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戏剧节(2 / 2)

“嗯,我想去美国,哈佛。”

“哈佛的中国史研究开展得的确很好,很多古代文献保存得确比国内强,而且研究的课题内容也很广泛;如果想读西方文学,也是那儿更好;但如果是中国古典文学,当然还是国内好,北大、南开,都不错。”

奉九说:“其实,我想去美国读书,主要还是想走出去看一看,看看那个我没见过的新世界,”忽然又变得腼腆起来:“当然,还得看我能不能申得下来。”

鸿司笑着摇摇头,:“你这么强大的英语能力要是还会申不过,那国内就没人能过了。”

奉九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耳朵,“谢谢宁同学这么看好我,那我更该努力了,可不能让这么多对我有信心的同学们失望。”

鸿司本以为奉九会说让“你”失望,没想到却变成了“同学们”,虽然并不意外,但心里还是涌上了淡淡的失落感。

“唐奉九,”他犹豫着开口了,因为他觉得现在是个很好的契机,他总得给自己一个机会,尤其今天意外地在学校看到了三叔,看到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出色的女子的眼神……“明年我也中学毕业了,我也想去美国读大学,到时候,我去找你啊,你会不会嫌我烦?”

奉九渐渐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眼里有研判,有犹豫,终究还是疏朗一笑:“怎么会?如果我能去上的话。自然会是热烈欢迎老同学。”

说话间已经到了饭店,这是一家外表看起来非常普通,但厨子很靠谱的饭店,价格也适中,很适合学生们偶尔来打牙祭。

跑堂的把他们让到唯一的一个包间儿,屋子正当间儿摆着好大一张圆桌,同学们依次落座,因为是学生,也没有点酒水,只是上了茶水。

大家开始热热闹闹地点菜,一人点了一个,又加了两个汤和两盘甜品,郑如峰是鸿司的同班同学,为人最是会来事儿、有眼色,笑嘻嘻地说:“我要给女士们点锅包肉,虽说这儿的大师傅的手艺可能比不上鹿鸣春,当然鹿鸣春做的是什么味儿我也没尝过,”大家一阵笑,郑如峰接着说:“但也是相当不错了,这儿的老板以前可是鹿鸣春的二厨。”

在奉天,只要有女人与小孩儿在,锅包肉就是必点的菜,还有一样就是雪绵豆沙。其他人也都点了普遍受欢迎的菜,一顿饭下来,大家说着相熟的同学的趣闻,互相打趣着舞台上的表现,席间其乐融融。

等最后结账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的那点奖金不够用了,奉九豪气地说:“我来。”

戏剧社的同学们马上鼓掌:这几个同学里,家境不算富裕的至少占了一半,而奉九的父亲号称“奉天财神爷”,唐家最不缺的,只怕就是钱了,富贾一方绝对称得上,富可敌国也勉强,所以只要是跟同学们出来聚餐,奉九总是很自觉地抢着付帐,反正零用钱也多;但她刚要起身,左边的袖子就被拽住了,低头一看,一直坐在她身边的鸿司站起身来,“让女同学结账,我们男同学可不答应。”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奉九当然不可能再跟他争,这也是奉九头一次跟鸿司一起吃饭:虽然平日里不能说是太熟,但看他平时的穿着和作派,尤其是他还有一辆漆黑发亮的自行车,那就说明家里的经济条件应该很不错,所以她毫不扭捏地从善如流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饭,饭桌上慢慢安静下来,眼看着到了毕业季,同学们各奔东西的时候,大家也都有点伤感,不过,今日聚餐的几人,绝大多数都会继续升学,极个别不升学的,也有一份小小家业可继承,前程并不能说太差。

所以,虽说因为要离开熟悉的同学,熟悉的环境而不舍,但想到又会结交新的同学,又有大学这个最吸引人的目标在,于是刚才的伤感很快就一扫而空,气氛重新变得热络起来,这就是青春年少吧?

