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大荒村(1 / 2)

大荒村西头,有个可以把大半村子尽收眼底的高坡,此时,有个十一二岁的憨厚少年向山下走去,身上正背着一捆生柴,这是为过冬准备的。

看着山脚下的村子,憨厚少年清澈见底的眼睛多了一丝疲惫,还有两个月就要迎来寒冬了,这一年山上的野兽也少了很多,家里的伙食也越来越紧张。

憨厚少年名叫林起,是一名路过此地的游方道士帮忙所起,那年,林起在路上碰到昏迷不醒的游方道士,之后游方道士醒来,为了报答林起,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教会了林起千字文,最后才离开大荒村

也正是因为如此,林起是村里为数不多识字的人,其他村民世世代代以打猎耕地为生,认识的字也不多,而且也很少用的上,所以就不怎么重视。

“小先生回来了,小先生回来了......”高坡下一群孩子吼吼的呼啸而过,只因老先生年事已高,林起成了他们村里唯二的先生。

“路上小心点!”林起吆喝一声,这些小孩不过五六岁,虎头虎脑的,每个人都有一个贱名,比如狗羊犬马之类。

人有三魂六魄,缺一不可,为小儿取“石头”“树叶”“泥土”“土蛋”“狗蛋”等这样的贱名,目的是小名容易养活,不容易过早夭折。

他以前也有个小名“土三狗”,因为村里未成年的人里面,还有“土狗”“土二狗”,这自然是三人同在的时候,一般长辈都是叫他“土狗”。

不管好不好听,基本上村里都是这样叫法,除非成家立业,才会正式拥有大名。

对于这个“土狗”的小名,林起以前不认识字,到也不觉得有什么,现在他的爹娘请游方道士给他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林起”。

游方道士跟他讲了很多村外面的世界,自从学会千字文以后,他经常幻想着出去闯荡一番,让爹娘和一家人都吃上饱饭,寒冬不再缺少粮食。

走到村口,一眼望去都是不规则摆布的土胚房,虽然依山傍水,但是仍旧属于穷乡僻壤,满足生活所需就很难了,房子只能上山砍几颗树拖回家做梁木;没米下锅了,上山找点野果野菜。

村里几乎每户都有人是猎人,只因野兽时不时来村里的田地糟蹋作物,需要人手定期巡视村子,但大多时候,猎人需要上山主动寻找猎物,不然日子将过得很捉襟。

林家的房子也是土胚房,跟村子其他人家的没有多大区别,就是一家三代有十五口人。

最上面的爷爷,奶奶,下面是三儿一女,女的已经嫁到邻村一户人家中,一年回来几天,林起大伯家有一个大儿子,一个小女儿,林起自家有个哥,有个妹妹,三叔家有一个大女儿,一个小儿子。

十一岁的林起,在众多堂兄堂姐中排名第三,只有大伯家的大哥和二姐比他大三岁。

“哥,你终于回来了,有没有给我带好吃的小果子。”还没进家门,一道小巧的身影突然惊喜道,一阵小跑就来到了林起面前,大大的眼睛充满了期待。

每次哥哥上上回来,都会顺手给她带回来一些可以吃的野果,比大哥二姐要好,她最喜欢三哥了。

“带了,等会再给你。”林起看着妹妹林二丫,脸上都是宠溺之情,这是他最喜欢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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