠心耿耿的伴当“铁甲金刚”铁传甲却不肯任我背负着浪子、酒鬼的恶名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其实我即便再活下去,除了继续做一个自暴自弃、自伤自苦的浪子、酒鬼,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铁传甲背负着我,在雪夜里追踪花蜂。从花蜂开始到“千手罗刹”,再到“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和金玉堂的“花花大少”潘小安……沿途只见一个个江湖客粉墨登场,最终皆落得陈尸雪野——金丝甲网罗了一条条贪婪的性命,最终物得其主,归属于阿飞。

而我的解药,仍无着落。

生有何欢,死有何惧?最后这一个时辰我只想喝杯酒陶然而死。铁传甲亦万念俱灰,带我到一个小镇上找了间酒铺,陪我饮酒,等死。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在这间酒铺里,我们救了另一个酒鬼,他就是“七妙人”中的“妙郎中”梅二先生,真正配制“寒鸡散”的人!

我服下解药六个时辰之后,体力已渐渐恢复如常。

此时天刚破晓,又有人来求梅二先生出诊:“铁胆镇八方”秦孝仪的长子、当今少林馆座唯一的俗家弟子“玉面神拳”秦重被梅花盗重伤,危在旦夕。

秦孝仪亲自登门来请梅二先生,片刻不得迟延。可是脾气古怪的梅二先生却定要等我痊愈才肯跟他们走这一趟。

以我的秉性,固然有先来后到,也不妨先人后己,何况自身已无大碍,正待进言梅二先生不拘好歹救人一命,忽闻来人中有一个尚未变声的童音道:“你这病人若是死了呢?”

梅二先生冷笑道:“他死了自然用不着我再治,只可惜他死不了的。”

又听那童音嘻地一笑,道:“倒也未必。”

话音未落,其人一支箭似的窜入我房里——一个看上去不过十岁的童子: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篷上镶着白兔风毛,粉妆玉琢,煞是可爱。

他一进来,便上上下下打量着我。我从未见过一个孩童有这样的目光——像两道钢钉,最终直直揳入我的眼睛里。

我被这孩子瞪得太久,不免心生疑窦:他见过我?他认得我?

通常,江湖上没见过的人,都只认得我的飞刀,不认得我。

我的外貌没有什么突出的特征——曾经,只有一个人觉得我的眼睛很特别。在她为我画的小像里,我的眼睛竟是碧绿色的,温柔而灵动,仿佛春风里飘拂的柳枝,夏日下闪耀的海水……

十多年过去了,而今我已面目全非,不知画上那双被她描绘得如此奇异的眼睛是否依然如故?

我的遐思被厉声打断——

“你就是梅二手上的病人?”那孩子凝注在我眼睛里的目光已孳生出一种不可理喻的怨毒,他咬牙切齿道:“你死了,他才肯去给秦大哥治伤!”

他嘴里说着话,袖中已飞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我的双目和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且劲道十足。

所幸他遇见的是我——我一伸手,将这三枝箭收到手里,不禁皱眉叹道:“小小年纪已如此狠毒,长大了那还得了。”

“你以为有两手捉箭的功夫,就可以来教训我了么!”只见他身子凌空一翻,手里已多了两柄精光四射的短剑,不等这两句话说完,已闪电般向我刺出了七剑——其出招变招之快,就算是多年的老江湖也要自愧不如。

这孩子显然得到了诸多名师大家的指点,且天生就是练武上上之材。武功招式虽可得自师传,但临敌时的判断和应变,却无法传授,正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连攻一百招犹未得手,他也知道今天遇见了难惹的人物,连眼睛都急红了,下手愈发疯狂,招招狠辣歹毒,就好像和我有什么深仇宿怨似的,恨不得一剑把我戳出个大窟窿来!

铁传甲在一旁沉声劝谏:“此子长大,必是武林中一个大祸害,不如……”

我却有些不忍:“只因他年纪小,若有人严加管束,还可成器——”遂向那童子发话,“趁我还未改变主意时,你快走吧。”

自知万难得手,他一招收剑,一面喘息一面赞叹道:“你的武功真不错——我一共刺出了一百零七剑,你却连动都没动——佩服!佩服!”

看着他童真的笑容,我心念一动,问道:“你想不想学?”

他闻言大喜:“你肯收我做徒弟么?”

我苦笑着说:“我若能替你父母管教管教你,你以后也许还有希望。”

不等我说完,他已拜了下去,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这“拜”字刚出口,又是三道乌光自他背后急射而出,竟是巧手精制的“紧背低头花装弩”!

我这才真正吃了一惊,若非身经百战,反应奇迅,今日只怕也要伤在这恶毒童子手里。

他一击不中,又向我扑了过来,破口大骂道:“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替我父母管教我!”

铁传甲怒喝一声:“天生豺狼心,留不得!”

我心里却隐隐有些不解:江湖中,武功乃立身之本,地位、声望、权力以及金钱无不以之为基础。此子的心智比其年龄不知老成多少,利害权衡之间,他何以不想要我的武功,只想取我的性命?

无可奈何,我只得叹息着反手一掌挥了出去。

“李探花,手下留情!”

焦急的呼声从门外传入之际,我的手掌已然拍上了那孩子的胸膛。

他全身软绵绵地倒在地上,再也使不出丝毫气力,红着眼圈儿对冲进来的从人说:“我……我只怕已遭了此人毒手,你快去叫爹爹来替我报仇!”一句话未说完,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方才这小童进来杀人时,秦孝仪气定神闲地站在外面乐见其成,直到此刻才迤迤然步入,长叹一声,道:“若是别人伤了你,自然有人替你复仇;但这位大侠伤了你,你恐怕只有认命了。”

“为……为什么?”

“你可知道伤你的人是谁么?”秦孝仪横了我一眼,露出一丝恶毒的笑意,悠悠道:“他就是名动八方的‘天下第一刀’李寻欢,也是你爹爹的生死八拜之交!”

此言一出,我大吃一惊,失声道:“他是何人之子?”

“这孩子就是龙啸云龙四爷的大公子,龙小云!”

刹那之间巨雷轰顶,震散了我的魂魄!

我木然坐着,只觉眼角的肌肉在不停地抽缩,一滴滴冷汗沿着鼻洼流到嘴角。

梅二先生见我面色惨变,汗出如浆,过来把了把龙小云的脉息,说:“这孩子的武功虽已被废,但我可以担保他其余一切皆与常人无异。”

“可是龙四爷夫妇只有这么一位少爷,更难得是练武的奇才,实指望他将来能光耀门楣——若是知道他们的儿子从此再也不能习武,做父母的真不知会怎样伤心哪!”

我缓缓站起来道:“龙四爷在哪里?我随你们去见他。”

十年后,我又一次站在李园(现已更名为“兴云庄”)那幅御笔亲书的门联前——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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