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讲个故事(2 / 2)

他开始不上学充当那群人的跑腿,回报是定期无偿给他母亲提供那种“救命药”。可是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的操蛋,在一个慵懒的午后,他母亲舒展最后一次眉头后的午睡后,再也没有醒来。

很难过的男孩儿那天第一次喝了酒,不是那么好喝,但是这东西是个神奇的玩意儿,不会好过,但起码容易睡着。

后来啊,渐渐的酒这玩意儿也不大有用,喝再多也睡不着,男孩儿的胸口像是坏了的机器人一样,悄无声息的流淌着电池液,喉咙发涩。

那群人再一次找上了他,原来给他母亲的那种药是一种cureall,也可以治好男孩的难过和悲伤。

最后小男孩死于给一个喝醉了的光头佬卖药,对方不给钱,不断纠缠的小男孩被那人一枪打爆了头颅,其实也不多,就四十美元不到。

当老人得知一切的时候,只是安静的呆在屋子里一下午,直到繁星满天也不开灯,手里握着他搞来的两张票,那是纽约洋基队的比赛,他和他说过会带他去的比赛。

老兵对手是一群败类,好像也称黑社会,在当地还蛮有影响力,靠着垄断当地的毒品交易发家,聚集了一帮可以出卖灵魂给毒品的人,甚至还有枪械,不过老兵不在意。

故事的结局是老兵为了这男孩从南天门杀到蓬莱岛,手起刀落,一枪一个。子弹打没了就用军刺,那夸张的血槽设计倒是不错,不是怜悯对手死得快可以减轻痛苦,而是他明白他没有多少时间了,毕竟上了年纪。可是老人也有想要守护的东西,老蛾心中也有残烛,不是吗?当然他自己也倒下了,不过还好,杀了多少个?没注意数一数,反正脚底的血液粘稠,应该差不多了吧。

老人心里就那么点火花,可是那群人好死不死给他吹灭了,那就玩命呗。

有些人有些事,就像毒品,经历过就难以放手。飞蛾扑火,大概是因为它们一生都生活在阴暗湿冷中,而有的东西,值得用生命来换取。

飞蛾迷恋于那刻的温暖与光亮,老兵也守着心中的一点火花,世上真的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在意的人或事儿不多,就那么几个,可谁要是动了,那就玩命,不死不休。

我想大概杨尘心中的火花就是羽然,虎子心中的火花是李如初,老头子心中的火花是乖巧的孙女儿……

世上总要有那么一些不问理由的坚持,也要有那么一些不为什么的固执,比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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