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黑暗之声(1 / 2)

从警局出来已经是深夜,寒风冷得刺骨,阿九脑子里回荡着那些荒诞的碎片。

“他们是同伙!”兔子女孩哭得那么可怜。

“什么?是我救了你啊!是我救了你!是我救了你!!!”阿九很多年没有在人前那么怒吼过了,手铐在路灯下咔咔作响,等待他的却是警察的枪托。

“那是你看到警察了才干的,车里只有你和那帮人渣,你怎么可能不是同伙?!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呜呜呜呜呜……”

哈……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心在滴血,果然,老实人就该被拿枪指着,老实人就该被欺负,老实人就该死啊啊啊啊啊!!!

警察的意思也很简单,鉴于犯罪及时终止,倒也没那么严重,交了罚金就可以走人,但不必签单子。

一半塞给抓他的警察,一半赔给女孩当补偿。

阿九没有辩解,也没有反抗,木然地看着这些人刷走他银行卡里攒了很久的余额,那是他准备给自己看医生的钱。

他已经抑郁很多年了,但动物城不会给自己这种交不起保险的人提供医疗福利,抗抑郁药每一样都不便宜。

那不是感冒药,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断,断了便前功尽弃,所以他需要很多很多钱。

他真地在很努力地活着,贫民窟里有的是小偷小摸的渣子,自己不偷不抢卖力气干活,到头来却活成了一个笑话。

阿九就那么坐在街边,眼神没有聚焦,茫然地望着车来车往,像个失魂的呆子,又像死去的亡者。

他看不清这个世界,也看不懂自己的人生。

很久很久,他才踉跄起来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向那条巷子,长街上灯火通明,白桦树的落叶在在冷风里翻飞飘散,寂寥得像是晚归人的梦境。

每一栋楼里都亮着光,每一扇窗户后面都有人在幸福地谈笑,流浪歌手在酒吧门前弹唱,歌里赞颂着上帝的荣光。

这世界很美好不是么?

可光都是别人的,自己活在影子里,像是黑暗里渴望温暖的蛾子,用尽全力扑向火苗以为那就是光,到头来只会被烧成灰烬。

阿九没有停留,一步一步走进巷子,从灿烂的夜景迈入幽深的小道,从光明步入黑暗。

那里,才是他的家。

破旧的电梯,腐烂的垃圾,楼道里喝得醉醺醺的猴子,以及忽明忽暗的日光灯。

旧漆剥落的墙壁上满是坏小子们的涂鸦作品,用喷漆歪歪扭扭地写着“韦恩去死”“嬉皮士万岁”之类的彩色语录。

这就是他住的地方。

那扇锈蚀的铁门并没有上锁,因为他的母亲一直住在家里,这个女人没有工作更没有收入,拿着阿九挣来的钱去跟形形色色的男人鬼混。

是的,那帮人渣说得没错,他母亲是个私生活混乱的女人,或者该用阿九一直不愿承认的那个词——荡妇。

阿九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用母亲的话说,怀上他只是个意外,当时她甚至没有结婚。

临产那天自己的酒鬼父亲说要出去买包烟,然后就永远消失在了母子二人的生活中。

母亲前前后后跟过很多男人,他挑丈夫的眼光倒是没变过——清一色的人渣。

阿九就是靠着这些不一样的男人接济——如果那能算接济的话,度过了没有温度可言的童年,中学毕业后政府不再提供教育救济金,他自然而然地失去了上学的机会。

他没指望过那个被称为母亲的女人会给自己什么,自己能活下来全靠命硬。

这条瘸腿就是阿九的其中一个继父送给他的礼物,那个男人在一次醉酒后拿着街上捡来的棒球棍,硬生生敲断了阿九的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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