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1)

自明朝太祖皇帝“洪武之治”,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明熹宗病逝,信王朱由检奉遗召,承兄位,继大统,年号崇祯。

同年十一月甲子,朝野内外肃清权宦,平反诏狱。至二年初,重整三法司,定魏党“逆案”,开始了风雨飘摇中拯救大明王朝最后的治乱之战。

治世之道,以为法度。

即崇祯三年,天灾遍野、兵变不息,关河飘絮,盗匪猖獗,遂于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特设京畿捕盗府,又称京都缉事捕盗衙门。

据《明史.地理志》记载:终明一朝有府140。

这捕盗府虽称之为“府”,可跟寻常的“府”却是大不相同,更不包含在这140里面。其主要负责侦破全国各州县呈递的重点疑难要案,归属内阁,直达天听。设长官正五品府正、从五品府监各一人,皆为朝中要员心腹少年充任。

自古英雄出少年。三年前,十七岁初登帝位的崇祯皇帝,又何尝不是少年。斗转星移,弱冠之至,面对魏党覆灭,以东林派党人为首的新旧势力如雨后春笋般疯涨,其不得不再次陷入政治权利斗争的泥潭中厮杀周旋。渴望以重肃朝野、勤政于民,励精图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破除衰亡,逆天改命。

可物极必反,历史与命运的齿轮,皆为因果,冥冥之中,福业深浅,早有天命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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