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长兄如父25(2 / 2)

也许冥冥之中母亲秋美玉保佑吧,他们两兄弟没有被田父和刘母怀疑,安全的回到了京都外祖家里。终于长大成人。

但是,田旭方不甘心。不甘心自己母亲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离开。自己本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是田家的大郎君。如今他们一家五口幸福快乐,他和弟弟饱尝人情冷暖。

他的舅舅,是踩着母亲上位的。可是舅母却不待见他们,外祖父母去世后,舅母对他们越来越冷淡。

田旭方因为不甘心母亲的离世,想着京都也不再是家。就和弟弟田朔方商议之后回东台定居。娶妻之后,一切也都还算顺利。

他一直暗地里查找当年那些母亲带来的婢女和下人,孤独的寻找了很多年。直到自己的父亲和继母去世,遗产纠纷案发,他认为是时候了,就上告到了大理寺。

因为他有足够的证据,那处京都的房产是母亲秋美玉的嫁妆,地契也还是母亲秋美玉的名字。至于为什么没有变更名字,苏碧莹想,可能就是继母刘可园觉得一个死人不能怎么样吧。

她把手里的证据材料仔细又阅读了一遍,说会带走这些东西。包括证据,也会去函让大理寺在京都查证那处房产是否属于秋美玉。

“田旭方,你母亲的早逝让人很痛心。我很遗憾你那么小就失去母亲的庇护。你的怀疑和这些证据已足够刑部展开调查了,我会把它们移交给这次同行的刑部侦查司官员”,苏碧莹知道自己能为他做的也就这些。

倒不是苏碧莹先入为主,而是在来东台前,她已经去过京都府衙查档,确实那处争议的房产属于秋美玉,一直没有变更过。现在要确认的就是西城那处房产的归属,以及东台府衙是否刻意遗漏,这是渎职。

“但你这次上告到大理寺的是房产的纠纷,不是你母亲的离世。我的意思是,不出意外的话,这个遗产纠纷很快就会有判决结果,你母亲……还要再等待一些时日”,苏碧莹尽量让自己表述的不那么冷漠。

田旭方表示理解,这个遗产纠纷也不是他的本意,他就是想把田家撕开一个口子而已,目的达到,房产到底归谁他都能接受。

律法一科,具有强烈的否定性和约束性。因此在制定之时,采用的语言都非常克制和刚硬。担任大理寺时间越长,日常说话不自觉也会有些刚硬。

苏碧莹的母亲就是不能接受她的这种习惯,所以常有争吵发生。

离开田旭方家的时候,李诗然写的两只手都要废了。她自己是独女,一直很羡慕别人多姊妹。这次更是触动极大“田旭方真不容易,你看刚才赶回来的田朔方。不是说小时候身体弱吗?你看现在长得高高大大的健康得很,田旭方付出很多啊”。

苏碧莹不想评价田旭方是什么样品行的人,她觉得这跟案件无关。直言道“你觉得,他有没有演戏的成分在内?哪有什么完人呢,他的说辞也是挑拣了对他有利的说”,很多时候,不是当事人想说假话,而是这就是人的天性,趋利避害。

“我知道田旭方肯定只会说对他有利的部分,比如他在继母刘可园嫁到田家之后的描述,为什么一开始还不错,后来就要弄死他。最大的障碍是他母亲秋美玉,人已经死了,孩子也小,弄死小孩的风险其实大过于养大孩子”,李诗然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苏碧莹点头,对李诗然的判断很是认可:“也许,这个继母刘可园只是一个被父母娇养长大的女娘,并没有参与原配秋美玉的事中”。

两人的分析是避开了范东冬的。就跟一个案件审判是一样,结果要公开,但商议的过程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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