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奉新郡王(1 / 2)

周王:朱橚[sù](1361年-1425年),朱元璋第五子,明成祖朱棣的胞弟,洪武三年(1370年)受封吴王,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封为周王,十四年(1381年)就藩开封。王位共传九世,十一王。

明太祖创建的宗室的封规定如下:

1.亲王:皇帝嫡长子为太子,皇帝诸子10岁立为亲王。

2.郡王:亲王长子年10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亲王诸子年10岁则为郡王。

3.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为王长子,摘长孙授长孙,其余诸王子则授镇国军。

4.辅国将军:镇国将军长子袭位镇国将军,其余诸子皆为辅国将军。

5.奉国将军:辅国将军长子袭位辅国将军,其余诸子皆为奉国将军。

6.镇国中尉:奉国将军长子袭位奉国将军,其余诸子为镇国中尉。

7.辅国中尉:镇国中尉长子袭位镇国中尉,其余诸子为辅国中尉。

8.奉国中尉:辅国中尉长子袭位辅国中尉,其余诸子为奉国中尉。

9.奉国中尉:奉国中尉之后不再递降,奉国中尉的世代的子孙封为奉国中尉,所有爵位世袭。

亲王禄1000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奉国中尉200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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