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会说话的法典(2 / 2)

这个案件,有什么是我应该注意的地方。

苏碧莹心想,我哪里知道你在意什么,但还是回答:......寺卿,案件本不复杂,至少到现在下官也认为这个案件不该移送到大理寺审理。

寺卿挑着眉看着我:哦?卷宗都看了吧?所附证词都核对过吗?公验都查了?说完还捋了捋桌面的卷宗,一幅我在找死的样子。

我思考了几秒回答:具已核对,并无问题。

唉,寺卿突然叹气道:没问题。嗯,邹家九郎和沈家大朗,这层关系你查了吗?

惊呆我了,原来是这个问题。我急忙忙回复寺卿:邹九郎与沈嘉悦原是发小,前些年邹九郎的父亲,也就是工部侍郎邹江阔另娶新妇,其祖父恐九郎不受待见于是带他回了莱阳祖籍念书。这些年,他们之间从未见面。关系并不算亲近。再,我与沈嘉悦只定亲,未结亲。《六典》中规定的:凡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亲属一词谓五服内亲及大功已上婚姻之家,并授业经师为本部都督、刺史、县令,及府佐与府主的才算。寺卿,我不是他的亲属,不用换推(换推意思是法官回避)。

我真是解释的汗流浃背,心都凉了半截。该回避不回避,罚钱事小,笞十仗就很要命。我心里默念祖师爷李斯保佑寺卿脑袋清明,千万不要糊里糊涂的就让我挨打呀!感觉时间过得好漫长,窗外玉兰树的枝丫上歇着的鸟儿都不叫唤了,天爷啊!

终于,挨过几息之后,寺卿开口了:律法倒是熟。你再去查看一下各家证词,让王司直通知差驿跑一趟京都府,调取邹九郎公验文书来,要户籍档案里的那一份。唉,真是经事太少啊,应该再磋磨几年。

寺卿,您的意思是邹九郎的公验文书有作假?怎么会呢,这公验是京都府开立的,他长得和邹侍郎一模一样,作假是为何故?我陷入了巨大的困惑中,一个人做一件事很少是无意义的,在公验文书上作假,先不说京都府就在各部门眼皮下生存有多小心谨慎了,他作假的目的是什么。没有理由啊!

寺卿看着我,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怨愤,如果可以我感觉他想呸我一脸茶水。寺卿侧了侧身,很是语重心长的说:苏寺丞,大理寺官员并不只是会说话的法典而已。审案件,切忌不要带入情绪和主观意识。眼睛会骗人,耳朵也会骗人,甚至,你的大脑也会欺骗你。一定要客观、客观再客观。所有结论,得出的基础都需要经过三种方法推理、论证。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上次的合议你说的那些评议,你都经过几次推理得出的?

我,无言以对。再行一礼,老实认错道:寺卿,我知错了。等差驿带会档案我再行复查,并全案推理论证。

寺卿看我认错态度良好,也有可能念着我年纪轻也不太愿意跟我耽误时间,又强调了一次大理寺在广平朝司法机构中的重要性后就嚷着让我赶紧走,他看着我头疼。我一出门就很想叹气,唉......是有点挫败的,就很想去做讼师算了,这个我更熟悉。但是吧,错了就是错了,认错态度一点要好。改也是要改的,寺卿说的对,大理寺不是只会说话的法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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