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马牛襟裾,文公设史(2 / 2)

我有讲过到了东周,天子不再是公尊了,王室衰微,诸侯做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秦文公没有选择要岐山以东的土地,而是还给了周天子,他是个忠臣吗?是忠臣还会去祭祀上帝吗?所以他不是忠臣。那又是为什么?因为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秦文公一开始只有七百兵,十三年后又能有多少呢?土地是打下来了,可你总要派兵镇守吧?守得住吗?

所以秦文公才会选择“岐以东献之周”,为了日后的发展,他没得选,只能选择要一个好名声。并且他收集了周朝遗民,这是为什么?

因为秦国的人口是稀缺的。我们现在是地窄人多,而在过去是地广人稀,更别说是最初的弹丸小国秦国了,由于人少地多,人口的重要性是远远胜于土地的。许多战争的目的常常不是占据土地,而是掳掠人口。为什么呢?因为“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这也是周朝遗民的由来。地再多守不住也没有用,不如搞点实际的好处,就比如说人口。而且因为是周朝的遗民,所以人口素质、技术水平也应当在秦之上。

“十九年,得陈宝。”秦文公十九年(公元前747年),秦文公在陈仓游猎,途经北阪城时,得到一块名为“陈宝”的石头,其颜色像肝脏一样。秦文公于是命人在北阪城建陈宝祠,用一头牲畜祭祀。陈宝祠的东南方向,曾在晴天发出雷鸣般的响声,野鸡都跟随着鸣叫,因此称作“鸡鸣神”。

“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秦文公二十年(公元前746年),秦文公设立诛灭三族的刑法。

“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伐南山大梓好理解就是砍梓树,“丰大特”是什么?古代传说居于丰水中的大公牛神。有点奇怪了,为什么司马迁要在叙述秦文公功绩时记载这样一件事?要知道这条记载只有一句话,前后都没有过多的交代,《史记》的其他篇章也未有涉及。所以古人对此所住的注释也就有了神话色彩。

比如张守节《正义》中说:“《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时有一人病,夜往山中,闻有鬼语树神曰:‘秦若使人被发,以朱丝绕树伐汝,汝得不困耶?’树神无言。明日,病人语闻,公如其言伐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走入丰水中。其后牛出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有骑堕地复上,发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头,汉、魏、晋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话青牛障是。”

东晋史学家干宝所著的《搜神记》记载,秦国的时候,武都郡故道县南山(今陕西省陈仓山)有一座怒特祠,祠堂边上长着一棵梓树。秦文公二十七年(公元前739年),秦文公派人去砍伐这棵梓树,顿时就有狂风暴雨。树上的创口随即合拢,整整砍伐一天也没有把它砍断。秦文公就增派士兵,拿着斧头的人多达四十个,还是砍不断。士兵们疲倦便回去休息,其中有一个人伤到脚,不能走路,只好躺在树下,他听见鬼对树神说:“攻战得很辛劳吧?”其中一个树神说:“哪里算得上辛劳?”鬼说:“秦文公一定不肯罢休,怎么办?”树神回答说;“秦文公能把我怎么样呢?”鬼说:“秦文公如果派三百个人披着头发,用大红丝线绕住树干,穿着赤褐色的衣服,撒着灰来砍你,你能不困窘吗?”树神便哑口无言。第二天,伤到脚的这个人便把听到的话告诉秦文公。秦文公于是派士兵们都穿上赤褐色衣服,紧跟着创口砍出,就用灰撒上。结果树被砍断,树中有一头青牛跑出来,奔跑着进入丰水中。后来青牛从丰水中跑出来,秦文公派骑兵击杀它,开始时没有取胜。有个骑兵摔到地上后重新爬上马,他的发髻散开,便披着头发去追它,青牛害怕他,于是逃进丰水中,不敢再出来。所以,秦国从此以后便设置旄头骑。

但其实他应该只是说,在砍南山梓树时遇到了一个大公牛,因为秦人早期是在甘肃陕西发展的,而这也是西戎羌族的活动中心。羌人崇拜的牦牛、白马、狼等都是与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野兽,而秦人与羌人混居杂糅,很可能会受到羌人文化的影响。此时的大公牛就象征这一个祥瑞而被记载下来。

有趣的是西汉的《礼记·檀弓上》说天子之棺四重,其中两重要用梓棺。梓棺在古礼中用于最高等级葬制,居至尊地位,并成为皇家“东园秘器”,称东园梓棺、梓宫、梓器。葬用“梓宫”,史乘首见《汉书·霍光传》,光薨获赐“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后汉书·蔡茂传》也记载,茂薨获光武帝“赐东园梓棺”。因此应劭《风俗通义》解释说:“梓宫者,礼,天子敛以梓器。”东汉郑玄认为:“凡棺用能湿之物,梓椴能湿,故礼法尚之。”姜生教授指出,郑玄有所不知,梓木获得崇高不二之地位,并非因其防腐性能;其实汉代匠人对几种棺椁用材的防腐性能非常了解,楠木耐腐性最高,无疑是更优的选择,但等级较高的墓主人仍然选用梓木棺。可见梓木获得无与伦比的崇高地位,并非简单地因为梓材的技术性能,而是因为礼制;而礼制的背后有其文化根源:梓木的“神性”战胜了楠木的“性能”。而这追溯到源头的记载就是《史记》中的“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

“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赐谥为竫公。竫公之长子为太子,是文公孙也。”秦文公四十八年(公元前718年),秦文公的太子去世,赐谥号为竫公(一作静公,史称秦竫公或秦静公)。秦文公于是改立孙子(秦静公的儿子)为继承人。

“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竫公子立,是为宁公。”秦文公五十年(公元前716年),秦文公去世,安葬于西山(在今陕西省宝鸡市)。秦文公死后,他的孙子继位,是为秦宪公(一作秦宁公,而一九七八年陕西宝鸡太公庙出土的秦公钟、秦公铭文基本支持宪公的说法)。

秦文公在位时期迁都汧渭之;首次设立史官以纪事,让秦国有了正儿八经的历史记载;击败了西戎,收复岐山以西的土地,收编周朝的遗民并且把岐山以东献给周室;制定罪诛三族的刑法。因此司马迁说,秦国自襄公时兴起,在文公、穆公时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到献公、孝公之后,逐步侵占六国的土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