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某个陆小凤的朋友(1 / 2)

有人说有钱人的快乐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而作为一个突然暴富的常人,孙秀却找不到能让他大开眼界的快乐,哪怕是像电影大开眼界里那样的快乐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

难道是暴发户没资格和贵族做朋友?找不到圈子就找不到刺激?孙秀想不通,所以他只好发呆,哪怕一桌美味佳肴摆在他面前,他也没动一下。

不过有时候哪怕你只是想发一会儿呆,这该死的世道也不会允许,就比如现在。

“哈,这么一桌好菜你这厮居然在发呆,难不成是在等爷爷我赏你脸吃一顿吗?”说着,一个肌肉虬结的彪形大汉就大剌剌地坐在了孙秀的右手边“不错不错,连酒都给洒家准备好了,有孝心啊。”

看着这大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孙秀才叹道“这酒不是给你准备的。”

“但爷爷我就是要喝,你待怎地?”说罢,大汉满脸凶相地看着孙秀,好似随时都要暴起伤人。

“你要喝我自然没什么意见,可酒里下了强效泻药,所以你现在最好马上去茅厕,不然你就要惨了。”

“砰!”大汉拍桌而起,一双铁掌直取孙秀的狗头(doge)“爷爷我今天就是要领教一下造化钟神秀的武功!”

“唉,”孙秀无奈地抬起手,周围的吃瓜群众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好似突然掉帧了似的,那大汉便被一掌打飞出了窗外“看来人若是出名了,大概就需要蒙面了,你说是不是,陆三蛋?”

“你什么时候又见过司空摘星那猴精了?”陆小凤无奈地转过身,(原来他居然就坐在孙秀前面那一桌)连带着他背后那大红色的披风好似也成了舞台上的幕布一般,幕布一掀开,主角也就登场了“这个绰号他起了没多久你就知道了?”

看着那熟悉的四条眉毛,孙秀调侃道“在给你取外号这件事上,司空摘星一生不弱于人,而我吗,则是完美地体现了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这件事,勉强算是毁人不倦吧。”

“你总是说些稀奇古怪的话,做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真不知道为什么欧阳情会对你死心塌地,在我看来你这样的人注定是要孤独一生的。”说着陆小凤就端着碗坐到了孙秀对面,并且毫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酒壶就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酒,旁若无人地开喝。

“鸨儿爱钞,姐儿爱俏,我既有钞能力,又这么潇洒帅气,凭什么欧阳情不能喜欢我?”说着,孙秀拉开衣襟露出了那款定制的大金链子,又从腰间抽出羊脂白玉做扇骨、天蚕冰丝做扇面的土豪标配,“哗”地一下抖开向周围展示出扇面上的一行大字:我迷人的五官,就是你犯罪的开端。

这造型任谁见了都要感叹一句“这句话甚至还带着标点符号,他真的,我哭死!”

看着这土到极致的表演,陆小凤翻了个白眼,刚要再倒一碗这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酱香科技时,就感觉手上一空,酒壶就被人放在了桌上。

“好酒啊,这味儿,上头!”

这世上能从陆小凤手里顺走东西的人绝对不多,而在顺走东西之后不被打的那就更少,如果还要加个陆小凤朋友的身份的话,那这个人就呼之欲出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