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奥尔菲斯(2 / 2)

他的注意力在另一件事上。

所以,布鲁斯·韦恩那个小少爷,未来会成为一个穿着蝙蝠紧身衣的变装怪人?

他的审美在失去父母后彻底扭曲了吗?

不过在想到布鲁斯·韦恩曾想过对格蕾丝出手,一般小孩再怎么胆大,也不会产生饲养渔女的想法。

这样一想,似乎有了合理的解释。

庄园主和噩梦都没有回复邮件,但小说家在邮件中提到,他在某个外出取材的深夜碰见过一次噩梦。

幸运儿的措辞有点碎,大概是和一个名叫彼得的话痨认识,被对方影响的缘故。

他在邮件中写到:

【亲爱的侦探人格:

我现在居住在一座阳光明媚的城市——纽约的皇后区。这里住着很多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大家互相帮助,邻里之间十分友好。

皇后区的经济虽然有些落后,但这里的美食和艺术发展的不错。

对了,从我租住的公寓,可以直接看到纽约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斯塔克集团大楼!

虽然纽约几乎所有的公寓都能看到那栋大楼……但是拜托,那可是斯塔克大楼!!

哦对了,差点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你绝对想不到,除了奥尔菲斯的五个人格,也就是我们之外,实际上还有一个不携带系统的幻想人格——小女孩人格!

上帝,她真是太可爱了。

你应该知道她,毕竟她是在你行动期间诞生出来的。她现在和我在一起,而且似乎不能分开太远……虽然没有那部分记忆,但我觉得我们想要复活的人就是她,或者是她……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吗。

另外,我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华人老板,在一家中餐店打工……】

剩下的奥尔菲斯没有看下去。

因为当时的哥谭正阴雨连绵,奥尔菲斯才刚刚躲了几分钟的雨,就被那家面包店身材魁梧的老板赶了出去。

他摸着空瘪的口袋,忽然觉得哥谭的雨格外寒冷。

不知道是不是经历过很多次失忆的原因,所以即便奥尔菲斯分无分文,对城市的了解,仅限于小说家人格极其主观的赞美。

奥尔菲斯还是顺利……甚至有些熟练的在完全陌生的城市生存了下来。

向找工作的中介提交简历时,奥尔菲斯甚至考虑过,要不要在自己的简历上留一行“拥有丰富的失忆经验”。

他很快接到了一个委托,委托人是一对失去儿子的中年夫妻,就在不久前,他们仅剩的女儿也无缘无故的失踪了。

他们拿出全部积蓄,希望能请一位侦探,找到他们的女儿,或者女儿的尸体……或者女儿死亡的真相。

委托挂了两个月,才终于等来了奥尔菲斯这一个正经侦探。

奥尔菲斯也是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哥谭的侦探为什么会这么少。

挣到一笔钱后,奥尔菲斯在伯恩利区的哥谭纹章公寓租了自己的房子。

这地方的特点是,每一栋建筑上都装饰着经过设计的图案或徽章,用以区分服务内容和建筑所有人。

小说家的推荐这里的原话是:

【伯恩利区人才济济,设施齐全。纹章公寓群和哥谭大学在一个区,哥谭大学是哥谭最安全的地方之一。而且哥谭唯一的公共医院就在这里,住院很便宜。】

小说家的思想有些异于常人,喜欢在犯罪现场取材,围观恐怖袭击,夜闯阿卡姆疯人院采访罪犯。

奥尔菲斯总担心他哪一天兴起,戴上头套加入邪恶大家庭。

对此小说家一再强调:噩梦已经这样做了,他绝不可能和那个没脑子的家伙走相同的道路。

最终,秉着对“人格不骗人格”的信任,奥尔菲斯略微思考了几秒小说家特意提及“安全”和“住院”的用意,接受了小说家的推荐。

因为,他实在不敢相信哥谭本地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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