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着手(1 / 2)
一连几天,三人都在乡下度过。
这天,叶父下葬以后,李温月坐在自己的小轿车上,等着叶无休母子。
叶无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询问起来。
“妈,咱家这么穷!您是凭什么本事降服这头妖孽的?”
“穷,和本事,有关系吗?”
叶母一边收拾一些值得纪念的物品,一边问了一个让人无法回答的问题。
叶无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有吧?
穷是因为没本事?
没有吧?
有本事就一定不会穷?
叶无休甩了甩头,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谁敢妄言?
见叶无休无言以对,叶母拿起一把红色木梳,看着木梳说道:“这是你爸当年给我的嫁妆,你交给温月。”
“您留着吧!不一定用得着!”
叶无休想也没想,直接开口拒绝。
这老太太,想抱孙子想疯了吧?
李温月虽然和他们相处了好几天,可还没有到阖家洞房吧?
不论是感情,还是其他,一定要“润物细无声”,不可操之过急!
叶无休起码还得适应适应,进度太快。
不仅李温月受不了,他也受不了!
叶母将红色木梳交给叶无休。
她缓缓开口道:“你只要把木梳交给温月,我就把降服她的本事交给你。”
叶无休心中暗自揣测。
咦哈……!
这老太太,满头银发,看不出来啊,挺有技术含量!
随即他满口答应。
“好,成交,我先留着。”
叶母笑了笑,警告道:“只可以是李温月,其他人,不行哦!”
叶无休换了一种回答。
“我尽量!这可以了吧?”
叶母点点头道:“其实,也不难,我只要足够了解我儿子,就够了。”
“啊……?”
叶无休一脸懵逼加接受。
只要放大优点,掩盖缺点,外加包装,勾起姑娘的好奇心,不愁找不到儿媳妇。
叶无休对叶母的认知,又重新上了一个台阶。
返回城中,李温月和叶母在家中闲聊,叶无休则是直奔城中村。
因为他要打听打听春城地下拳场。
没错,他的目标就是进入地下拳场收人。
利用叶母教给他的推销知识,完全将自己推销出去。
这样做,起码有两个好处是短期见效。
第一、快速组建属于自己的势力,而且从地下拳场收服的人,忠诚度虽然不能保障,但是即战力是够的。
第二、能够快速消灭群狼基地这头猛虎,在春城势力中,一战成名,站住脚跟。
别看那天夜里,他一拳将四位潜能者砸死。
若不是吴青峰被那一拳震碎战意,一拳之后,吴青峰完全可以将他像蚂蚁一样碾压致死。
“师傅,可以停了!”
叶无休从怀中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扔给司机。
他打开车门,走下出租车。
因为叶父去世的原因,他特地去银行,将群狼基地的银行卡里面的钱悉数转到自己名下。
他还好奇,为什么银行卡没有被冻结?
殊不知,华峰已经补偿了群狼基地。
而且吴青峰擅自做主,不冻结这张银行卡。
为的就是更好寻找叶无休的踪迹。
“老板……!可以刷卡吗?”
叶无休站在超市门口,大声吆喝。
李三儿抬头,起身,摇晃着啤酒肚,来到超市门口。
压低声问道:“你怎么还没有离开春城?想死啊?”
叶无休耸耸肩,正要表示无所谓。
超市里面就传来怒骂。
“你不仅是穷光蛋,还是浑身发霉的倒霉蛋,别来把霉气传染给老娘一家!”
叶无休撇嘴笑了笑。
他真担心因为那天的事情,老板娘而变了性格。
没想到,依旧彪悍,依旧不畏强权。
实在是让人汗颜呐!
不过……老板娘和老板的性格,简直一个是“凸”,一个是“凹”。
天作之合呐!
叶无休低声问道:“你怎么就把母老虎摆平的?”
李三儿自信地拍了拍啤酒肚,傲娇地说道:“咱是在外人面前怂,在媳妇面前,那得突,你没结婚,你不懂!”
叶无休竖起大拇指,墙都不扶,就服李三儿。
他由衷赞叹。
“牛……!”
李三儿悻悻打笑,“小儿科,都是小儿科。”
李糟从超市里面嚣张地走出来。
宛如一个招摇过市的二流子。
两只肉嘟嘟的小手握着一根比他的樱桃小嘴大的香肠。
他囫囵不清地说道:“叶无休擦屁股用的树叶,真恶心!”
骂完以后,使劲咬了一大口香肠,很是解气。
他甩着肥嘟嘟的脸,圆圆的眼睛一瞪,嗓子眼里发出声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