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为父伸冤(2 / 2)

  第1章 为父伸冤

  ◎画像者,对人面骨相自是能熟识巧辨。◎

  “任家姑娘,你可知若无确凿证据击了鸣冤鼓,可是要当场杖责三十棍的?”

  任阮意识正模糊,就听得上面一声威严的呵斥,接着就感觉到自己被用力推倒在地。

  “嘶——”撞倒地上的疼痛使她瞬间清明。

  抬眼望去,任阮发现昨晚还美滋滋睡在新房的自己,此时竟处于一个状似古代的公堂之上。

  推她的是一个气得浑身发抖,穿着朴素布衣的女子:“任阮!你父亲害我祖母性命,你还有脸来鸣冤!”

  那女子向府尹跪下控诉:“大人,民女素莲,是被害人的孙女。”

  “任粤彬已经下狱,他杀害民女祖母之事也已成定案。”素莲气得浑身发抖,“任家姑娘质疑公堂,莫不是也参与了此事?”

  伴随着这番话,一大股记忆也瞬间涌入任阮的脑海。

  原来她竟穿越到了古代夏国一个与她同名的任阮身上。原主是京都富商任粤彬的掌上明珠。因为对秀才秦朗一见钟情,任粤彬便为女儿定下了这门亲事。

  谁知这位秦朗生得清正,却是个爱攀龙附凤的。他原已与素莲成婚,却隐瞒了此事应了任府的媒人。素莲此时已怀有身孕,相依为命的祖母为此大闹任府,指责任府仗着富贵夺人夫婿。

  任粤彬为了女儿声誉自然将她逐出,却也对未来女婿起了疑心。哪知他刚查到秦朗的旧事,大怒准备去退亲,就被大理寺抓走,说是素莲祖母被杀,有人亲眼所见是他所为。

  接着又在任府搜出了沾有未处理干净的带血刀,经过仵作判定与素莲祖母伤口一致,人证物证俱在,便判了任粤彬杀人之罪,三日后斩首。救父心切的原主击鼓鸣冤,却因证据不足被打了板子赶出去,最后重伤下被不知什么人丢入护城河中,惨死后还落得罪有应得的骂名。

  还好,她穿越到原主正对薄公堂的时候,一切还不算太晚。

  “公堂之上,不得妄加揣测。”府尹拍板示意素莲,转头对任阮严肃道,“任家姑娘,若你再无甚证据拿出来,本府只能治你胡闹公堂之罪了。”

  任阮揉了揉太阳穴,整理起思路。

  她原是首都警局的犯罪画像师,查案推理也算是有些经验。原主记忆告诉她任父确实是无辜的,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空口推翻已定之案,实在有难度。

  她只好先开口:“大人,民女之父并无作案动机。此事起因的婚事,完全是秦朗一人之过。”

  “他负心素莲姑娘在先,欺骗民女未婚在后,民女与素莲姑娘都是受害者啊。大人再仔细想想,若是将他重婚丑事闹出来的素莲祖母身亡,疼爱民女会为民女做主的父亲下狱,最受益的是谁?”

  此话一出,不远处在门口围观的百姓中也是一片哗然,正愤恨的素莲都愣住了。

  不是传闻说,这位任家姑娘爱秦秀才爱的要死要活么?怎么会突然将火烧到秦朗身上?

  在围观人群里的秦朗神色一变,他忙拂袖大声道:“任姑娘,草民理解您救父心切。但若是无证据,您可是要被杖责了!”

  任阮充耳不闻,继续道:“不小心被奸人蒙骗,任家退婚便是。没了一个秦秀才,我大夏那么多好男儿可为东床快婿,民女父亲又何必血染双手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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