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重案的背后是人间悲喜(1 / 2)

苏碧莹拿着差驿带回来的原始档案,推开桌上不相干的杂物,埋头进行整理。还找了一块很大的木板竖着放,贴上纸张,画出导图,做好标记。终于在一份证词里发现了端倪。这份证词最开始是被苏碧莹当做不可采信证词排除掉的,原来邹九郎公验文书上的年龄是虚岁,也就是说,他现年十八岁,非二十及冠。那么,事实婚姻一说就被推翻了。且公验文书出错,交换的婚书就出错,邹家和王家现在这个情况,想要再次议亲怕是难,也不可能重新更正婚书。额,也就意味着蒋胜楠说的事实婚姻,夫妻间不承认用强的结论也被推翻。既然婚书效力待定,四十贯钱更不能作为彩礼定论,看来王家这个保管费是一定要出的。

我推门出去找到蒋胜楠告知他这个结果,他都要吐了。急忙跟我进屋确认,他站在白板前一遍遍确认整个推演的过程,最后也只得说一句:邹侍郎,我尽力了。再多的,帮不了啦,看明日的审理过程吧,如无意外,邹九郎要判徒一年。

我不解的看着蒋胜楠,不是事实婚姻也不代表他们的肌肤之亲就是用强吧?蒋胜楠转身看向我,一脸无奈的告诉我说王四娘昨日来大理寺找他改口供了。声泪俱下的控诉邹九郎对她用强,之前说是自愿的全因自己觉得丢脸,也怕给父母丢脸,怕被耻笑。

.......所以经过几个月后,是想通了?口供到了大理寺才更改,是计算好的吧,在莱阳对抗不了邹家势力的意思?

蒋胜楠想了想说:我觉得是因为王母给了很大压力,也可能是逼迫王四娘这样说。因为自愿的话,案子结束,他们两家是要继续婚约的,王母对四十贯彩礼的不满你也看到了。改口供,邹九郎徒一年,婚约因邹九郎用强而废,四十贯钱她大可以要求大理寺判为补偿给王四娘。婚,不用结,钱,不用退。唉,很是如意啊!

苏碧莹也沉默了。事实是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而法律事实却也是有着严格路径输出。那就等明日审理吧,看看讼师有没有新的证据能帮助邹九郎。

蒋胜楠嗯了一声就离开了。我想了想,去大理寺后院的官舍找到南浔,告诉她我今日不回家,去给家里带个信。再给我带换洗的衣服鞋袜过来,带块胰子来。这东西总是丢。

我在官署待到深夜,南浔给我带饭过来,说我娘在家骂我不孝。我笑笑不说话,更本没有心情回复她的负能量。回到官舍直接到头就睡,南浔想叫我洗漱,欲言又止好几次,我翻身直接睡死过去。床不算宽,仅够一个人睡,南浔只能打地铺。一整夜,都是梦。等南浔喊我起床的时候,里衣都濡湿了。一阵风的整理自己,如果不是要考核官员的仪容,我可以不洗脸出门。头发更是,只会男子的竖冠,那些小娘子的什么盘发我通通搞不来,没有南浔的话我只能当个男人。

巳时,尉迟铭和蒋胜楠在正堂就位,我拿着昨日整理的卷宗过去时,邹家、王家正好到场。整个过程没有什么意外,讼师表现稳定。只在蒋胜楠询问王四娘为何在此时更改口供,指认邹九郎用强时,邹家祖父破口大骂王四娘不知检点,王母贪心过盛。邹家讼师辩称,当时女医经过检查没有在王四娘身上发现任何暴力痕迹。最重要的是王四娘还是处子。邹九郎和王四娘之间更本没有发生任何关系。

蒋胜楠忙传唤女医询问,女医证实了邹家讼师的辩解。尉迟铭开口道:王四娘,诬告之罪你如果不了解,请王家讼师给你释明一下。我看一眼尉迟铭,真是厉害呀,让王家讼师释明,这不就是在警告王家的讼师么。

《广平律疏议·斗讼律》专门设立“诬告”罪,规定诬告者反坐所诬告的罪名。也禁止以匿名方式告发他人,规定投递匿名书告发者要处流二千里,接到匿名书的人应立即将匿名书烧毁,如果投递到官府的,要处徒一年。也就是说,王四娘诬告之罪做实的话,就要承担用强之罪的徒刑。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就定你什么罪。苏碧莹心里默默地给广平朝的立法者鼓掌,绝,真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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