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3(2 / 2)

显然这几年女儿在外没少吃苦,她不去质问祝之繁为什么既然活着,这几年不和家里联系,反而从牙缝里冷不丁丢出一句诛心的话:“你爸走的时候,大小便失禁很久了,瘫痪的那两个多月是你哥陪在身边,癌症晚期病人便秘严重,你哥那么混蛋的一个人,都跪在你爸下面替他端屎接尿。”

祝之繁两肩恣意下垂,整个人放肆地倚靠在车座椅上,面上表情玩世不恭懒于理会,丁点辩驳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你有良心,那时候应该回来看看,你爸丧失意识前最记挂的人是你。什么样的恨能比生死还大?”于静梅怪她狠心,怪她不孝,唯独没有怪她自己宠出来一个贪赌狂悖的不孝子,才造成如今所有的局面。

祝之繁没有叫屈,反而好笑地从鼻子里哼出声音,这一声冷笑彻底惹怒了于静梅。

于静梅怒眼大瞪,眼泪一下激出来:“你笑什么?妈妈说错了吗?!知道你任性从船上跳了下去,你爸没多久就彻底瘫了,原本医生说最少还能撑半年,你爸爸为你焦心,瘫了两个多月,最后瘦成了人骨架子,眼珠子还瞪着天花板一星期不合眼,最后我骗他你回来了,他才肯走的。”

祝之繁缩在副驾上,面对于静梅的指控始终无动于衷,她的头好疼,啤的白的一起喝是该头疼,加上刚刚吐得肠子都掏空了,嘴巴干苦难耐,根本也没心力去仔细听于静梅在哭诉些什么。

是,都是她的不是,这个家一儿一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祝之宇那混蛋执迷不悟,欠了一屁股赌债,都害得全家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但他只需要爸爸面前尽孝两个月,妈妈便将他的那些畜生行径如云烟般轻巧一笔勾销。

祝之宇长得像于静梅,从小就是活脱脱的“美人胚子”,红唇粉面,好比大观园里的贾宝玉,对于女孩的审美品位奇高,一般的“死鱼眼”是瞧不上的,这样挑剔的性子正如了于静梅的意,她觉得儿子继承了自己的衣钵,是对生活品质和人生有“追求”的人。

祝之繁小时候则长得跟祝平凡如出一辙,虽然和丑这个字不沾边,但一个女孩从小男相,又因为母亲忙于事业没工夫每日花心思帮小女儿梳头,便整日留着与好看二字绝缘的学生头。加之性格倔强,如一株韧草,丢到蛮荒之地都挫不掉半层皮,不是世人心中所期待的淑女,于静梅面对一双儿女,心中的那把称,毫无犹豫地倾向了好皮囊的长子。

等祝之繁的酒劲稍微下去一点,撑着脑袋想从座椅上爬起来,才发现车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火停在了一幢美式红砖洋楼前。

再熟悉不过的家,却成了此生再也回不去的彼岸。

离开的这些年,她做过很多关于家的梦,温暖的、思念的、惧怕的、痛苦的……但奇异的是,真正站到了这幢房子前,她却完全丧失了对家的任何期待。这期待包括好、包括坏,却与她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祝之繁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下车,高跟鞋的细跟刚落地,她就懊悔今晚自己做了一次愚蠢的妆造,为了搭配新烫的一头法式卷发,她不得不穿一身淑女的连衣裙,穿了连衣裙,又不得不再搭配一双风情万种的恨天高。醉酒后,高跟鞋成了全身上下最不体面的存在,它让祝之繁一步一个踉跄,从背影来看,她现在像极了一只蠢笨蹒跚的企鹅。

于静梅盯着与家门背道而驰的女儿,以为她醉糊涂了,在身后急切大喊叫住她:“错了!你往哪儿去?连家都不认识了吗?”

天上响起一记闷雷,同时也掉下来几滴掺杂热气的雨点。

祝之繁没有理会于静梅,径直往前走,一步一打拐,最后实在恼极了高跟鞋,干脆蹬踹掉脚上的累赘,像个天涯亡命人一样,手拎一双华美的高跟鞋,赤脚夜行在小区潮热的路上。

温烫的雨点打在脚背,溅起的泥灰水黏在娇艳的脚趾美甲上,湿哒哒、潮气从脚底直冲天灵顶,脏了、再狼狈也要逃离,这是祝之繁此刻脑中唯一的念头。

她往出口的方向去,一点回头的意思也没有,于静梅大约看明白了她的意图,在她身后紧紧捏着拳头,全身上下开始控制不住地愤抖。

女儿三年没回家了,丈夫和儿子都已经死了,世上只剩她们两母女相依为命,女儿到底还在犟什么?

人死灯灭,以前的种种真就不能放下吗?

于静梅望着那个宁愿打赤脚也要逃离的身影,愈走愈远,丝毫没有要回头的迹象,忍不住蹲下掩面痛哭。

以为死了三年的人突然回来了,可她不要家,也不要妈妈了。于静梅想追上去拉住女儿,可一低头,嵌在眼眶里的泪水坠到手背上,仿佛尖针落下狠狠扎进肉里,她在心虚,却又觉得和女儿这几年音信全无的忤逆不孝相比,自己当初那点私心并不是罪无可恕。

于静梅撑腿从地上站起来,抹了眼泪,视线恢复清晰,祝之繁已经绕出拐角走远看不见踪影,手脚瞬间凉透了。

雨滴掉落的密度越来越大,浇得于静梅猛然回过神,清醒了,转身冲进屋里,随手抓过挂在玄关粘钩上的一把伞,焦切着要送去给祝之繁。

院门敞开着,一束远光灯打在铁门上,在夜里切割出明暗的光影,路面上很快响起一阵尖锐的刹车声。

于静梅愣了一下,嘀咕道:不是说好今天加班不来了吗?

车上的人急不可耐熄了火,起先是不信,心中千万个不敢相信,降下车窗,询问不解的眼神对上驻足在玄关处的于静梅,只扫了一眼她脸上此时的表情,他便什么都明白了。

刚刚来的路上,就在祝宅大门口不远的地方,那个人的身影,绝不是他看错了,也不是他的执念此时此刻又在作祟发疯。

只有他自己晓得,于静梅刚刚那代表肯定的眼神里,贮藏着他多少个日夜欲生欲死的思念、后悔、绝望、惶恐与不安。

见他面上的神情失魂落魄又惊涛骇浪至此,于静梅少不得叮嘱两句:“与舟,她从小就犟,实在不肯回家就算了,慢慢来啊!逼得太紧,怕她再也不回来了……”

江与舟几乎是踉跄夺车门而出,而后不顾一切地疯狂去追刚刚在拐角擦肩错过的身影,每一个细胞都在沸腾,往日熨烫笔挺的衬衫西裤,第一次感受到他大步奔跑时激烈起伏的肌肉群,每一块肌肉都像极了失了铁链绳索的兽。

于静梅望着他跑出去的背影,脑海中只能翻腾出一个词:孤注一掷。

二十九年天之骄子人生,江与舟生平第一次胆小如鼠,对一样东西胆怯却渴望到如斯恐怖地步,仿佛他此时追逐的并不是什么真实的目标,而是只存在于他梦境中的一个瑰丽绮梦,如梦幻、似泡影。

他怕极了,怕一醒来,垂首低望依旧只有两手空空,再也抓不住这最后一丝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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