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 9 章9(2 / 2)

他怎么能在干出那些混蛋事之后,拍拍屁股地在破烂小旅馆里烧炭自杀呢?

据说倒了血霉的小旅馆老板那段时间,天天从早骂到晚,骂祝之宇这个晦气的酒鬼偏偏盯上了他这间小破店。死哪儿不好?听说欠了一屁赌债,这种人要是有骨气点,就该去马路中间一头碰死,好歹赔点钱留给身后的亲属或者债主,自私鬼、窝囊废!也就悄摸无声自杀这点出息,跳楼砸下来摔个粉碎他都不敢!

比起父亲的病故,祝之繁更为心痛兄长这糊涂又放浪的一生。

以前父母忙事业不管她的时候,祝之宇带着她大街小巷斗鸡走狗,她是祝之宇屁股后面的小尾巴,祝之宇去哪儿,她就去哪儿。他那些个女朋友,爸妈一个都没见过,但她全都见过,清汤寡水的、丰乳肥臀的、小家碧玉的、浓妆妖娆的……

祝之宇新买的哈雷摩托车不是先给女朋友坐,而是让亲妹子第一个沾光。十几岁的祝之繁,觉得哥哥是世界上最疼自己的人,长兄如父,期中期末考考砸了,学校里开家长会,祝之繁畏畏缩缩不敢告诉父母,是祝之宇梳起背头,偷穿父亲的正装,西装革履地为祝之繁去开家长。可他一走出校门就漏了馅儿,吊儿郎当地戴上头盔,长腿不羁跨上拉风的摩托,摇身一变,恢复成了痞味十足的街头小混混,就连祝之繁班上年轻的副科老师都为之倾心。

就是这么一个人,好的时候,待祝之繁真是掏心掏肺的好,身边莺莺燕燕没有一个比得上自家亲妹子的分量。

有女朋友和祝之宇相处时日尚浅,不知道他的脾气,阴刀阵阵地嫌祝之繁小屁孩成天夹在她和祝之宇之间当电灯泡,祝之宇则霸气地把啤酒瓶往烧烤摊的桌子上一摔,挑高了眉,横得很:你说什么?老子只有一个妹妹,你他妈算老几?

也是这么一个人,后来沾上了赌,变得面目全非,对身边亲友工于心计骗钱,诓了一个又一个,大家都被他骗怕了,以至于最后,他神神叨叨说自己想死的时候,再也没有任何人相信他。

大家以为他那次消失是和以前一样,又一次重蹈覆辙逃出去赌了,纷纷无奈叹息,没想到,他是以那样窝囊而决绝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亲友之间互相叹了一声又一声,何其悲凉,谁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只能相顾无言罢了。

祝之繁怎么不心痛呢?最疼她的哥哥,偷了家里户口本和房产证,支持她追随此生所爱奔赴纽约。在她身后空无一人的时候,被父母咒骂“生了个下贱胚子,上赶着去给人家投怀送抱,还不如当初闷头捂死”的时候,是哥哥万万千千次将她托举。

她好想回到过去,她可以不要一切,只求回到十几岁的时候,她要她的哥哥无忧无虑,放浪不羁也好,不争气地在街头巷尾厮混也好,那是她哥哥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仅此而已。他不必爱她,不必爱任何一个人,尽情爱他自己就好。

她没跟妈妈说,她给祝之宇也买了点纸扎,一辆纸糊的小摩托。

纸扎店老板的审美品位不好,纸摩托的颜色选的花里胡哨的,祝之繁加了点钱,在手机上找了张哈雷的配色图,让老板把纸摩托改成有质感的炭黑色。

老板改完色了,祝之繁盯着在风扇前呼呼晾干的纸摩托,觉得不够,又加钱让老板捏了一个同色系的小头盔。

纸扎店的老板,在厚厚的老花镜片后面笑话她:“哪里那么多讲究啊小囡囡,下面的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言下之意:多此一举。

祝之繁好似陷入某种回忆,茫茫喃喃说:“他右边眉毛上有一道五公分的疤,蜈蚣一样,疤不丑,甚至长在他脸上有点小帅,就是那道疤让他整个人显得又野又痞,好像天生就是做流氓头子的料。那是他买了新车,第一次载我骑摩托时候摔的,在绕山公路上转弯,我们被摩托甩了出去,他第一时间把我紧紧抱在怀里,下巴狠命抵在我的头顶,把自己的脸暴露在外面,那次我的膝盖只蹭破了点皮,而他整个人就这么破了相。”

她垂下头颅,半阖双眸,艰涩哽咽道:“从那以后,但凡他出门骑摩托,我就盯着他一定要戴好头盔。”

老板停下手头活计,抬头望了她一眼,“男朋友哦?走了多久啦?你还这么惦记呢,一定很帅吧?”

祝之繁别过头去,抹掉眼泪:“不,是我的哥哥。”

爸妈几次摔脸谈离婚的时候,没有人要我,他要我。

年少时,天地之间灰色混沌,我们曾经相依为命过,她在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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