——以为自己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为世界是自己的,等着自己去征服,去改变。

等吃过饭,已是晚上七点多了,男同学都嚷嚷着要送女同学回家。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地报各自的地址,本着就近原则,很快就分配好了。忽然鸿司微笑着说:“我也和唐奉九是一个方向,还是我送她吧。”

其他几个人愣了愣,男生开始起哄,只有郑如峰坏笑着说:“行,这机会让给你,你可得把唐大小姐好好送回家。”因为刚刚报了地址,明明郑如峰离奉九家的胭脂胡同更近些。

奉九赶忙说:“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辆黄包车回去好了。”

一贯最能插科打诨的郑如峰一摆手,“就让他送,我看他刚才暗搓搓地盘算着自己把亏空补上,又生怕吃亏,所以这顿可没少吃,现下正好消化消化。再说了我还要去姥姥家取给我家包的饺子呢。”大家都吃吃笑了起来,谁不知道胃口最大却又干吃不胖的是他郑如峰才对。

媚兰则由她的邻居王兴直护送着回去,奉九放了心,跟暗暗冲她打手势的媚兰和其他人道了别,鸿司慢悠悠地骑了自行车到她面前,故意慢了下来,奉九的运动天赋是一等一的好,跟着自行车小跑几步瞅准了再一个起跳,轻轻巧巧地坐上了后座,这个后座是鸿司自己特意加装的,铁丝编织,宽大又结实。郑如峰看了好生羡慕,随即嘻嘻哈哈地跟他们说了再见。

鸿司的自行车有八成新,骑了两年了,车圈雪亮,充气式轮胎是英国邓禄普的,上上下下干干净净,一看平日里就没少精心保养,待奉九问起,得知是鸿司自己负责日常养护,包括换车胎、车链子和调刹车闸时,免不了对他的动手能力表示赞赏。

民国时期,自行车还是稀罕物儿。废帝溥仪在紫禁城里骑自行车的照片曾被发在报上,许多中国人才头一次知道了世上还有这种奇形怪状的交通工具,因为一前一后两个圆形的轮子,人一骑上去看起来颇有几分滑稽,还曾被称作“陆上哪吒”。

奉九家除了几辆福特汽车,也有几辆上海同昌牌自行车,以备下人们出去办事方便之用;她大哥奉先那辆,更是特意从英国定做的“汉堡”,也就是俗称的“五人牌”——墨绿色的二八大踹,做工极好,曾让虎头眼馋了很久。

奉九看了没想学更没想要,她那时正对骑马兴趣浓厚,但现在生平头一遭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她才发现,自行车骑起来也一定很有意思,忽然想起上次拿虎头挡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东窗事发,自己不是想着要给虎头买好东西抵罪的么?干脆就订一辆自行车嘛,让虎头过瘾,自己也能顺便学骑车。

据说大哥那辆自行车足足花了六百个大洋,同昌牌那几辆国产的,也要一百五六,而民国时期,一个中等人家一年的花销不过二十个大洋,所以说进口自行车算得上是舶来品里地地道道的奢侈品了;至于如果链条断裂刹车失灵,换的配件也都是进口的,价格不菲,所以就算买得起,养护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因为这个年代的路况不好,坑坑洼洼,颠簸得厉害。至于这条不算窄的马路还算不错,那是因为奉天但凡学校门口的道路,市政府都给修得不错。

不过奉九有钱啊,她又回想起虎头热切地盯着下人们那几辆自行车,并偶尔会借用上去骑几圈儿时的兴头劲儿,不禁为自己一直没注意到发小儿的兴趣而感到汗颜。

正巧这时,一辆甩着大辫子的有轨电车沿着镶嵌在路面上的铁轨“叮叮咚咚”地从身边缓缓驶过,奉天是少有的在民国时期就引进了有轨电车的城市,很多住在沿线的人从此以后上学上班都方便了不少。

坐在慢慢向前的自行车上,随着车轮转动摩擦生电,车前后的照明灯也亮了起来,一束光柱照着车后面的路,在这个仲春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槐花的清香,风吹过,雪白的槐花落了一地,看起来像是白雪覆地;树荫底下,有吃过了晚饭的老人悠闲地吹着笛子,不知名的小调活泼清越。

奉天在老帅十多年的精心治理下,相对而言生活是安稳的。

鸿司忽然问:“你想学骑自行车么?我教你啊?”

奉九听了一愣,马上说:“不用了,谢谢,我还是在家里跟我哥哥学吧。”

鸿司微微一笑,也不说话了。鸿司和奉九的关系很有点微妙,两人虽相识已有两年,志趣也相投,但并没有非常亲近。

可两人又像是有着一种天然的默契,这种默契带来的亲近感,就意味着即使不说话,也并不觉得尴尬——这种感觉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遇到,正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他们互相认为对方是可结交的朋友,这对于公认的小暖炉一样的奉九而言,并不常见。

奉九看起来活泼伶俐,善解人意,性格讨喜,但实际上,知她甚深的家人和好友都知道她并不是那么好接近的——好像跟谁都能投契,令人如沐春风,但真正的好友寥寥无几。

奉九极少与男生交往,但观察她和男同学一起做事时落落大方的样子,看起来并不是因为她有所避讳,倒像是纯粹嫌麻烦。鸿司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虽然她在同泽男校及其他中学都有很多爱慕者。

