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章 刀生一,一生二,三生无量(1 / 2)

一壶浊酒,一条鱼,一只野兔,一只肥鸡。

其中野兔、肥鸡,是老槐树槐公贡献的,作为下溪村的守护神,哪里有只苍蝇他都一清二楚。

对此,槐公心有戚戚焉,想他好歹也是一尊神,虽是野神,那也是神,竟然自甘堕落到供奉人类,何其可悲!

叶初与王老三对饮,劣酒下肚,王老三喋喋不休,诉说着这一年的不易。

叶初一边听,一边给叶淼剔鱼刺,王烈左右开弓,一手鸡腿一手兔腿,大快朵颐。

庄户人家,一年到头,也就过年能吃顿饺子,富裕点的还能炖一块肥肉,其他时候,一日两餐,忙时吃干,闲时喝稀。

今日可谓是大鱼大肉,放在整个大周村镇,也是相当炸裂的。

一壶酒尽,王老三醉眼朦胧,被王烈扶回屋睡觉了。

吃饱喝足的叶淼,早就眼皮打架,打发她去睡觉后,叶初独自一人缓步来到了村口。

银月如钩,月华如水。

槐公粗壮的树干上,浮现一张面孔,谄媚的道:

“十三郎来了。”

叶初微微颔首,在槐树下盘膝而坐,心神沉入体内,混沌苍茫之中,青铜简绽放着湛湛清光,与之前,有了一些变化。

【青史:青史如刀,弑神诛仙!】

【宿主:叶初】

【神华:264】

【功能:传道、授业、解惑】

【传道:0/200(二阶)】

【授业:0/200(二阶)】

【解惑:0/100(一阶)】

他动用了一次传道,一次授业,而这两项功能,已经进阶,也就是说,功能会更加强大。

他耗费了200神华,斩杀柳公,又得了106点神华,如今剩余的神华不多,而他暂时倒也不急着提升修为。

叶初睁开眼睛,微微叹息。

成为修士之后,他发现自己对变强充满了欲望,面对普通人,产生了唯我独尊的优越感。

这种感觉很古怪,有种质壁分离的错觉。

“槐公,今日多谢了。”

槐公连忙陪笑道:

“受村子多年供奉,该回馈一些给村民了。”

叶初微微颔首,槐公心地善良,或许是与世隔绝的原因,与淳朴的村民在一起时间久了,养成了这种性格。

有这么一尊善神守护下溪村,倒也是件好事。

毕竟,就算是杀了他,也得不到多少神华,他还没有柳公强大,神华必然不多,取之无益,不如留着守护下溪村,有他在,还能梳理下溪村的地气,除非遇到他也无法抗衡的天灾,不然下溪村必然风调雨顺。

就像去年那场席卷了数十个村子的蝗灾,就不是槐公能阻止得了的。

叶初把身体重量交给槐公,两条腿交叠搭在一根虬龙般的树根上,问道:

“槐公,你作为神,如何看待人?”

槐公嘴角抽搐,揣测不出叶初是什么意思。

总不能说,人都是蝼蚁,只是供养神的奴仆?

下一秒,他就会被一刀斩成飞灰。

斟酌良久,槐公终于开口道:

“人,作为天地间最庞大的族群,自然是天地主角,我们神祇,某种意义上是依附人所存在的,某没庞大的香火祭祀,就难以诞生神。”

叶初不置可否,只是看着弯月,不知道在想什么。

忐忑不已的槐公悄悄的缩回了槐树,不敢打扰叶十三郎,唯恐惊动了他,遭受鱼池之殃。

叶初就这么靠着老槐树,沉沉睡去。

翌日清晨,天边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的时候,叶初睁开了眼睛,他盘膝而坐,催动体内气血,施展鹏翼诀。

这一次,没有生出大鹏羽翼,反而是气血凝聚,在他断臂出化作一只血红色的手臂,肌肉虬结,筋骨可辨。

而后,他双手掐诀,吐纳元气。

晨曦之中,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元气汇聚而来,初时如涓涓细流,不多时,便浓稠如雾,把叶初笼罩其中。

浓雾围绕着叶初,被他吸收进去。

槐公震惊非常,他未曾见过修士修行,但是他作为神祇,也吸收天地元气,壮大自身。

叶初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简直匪夷所思。

槐公自忖,他一年吸收的天地元气,也不及叶初这一片浓稠元气云雾。

这小子,简直就是个怪物!

其实何止是槐公,就算是传授叶初的刀首看到如此情景,只怕也会化身震惊党。

初踏修行路,就有如此异象,足以说明叶初的资质,是何等恐怖。

叶初虽然不知道自己修行的异象,却依旧感受到了修为的突飞猛进。

青铜简绽放出灼灼清光,洞彻混沌。

一缕缕流光溢彩般的气流,从外界涌来,在清光照耀下,蒙上了一层淡青色,最终被叶初吸收,顺着四肢百骸,流经奇经八脉,洗涤经脉,淬炼肉身。

这是叶初第二次正儿八经的修行,第一次,还是在驿馆的时候。

上一次借助传道授业功能,异象不显,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了青铜简带来的好处。

而槐公也得了巨大的好处,雾化的天地元气如此浓郁,他悄咪咪的伸出了气根、枝叶,不敢多吸收,一点点的吸收,对他也有巨大的好处。

终于,天光大亮,叶初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血红色的左臂,心念微动,左臂被他吸收。

叶初以鹏翼诀化左臂,与真正的左臂区别不大,反而有种如臂指使的感觉。

毕竟,陷阵刀创建之初,刀首没想过自己会断臂,就算是断了,以他的修为,断肢重生不过寻常。

苏先天虽然不靠谱,但是总算做了一件好事,没有鹏翼诀,他只能练独臂刀了。

叶初神清气爽,拍了拍老槐树,笑道:

“劳烦槐公,今天加个菜。”

“好说好说。”槐公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叶初回到王老三家,直接进了厨房做饭。

野菜糊糊,他实在是吃够了,昨日他与王老三去打酒的时候,买了一石米,一石面,足够一家人舒舒服服的吃个够。

厚粥、汤饼,又炒了两个菜,就是今天的早饭。

叶初的厨艺再差,也比王家父子强,可以说他比大周绝大多数厨师的厨艺都强。

毕竟是从华夏穿越而来,五千年华夏历史,总结起来,可以算作一部华夏吃货史。

华夏,唯美食不可辜负!

王老三是农夫,天还没亮就下地了,待叶初做好饭,他扛着一个木制锄头刚回来,裤脚满是泥土。

叶淼与王烈跟在他后面,王烈手里拎着一条近乎两尺长的黄鳝,叶淼怀里抱着一只野鸡。

也不知怎地,他们干活的时候,一锄头把黄鳝就砸死了,那只野鸡更离谱,直接撞在了地头的树上,死的干净利落。

这是老天爷赏饭吃啊!

三人一路美滋滋,笑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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