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我的曾经(1 / 2)

出家人不打妄语。

罗格没出家前就很少撒谎,他一直喝酒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受伤了,为什么受伤?因为他日过艾米利亚的祖宗。

因果关系严丝合缝,逻辑也特别通畅,可惜没人相信。

我佛曾说过,我接受世人与我争论,我不与世人争论,我只用事实打脸。

这句话充分体现了我佛的大爱与世人的愚蠢。

我佛就像一位慈母,而世人就像熊孩子,慈母选择无限包容。

就是偶尔会忍不住给一巴掌。

噌!

红莲业火出现的刹那,周围的光线都暗淡了许多,正在魔鬼化的艾米利亚微微一怔。

随后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理智回归后,她终于明白罗格为什么要脱衣服了。

他的胸口有着一个糜烂发黑的血窟窿,并不深,但窟窿中的画面令艾米利亚心脏狂跳不止。

蚂蚁,蟑螂,蛆虫,蚂蝗,水蛭,以及更多更多代表着污秽与灾难的虫子。

它们盘踞在一团,蠕动着,撕咬着,争先恐后地往血肉里钻!

罗格的皮肤下层到处都能看到虫体爬动的痕迹,窸窸窣窣,触目惊心,数以千计。

艾米利亚立刻联想自己的祖宗,地狱九大魔王之一,永恒的灾噩之源,众神的附骨之疽,瘟疫!

瘟疫并非个体,它存在于任何地方,任何角落,传说上帝的裹尸布里就藏着数不清的螨虫和跳蚤,搞得上帝都忍不住诈尸,冲进地狱和九大魔王大战。

“不,停下!你不能伤害它们!”

艾米利亚惊恐大叫,血窟窿里的虫子正在飞速减少,凶器是一枚看似普通的打火机,但艾米利亚十分清楚,哪怕是她也无法轻易捏死瘟疫的分身,打火机一定是某种附魔道具,威力超乎想象。

群虫盘踞的伤口是瘟疫留下的印记,破坏印记等于挑衅瘟疫。

一旦被瘟疫缠上,再强大的存在都会感到头疼,尤其是艾米利亚本就隶属地狱,和瘟疫是同阵营的上下级关系。

杀死瘟疫分身的后果是触怒瘟疫之源,杀死瘟疫之源会触怒瘟疫本源,杀死瘟疫本源……

杀不完,上帝也只能默默承受骚扰,偶尔被讨厌的蚊子吸两口血而已,慢慢习惯了就好。

“它们吃喝拉撒都归我负责,我想怎么玩都行。”罗格一想到曾经的那个夜晚,就浑身发痒。

因为印记的存在,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正在发生变化,最明显的就是脾气,因为瘙痒和疼痛的关系,一天比一天暴躁。

以前是没办法弄死,现在有了红莲业火,他决定不一次弄死,每天弄死一些,才能解心头之恨。

瘟疫黛芙妮,由无数虫子堆积而成的金发美人,嘴巴比章鱼吸盘还紧,从他这不知道吸走了多少营养。

“靠山!超级大靠山!!”

安娜兴奋的尾巴都从包里戳出去了,那可是瘟疫啊,统治地狱七层的大魔王,随便涂口吐沫就能把她爸爸…深渊领主淹死的大佬,竟然是这混…主人的姘头!

难怪从头到尾都那么淡定,这么猛的杀手锏早点掏出来啊,害我都应激了!

安娜下意识舔了舔尾巴上的毛,然后呸呸呸干呕半天。

“这个秘密够份量吗?”

罗格其实也不敢烧的太过分,之前巫师传讯,瘟疫正在到处找他,几百万蝗虫大军肆虐千里,一旦被抓住,轻则成人干,重则天天成人干。

艾米利亚重新变成小红帽,沉默许久,露出十分勉强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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