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北魏南梁(2 / 2)

曹睿虽然不是什么圣明君主,但在这样的大事上一点都不含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一点倒颇有几分他爷爷的风范。当即下令,让夏侯尚率领三千禁卫军,火速包围司马府,并全城搜捕司马余党。

果然,禁卫军在司马懿家中后院暗室里搜出大量兵器。

司马父子被缉拿之后,拒不认罪。三人对暗室中藏有万余件兵器,始终大喊冤枉,说并不知道有这些兵器。

一个月后,司马父子谋反一案被火速定案。朝中虽有人觉得司马父子不可能暗藏如此多的兵器,但铁证如山也都不敢多说什么。六月初,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三人被腰斩于洛阳东市。

后来有史学家将这段历史称为,“曹魏第一疑案”。很多观点认为,司马懿除非在家中私自锻造(实际查抄中,并没有找到任何锻造设备),否则在洛阳城内不可能搞到这么多兵器。在整个洛阳城内,能有这么多兵器的地方,只有城防守卫军和皇家禁卫军,但这些地方的兵器都是严格登记在册,别说一万件就是少了一件,不出三天都会被发现。而曹睿派去围剿的部队,又恰巧是禁卫军,很多人猜测,是夏侯尚从禁卫军兵器库中,临时摆放了一万多件兵器在司马懿家中,然后栽赃与他。不过,这些都是后人的猜测,正史并未记载。

七月,贾诩辞太尉职,曹睿不允。十日后,再辞。曹睿欲封其孙为都督,贾诩不肯,说子孙无功无德,不可高居庙堂。三辞,曹睿虽不舍,但无奈挥泪准奏。

八月,贾诩前往云梦山闭关修道,道号玄清子。从此远离朝堂。

从此以后,曹睿再未提南征一事。

公元262年,曹睿驾崩,享年五十八岁,谥号“明帝”。

太子曹询继位,新史称,魏宣帝。

公元266年,魏宣帝四年,孙吴第四代皇帝孙皓沉溺酒色,专于杀戮,昏庸暴虐,吴境多地发动暴乱,吴人刘魁攻入建业(南京)。孙皓逃亡夷洲(台湾岛),半路沉船而亡。

东吴,亡。

建业南三百里,有一小城名曰:宛陵(今AH宣城)。太守萧成,乃汉初丞相萧何十八世孙,为人贤明,善谋。刘魁起兵时,萧成劝宛陵驻兵统领杨万秋率五千兵众,一起投靠刘魁。

刘魁,会稽人,汉宣帝十二世孙。为人外表宽和仁达,却内心狭隘,非常欣赏萧成的才能,却又处处提防和限制萧成。刘魁攻入建业后,立刻自封汉王。萧成劝他暂时不要称王,当时吴地还有好几路势力都很强大,只是因为刘魁是所有势力中离建业最近的,所以才第一个攻入吴宫,并不因此说明刘魁就是几股势力中的最强者。但刘魁此刻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坐上皇帝的宝座,根本没有把萧成的话放在心上。

公元267年,吴地相继冒出几个皇帝,赵元在南越自封为南越王,刘庆在鄱阳郡自封南汉王,徐广在潭州(今长沙)自封沅楚王。

冬,刘魁派萧成和杨万秋攻打刘庆。次年春,刘庆战败,投江。

这时,萧成军队气势旺盛,西边的沅楚王徐广非常害怕,主动派使者到鄱阳向萧成纳投降书。萧成派疾马连夜回报刘魁,希望刘魁能接纳徐广保留沅楚封地的投降条件。刘魁看见徐广的投降书和萧成上呈的奏折后,勃然大怒。下旨让萧杨二人火速攻打沅楚,一个月之内拿下潭州,割下徐广的项上人头回建业见他。

萧成和杨万秋认为连连征战,百姓已经苦不堪言,既然可以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何苦兵戈相向。接到刘魁的圣旨后,两人十分为难,再次上奏希望刘魁能接受徐广的投降条件。这一次,刘魁直接扣留了萧成派来的人,然后派自己的弟弟刘松到鄱阳解除了萧成和杨万秋的兵权。萧杨二人被押回建业,打入天牢。刘魁打算等刘松打下潭州城后,再杀萧杨二人。

可是,刘松此人没有太多的作战经验,再加上将士们对萧杨二人被解除兵权颇为不满,大军在潭州城下,半年时间,久攻不下。刘松怕日久生变,祸及自身,就上奏让刘魁放萧杨二人重回前线。其实,刘魁也早就后悔当初的决定,于是便派丞相吕和去牢中询问萧成是否愿意戴罪立功。萧成知道刘魁为人心胸狭窄、反复无常,迟早会杀了自己的,并假意答应代替刘松攻打潭州。

到达潭州后,萧成受到将士们的热烈欢迎,接过兵符后,未出军帐就杀了刘松,带兵杀回建业。刘魁见大势已去,带着几个王妃逃往东倭国。等萧成大军来到建业城下,竟然城门大开,城中将士与百姓夹道欢迎。

公元268年,魏宣帝五年,冬。萧成在众人的拥簇之下,在建业登基,改建业为金陵,建国号梁。

不久,沅楚徐广率众来降,梁王封徐广为武亭侯,保留南楚封地,世代永驻建业。

自此,天下三分,长江以北为魏国,新史称曹魏或北魏。长江以南为梁国,新史称萧梁或南梁。南越百山中还有一个小国,南越国,国主赵元。

天下局势,两强一弱。

魏帝与梁帝都深知眼下格局双方势均力敌,而且两边也都需要休养生息,于是南北两岸逐渐达成默契,划江而治。自此,东方大地迎来久违的和平,十几年后,长江两岸商贾通达,一派繁荣景象。

至此,大江南北终于迎来几百年的盛世太平。

久平必乱,久盛必衰。

公元528年,十二世魏帝曹泰登基,年二十。

十八年后,公元546年,曹泰举全国精锐二百万大军,御驾亲征,驻兵沔水西岸,直指南梁重镇江夏。

九世梁帝萧啟,此时已经六十八岁,垂暮之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