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痴情人(2 / 2)

“幸会幸会,我是赵立,表字冉生,这是……初云。”

那位初云姑娘果然和山茶花一般,明媚的笑意在满街的灯火下晕染开,让人不由得生了几分好感。

“二位听口音该是汴京人吧,怎么跑来徐州看灯会。”初云道。

“我和哥哥是临安人,少时在汴京长大,沾了几分那里的口音。”余弦张口就来,“本也是路过徐州,赶巧正好是十五,不来逛逛可不是辜负盛景。”

“那二位可是来对地方了,五省通衢,今日更是热闹。”却是个少年人的声音在初云身后响起,初云惊喜道,“二弟,你怎么在这儿。”

那少年人不语,一掌拍向赵冉生,“我就知道你在和我姐看灯会。”又对着余年余弦二人道,“在下王佾。”

“徐启时。”余年回了一礼。

那少年人清风朗月,衣着一看便知是官宦人家的子弟。

初云道,“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说对灯会没兴趣?”

王佾咳咳两声,在灯火下有些脸红,道,“在家里闷着也难受,娘和姨母也约了帖子,我才出来。”

“放过河灯了?”

“还没。”

初云就从小摊上拿起一个莲花灯,“你今年也要考秋闱去,怎么能不放河灯许个愿。”

“姐你怎么也信这些,”王佾嘴上说着,还是乖乖提笔写了几个字,“我该考上就该考上,关这河灯什么事。”

“这话你敢不敢对娘说。”

少年人噤了声,那莲花灯安安稳稳飘到了河中央。

余弦从小善察言观色,短短几句便知王佾家中世代官宦,走的是科举读书的道,而赵立一身血气,是以军功入仕。

余年有意打探,调整了表情道,“我二人初次来徐州,这灯火盛宴比之临安不遑多让。”

王佾笑道,“我本也不是徐州人,只因母家在此来小住,若论这些,我只感觉那雉羹好吃,赵立哥徐州长大,徐州城中有几条羊肠小巷他都一清二楚。”

若是寻常情况也好,可无意间瞥见赵立手中捏着的同心佩,余年笑了,“雉羹是何物,我也未曾听过。”

三人随意寻了一处茶摊坐下,王佾也未发现少了两人身影,自斟了杯茶和余年余弦二人闲话。

等一盏茶喝得差不多,初云在灯下来叫王佾回家,借着烛火看见她手上多了枚同心佩,余年突然想起一件往事来。

“当年我可是被你娘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掳来当压寨夫人,要不你爹我现在还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夜飞鹊。”

“屁,要不是你追我从汴京到塞北,我才不会招你入赘,要不然我还是顶顶威风的总镖头。”

“娘,你现在不也是顶顶威风的总镖头吗?”

年幼的余年和余弦决定谁也不信,去找较为可信的余四给他们辩辩真理。

余四原是祖父身边的镖师,在余凌洲刚开始四处走镖的时候就跟着她,想来应当是见过真实的历史的人。

头发已经有些白了的余四听完两个小豆丁的来意,笑呵呵的捋了捋胡子,一点也不留情地揭穿了两个大人的谎言。

当年确实是有人看上了铜钱镖局护送的宝物,一路从汴京追到塞北,奈何余凌洲武功比他略强上那么一点,次次没有得手。

“诶诶诶?别冲动别冲动!”

夜飞鹊凭着轻功踩着瓦片在前面飞,余凌洲骑着枣红马提着杆红缨枪在后面追。

两条腿到底比不上四条腿,夜飞鹊放弃了抵抗,干脆一屁股坐在屋檐边上,看着屋檐下骑着高头大马拿着红缨枪指着他的余凌洲。

“我说大小姐,您就别追了,您家的东西真不是我拿的,那拿东西的另有其人啊,我就是路过而已。”

“哪有好人从屋顶路过的,”余凌洲不听他的说辞,“夜飞鹊路过,竟空手而归?”

“我说大小姐,夜飞鹊也是有良心的好不好,你们一不烧杀二不抢掠,我偷你们干什么?”

“哪有偷东西还挑三拣四的,”余凌洲比他更伶牙俐齿,“你要是没偷我家,我是不是还得感恩戴德庆幸自己平时行善积德?”

“真不是我干的,”夜飞鹊也没了办法,“究竟怎么样才放我走?”

“当然是关你进大牢领赏金!”余凌洲一跃而上,枪头直指夜飞鹊。

不料夜飞鹊早就留有后手,就等她上来,烟雾弹一出,余凌洲被呛得连连咳嗽,夜飞鹊趁她分心溜之大吉,不见踪影。

第二次见面是也是在走镖。身轻如燕来去自如的夜飞鹊没想到在年久失修的茅草屋顶栽了跟头,跟一众正在整理货物的镖师打了个照面。

当即所有马刀和红缨枪都对准了他,夜飞鹊当时身上正好用完了烟雾弹,正想着用何办法脱身,一眼瞥到带着铜钱标记的货物。

“我是来找你们大小姐的!”此话一出,夜飞鹊想自抽三个嘴巴,那余凌洲跟他不对付,怎么危急关头就只想起她来。

“他说认识我就是了啊,怎么你们这么信他,”余凌洲好笑的看着面前好整以暇的夜飞鹊,“算了算了,也不算你们的错。”

“大小姐,做人留一线,他日好相见,”夜飞鹊飞速运转脑袋,“这次谢过大小姐救命之恩,来日必当奉还。”

“我说夜飞鹊,上次见面你我还是仇人,现在你倒是翻脸的快啊。”

“那怎么叫仇人呢,那叫对手,”夜飞鹊眨眨眼,“我都说了不是我了,你们不会还没找到那个人吧?”

“不是就在我眼前吗?”

夜飞鹊见余凌洲软硬不吃,“要不我帮你把那个人找出来,你放了我,要是找不出来,任你处置,这样划算的买卖,怎么样?”

余凌洲思考一番其中利害,“夜飞鹊可要说话算话,不然有你吃不了兜着走。”

夜飞鹊生怕余凌洲反悔,和她击掌为誓,“成交!”

后来,后来啊。

“后来的后来,你爹就找大当家来说,自己要入赘,说是自己打架打输了,”余四靠在藤椅上,捋着花白的胡子,“哈哈,谁都知道你爹喜欢大小姐,这借口他自己都不信,后来啊,我问过你爹,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大小姐的。”

他说,大概是在一开始的时候,那个一身红衣的姑娘骑着高头大马提着红缨枪,而他坐在屋檐边上看着那个姑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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