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一枪(1 / 2)

伍千里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先打掉电台。本来这种电台是兵团最需要的,正常情况下应该缴获,但现在不行了,连队的任务是穿插,他不敢保证那个士兵是不是开着电台,他不敢赌,而且这4个伪军肯定是在等被干掉的那4个,时间一长,难免出现意外。

“余从戎,听我命令打掉电台,其余人听余从戎枪响后再开火,争取一枪毙敌,不准扔手榴弹。”

“连长,我的冲锋枪准头不够。”余从戎拍拍手里的家伙,“李长水,你来。”他回头招呼。

“是!”叫李长水的老兵猫着腰上前,端平三八步枪,瞄准面朝他站着的那个背着电台的韩军士兵心脏位置。三八式步枪穿透力很强,这么短的距离,李长水相信这一枪绝对能穿过这名士兵的心脏再打穿电台。

伍千里点点头,说到:“所有人准备,李长水听我命令!”

所有人都端起了自己手中的枪,魏宁靠着一棵大树,端起枪瞄准了卡车司机的位置,他绝对相信这货听到枪声会第一时间打火开车。鲁省训练时,伍千里让他打了五发子弹,两发10环,,三发8环,成绩不错,但是是静止的木头靶,而这次喵的是个大活人。

4名韩军士兵,两名朝着树林方向站着,一名站在车尾,另一个在驾驶员位置抽着烟,他们丝毫没有感觉到树林里有五支枪已经瞄准了他们。背着电台(其实是步话机)的韩军士兵朝身旁的队友说:“阿西吧,申中士他们去了这么久,怎么还不出来,难道在拉屎吗?”身旁的人回答道:“应该快了,和他们说好的10分钟后就出来,现在……”他话还没说完,听见“啪勾”一声枪响,这是三八步枪特有的声音,接着一团热血溅到他右脸上,他惊恐地扭过头,看见身旁的队友左胸上有一大团暗黑的印迹(绿色的军服看不出红色),背后的步话机溅出几个火星后,发出“呲呲”的电流声,然后冒起一团黑烟,队友一下倒在他脚下。

“敌……”他那一声“袭”字还没喊出口,又一声枪响,他钢盔上出现一个小洞,然后鲜血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他仰身倒在地上,车尾的韩军听见枪响,马上跑到车身前想看自己战友的情况,但迎接他的是一阵急促的冲锋枪点射声,他中了4、5弹,颤抖着身体栽倒在地,驾驶室那名韩军士兵听到枪响,刚要发动卡车,就被魏宁一颗三八步枪子弹打穿了太阳穴,被子弹的动能连带一头歪倒在车窗上。

伍千里让所有人等了一会后,端着枪第一个慢慢走出树林,来到卡车旁,确认没有其他敌人后,朝树林挥挥手,魏宁他们跟着一个个慢慢走出树林,然后一阵疾跑来到卡车跟前。

“赶紧打扫战场!”伍千里说到。

伍千里走到被步话机的那个士兵侧倒的尸体前,用脚碰了碰,没动静,他蹲下,看了下电台,一股烧焦的线路味道扑进他鼻子里,他用手扇了扇,确认机器已经没用了,然后捡起尸体边上的步枪,把尸体身上的子弹袋和手榴弹都取下来。其他人也跟着把这些韩国士兵留下的武器收拾起来,魏宁捡起跑到卡车驾驶员一侧,拉开车门,尸体说着门滑落到地上,魏宁第一看见被自己打死的人,喉咙里又有了想吐的感觉,还是吐不出,他又咳了两声,余从戎走过来,拍拍他交投:

“准头不错,第一次开枪杀敌就这么准,你小子可以。”

魏宁爬进驾驶室,摸了摸方向盘,发现副驾的位子上放在一支汤姆逊冲锋枪,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挺沉,保险是锁着的,他熟练地卸下弹匣,弹匣满弹。他下车,把车门边的尸体翻过来,没发现有汤姆逊的弹匣,只有加兰德的子弹袋,他取下来挎在肩上,来到副驾车门旁,拉开,副驾位子下掉落着一个布口袋,他捡起来,打开,里面有六个汤姆逊的弹匣,魏宁笑了。他把口袋斜背到身上,跑到伍千里跟前,拿着汤姆逊给伍千里看,伍千里说:“好小子,捡到好东西了,会使吗?”

“会使。”魏宁有技能在身,这里的所有武器他都会用,说着他咔哒一声打开汤姆逊的保险,拉开枪机。这下可把伍千里吓的不轻,连忙说到:“别瞎整,快收好,赶紧撤。余从戎,把尸体装车后面,把车开进树林里。”伍千里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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