但闻着空气中的甜香,看着树下无意中形成的一条条的槐花雪径,感受着五月轻暖的微风,仰头看着夜空中的星星一闪一灭,一轮鸭蛋黄似的明月缀在近乎石青色的穹顶边上,前面清瘦少年挺直的腰板和清爽的香皂味儿,后座上少女曼妙的身姿和莫名的馨香,这种感觉,无关情爱,却甜如诗,美如画,给正处于少年时代的奉九和鸿司,都留下了终生难忘的鲜活印象。

车行不到两刻钟,奉九说了声“到了”,自己先利索地跳了下来,唐府门前的一盏盏路灯,把这条平整的小路照得雪亮,连自行车前后灯发出的光也被遮盖住了,鸿司也下了自行车,颇有点惋惜——要是奉九住得再远些该多好。他们现在唐府后角门,奉九每天从这里进门。

奉九笑着说“多谢”,跟鸿司挥挥手,嘱咐他回去时注意安全。

鸿司张了张嘴,刚刚一路上他都在积攒勇气,想着到了人家门口,一定要说些什么;但奉九忽然叫了一声,原来,角门已开,一个身着不知名男校校服,个子高高的清俊少年正直直地注视着他们,一眼望过去,只觉得他的头发和眼睛、眉毛甚至瞳仁,都是少见的漆黑如墨,而面孔则是雪白的,甚至比起奉九的白皙来也不遑多让。

奉九小跑着过去,两人低声说了几句,奉九就引着少年走了过来,笑着对鸿司说:“这是我二婶的侄子,韦元化,也在读高二。”接着转头又对虎头介绍了鸿司,两人都迟疑了一下,然后不冷不热地握了握手。

奉九跟鸿司道别,立刻转身说说笑笑地跟着这个韦姓少年一起走进吊着金漆兽面锡制门环的角门,守门的下人也知机地现出身来,躬身把晚归的小姐迎了进去。

鸿司看着关上的小门,又抬头看看墙边枝叶繁茂,已伸出墙头的李树杏树,稍远处高大的白杨和银杏高高矗立,好似刚猛的卫士,守护着他心里的姑娘。他沉默片刻,回想了一下刚刚那个英俊少年充满戒备,像护食的公鸡一样不善的眼神,再想想今天下午戏剧节上三叔不同寻常的现身,心里不可言说的失落一股接一股,推着车慢慢走出几步,一偏腿儿上了车往回走。

此时,如果他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唐府角门斜对过儿的胡同里,停着一辆乌黑锃亮的汽车,司机座位上,宁铮沉默地注视着刚才这一幕。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毕大同合计着,他们刚出席完戏剧节,又去赴了一个小型晚宴,很快就散了,然后,宁旅长就非要跑到胭脂胡同“醒酒”……骗人也不是这个骗法吧。

他不禁又回想起刚才的小宴上,三少从小的死党兼死对头徐庸没几盅就喝多了,大着舌头对主子说:“我是完了,父亲逼我结婚,不结就断我财源,那丫头,自打我小时候定亲,我就没中意过她;你好啊,你爹对你百依百顺,说不成亲就不成亲,我看你要退婚,他都能答应!”

毕大同倒是有几分佩服徐少爷,自少爷回国,不过才见了第二面,就看出三少要退亲了。

不过,少爷心上的这个唐小姐,行情也是相当看好,除了包少爷,还有一位自家侄少爷,家里这又出来个青梅竹马。虽说后两位这身家可能比不上三少和包少爷,但人两个年龄可都跟唐小姐差不多大,又各有同学、亲戚之谊,再说了,看唐奉九小姐的样儿,就不像个想做大官太太的。

虽然他毕大同笨嘴拙腮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就是知道,她跟那些个名门小姐,就是不一样。

前些天包少爷离开奉天,去外地处理公司业务要好几个月,临行前与三少爷喝酒,酩酊大醉下红着脸闹嚷嚷地说:“宁铮,别以为我不知道怎么的天津公司就出了问题了,你在我这儿使坏也没用!我告你,奉九,有心上人了……那男孩,比你好看,比你年纪小,人家,两小无猜,亲密无间,你,你也没戏!”

他记得当时三少爷一言不发,但随后就找了人细细调查韦元化,也不知什么时候要有所动作。可不管怎样,三少爷这还和人家大姐定着亲呢,想想就替他头痛,这姻缘,真不知能否遂了三少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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