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36(2 / 2)

汝科站起身来,点点头,表示之后将带领警员前往事发地蹲点以及他的租房内进行搜查,并表示会安排他去新的住处,且有警察二十四小时保护。说完汝科便离开了会客室,之后跟来一位警员,汝科跟他说明了关于人证的安排后就前往了会议室。其他各组组长已经在里面了,汝科在会面男子之前就通知各位进行了会议安排。

一进门汝科便开门见山的说:“证词想必大家也看到了,有什么疑点吗?”

“我有一个,据我们所知,在上周三时,证人在自己所说休息的时间内出现在了布尔街道的监控内。”

“还有证词中一个瘦弱的男人很快就能将220磅的另一人从地上扶起来安顿在墙角,似乎是不大可能的。”

汝科看着他们:“所以?你们有什么看法?”

各个组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其实在汝科进来之前,他们就讨论出了一个结果。终于还是有人说了出来:“我们认为第一点疑问和第二点疑问相结合的话有两种可能,第一男子所看见的并非是犯罪现场,而是胖男子和瘦男子是正常朋友关系,胖子醉酒后在小巷的一幕刚好被目击到造成了误会。从该男子的言辞中我们都认为有种受害妄想症的感觉,所以第二我们认为男子的证词并不是真真正常的,也许他目睹的是真正的案发现场,但他由于精神问题所以证词漏洞百出,而作案必然是团伙作案,他的室友确实与案件相关。”

汝科轻咳两声:“我还有一点疑问,据我们所知前晚确实没有发生案件,但是在证词中是瘦弱男子离开后室友才回来的,期间并没有提到打电话的事情,所以可不可以认为室友与案情是无关的?但不排除他精神错乱的的情况下,他室友的言行确实又十分古怪,所以我认为现在的关键点是从他室友入手,今晚就行动吧。”

时间一晃来到晚上,在汝科的安排下1组在巷子里搜查与蹲点,汝科带领的2组已经通过房东拿到钥匙进入租房内进行搜查,刑侦部正在赶制所谓室友的肖像图。汝科找到了那人的房间,根据证词所说抽屉内应该有着一沓便签,上面也许会有线索,2组的其他三名警员搜索其他地方。

“靠,锁上了。”汝科暗骂道,手下用力一扯,抽屉被打开,一阵酒味扑面而来,果然许多便签,其中大部分都沾着酒精以至于许多贴在一起,他慢慢翻阅着,生怕弄坏便签,便签上的字迹都模糊了,房间里安静的可怖。汝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再翻翻出现了这次案件受害者的所有信息。

寒冷的月光透过紧闭的窗洒在床上,月亮出现在镜中,反射出一丝白光照在汝科脸上,窗帘死气沉沉的将头倚靠在墙边,气氛压抑得难以言说。汝科额头冒出汗,将这些便签放在抽屉上,慢慢走到床边,“他是什么时候将便签浇湿的?”秒钟跳动的声音在房间内不断回响着。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酒气冲天,汝科似是想到什么,立马环视整个房间,只有在桌面上有着一个电子钟安静地闪着红光,那机械表的的声音是哪来的?

汝科拔腿向门外跑,冲着其他人喊道:“快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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