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识(2 / 2)

“你还是算了吧,视力那关就先被刷下来了。”

……

室友们在热火朝天地讨论征兵时,我脑子里灵光一现,双手一拍,对着她们兴奋地说:“我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呢?我可以给我哥写信啊,他在部队,联系基本都是靠写信,我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他了。”

“诶诶诶,听说部队里往外寄信都不需要邮票的,是真的吗?”玲好奇地问。

“应该是不要的,我见过我哥寄回来的信,没见着邮票,就见信封上盖着个三角形的邮戳,写着‘部队信件’。”我答到。

“部队往来的信件投递特别及时,你既然那么迫不及待地想吸这笔友风的尾气,你哥是个不错的对象。不用思来想去担心一堆东西。”卢斜睨着我说到。

“对啊,虽然咱们认识没多久,但就你这三分钟的热情,我们敢保证你坚持不了几个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室友们对我要写信这件事似乎不太看好,好吧,我承认我自己也没啥信心,这完全是为了满足我在初高中所错过的。只是我没想到的是,还没到我失去热情的时刻,我哥已经被我一周一封平均七八页纸的信整崩溃了。他给我最后一封回信中提到,他已经江郎才尽了,实在憋不出要回什么给我了,既然我只是想要个笔友,那他就把他的战友介绍给我,大学生军官,文采了得,他相信我跟他战友肯定有许多共同话题。

我内心对我哥还没鄙视完呢,就紧接着收到了一封来自部队的,陌生人的来信。

“娇宝同志:

你好!我是你堂哥的战友,我叫沈知源,从你堂哥处了解到你想交个笔友,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

“啊啊啊啊啊啊啊,林顿顿,你这个混蛋!!你怎么可以告诉陌生人我的小名!!我是没有大名吗?!”我的内心在咆哮,狠狠地把我哥骂几百遍!

不过话说回来,沈知源的字真的非常漂亮,不是那种力透纸背,苍劲有力的字,而是有自己风格和风骨的字体,比我哥的狗爬字不知道强多少倍。当然,看着自己幼稚的圆幼体的字,也挺自行惭愧的。只是这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和那个“同志”的称呼都是什么鬼?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板板正正地站立的一个士兵,太符合他的身份了。这也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这么个板正的人是怎么答应我哥当我的笔友呢?这让我产生了点儿兴趣来。

随着几封信的往来,我发现沈知源是个非常细心且贴心的人。因为惭愧于自己的字,还用功的练了一段时间的字。但我这人做事就三分钟热度,在信中无意间透露出练字好烦啊,不想练了这样的话,他都会很认真的不止一次的强调我的字非常的可爱,很工整,看着很舒服,他很喜欢。见他那么说,没多久我就很心安理得地放弃了,以至于至今我的字仍那么的幼稚。

跟沈知源写信真得蛮开心的,通常都是我长篇大论的吧啦着我鸡飞狗跳的大学生活,他很认真的“倾听”并针对事件发表他的看法,对于我所义愤填膺的事,他总会站在我的角度,跟我“同仇敌忾”,即使有些事自己冷静过后想想,也许真是自己做错了,他也永远觉得我是可以被理解的。因此,他在我心里的好感度“噌噌”地往上涨。

不知不觉间,我们俩从一个月两三封信,变成了一周一封,甚至有时会连着两天都收到信,每次从宿管阿姨那拿到信,还没读,我就可以高兴上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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