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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酒店附近的饭店吃完饭,就打车去了我家。我很快就换上了我的运动装和跑鞋,然后,我们马不停蹄地出了门。李莫尔提前叫好了网约车,虽然从高新区到未央区路途遥远,但我们还是很快就到了。一上车,李莫尔就一如往常地伸出一只手,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我们紧挨着坐在一起,途中还不由自主地凝视了对方很多次。我们又回到了相处最舒服、最甜蜜的状态中,一切都没有变。他爱我,一如我爱他一样。我心想,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它会在一瞬间跌入幽深的低谷,也会在一瞬间升腾起爱的火焰。那些糟糕的时刻只是表象,实际上,我们从未停止相爱。

车子停在遗址公园的时候,时间尚早。我提议我们先去附近的大华1935逛一逛,等天色暗下来后再去跑步。他欣然答应了。我们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地沿着城墙脚下往前走,没一会儿功夫就到目的地了。

李莫尔以前从未来过这里,我热切地当起了他的向导。我们走走停停,时而进入某个商店或者展厅参观,时而在老旧厂房的历史痕迹中拍起照片来。我们在一家书店流连了很久,还在宽敞舒适的咖啡区,点了两杯咖啡,休憩了一会儿。慵懒的音乐在我们耳边萦绕,咖啡浓郁的香气伴着书香,令人心旷神怡。李莫尔笑盈盈地看着我,我的眼睛迎着他的笑,但我没有说话。

趁他低头看手机的功夫,我拿出手机准备自拍。可我刚刚摆好pose,他就抬起了头。他依旧笑盈盈地看着我,眼睛似乎在说话,话里既有对我的幼稚的自拍举动的不解,又饱含爱意,仿佛我的幼稚也是他爱我的重要原因之一。

薄暮时分,我们从书店出来朝大明宫遗址公园走去。十分钟后,我们已经站在了公园跑道的起点。李莫尔像个教练似的指导我做拉伸,并叮嘱我不要强撑,毕竟我跑步的次数并不多。我很乐意接受他的指导和建议,在我听来那都是爱的信号。我心想有爱情支撑,我一定能跟李莫尔起齐头并进。而且,李莫尔为了跟我保持一样的步调,特意降低了速度。可我没想到的是,我的运动手表上显示2.5公里时,我就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李莫尔从我身边跑过去了,留下一句话飘在空中:“你别跑了,随便走走。一会儿,我跑完了,给你打电话。”

我在就近的一张长椅上休息了一会儿,便继续沿着跑道往前走。我想,即使我走路,我们还是会在跑道上遇见的。只不过,当我们看到对方前,眼睛会望向相反的方向。我们会擦肩而过,然后很快重逢。可能我们会这样遇到对方很多次,直到李莫尔觉得他不想再跑了为止。最后,他会打电话叫我去某个地方与他碰面。

宽阔的跑道上行走的人和跑步的人一样多,我走过一盏又一盏路灯,绕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身影,不徐不疾地往前走。浓密的树叶的阴影,像一团团形态各异的深灰色云朵一样映在路面上。

大概是跑道太拥挤,又或者是灯光暗淡,我并没有与他擦肩而过,而是走到公园门口与他会合。李莫尔看到我的一刹那,嘴角就洋溢着笑容。看得出来,夜跑让他很满足。同时,他的满足感也让我很满足。我们都笑了,为了这个久违的夜晚,也为了这久违的感觉。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你想去哪儿?”

“去哪儿都行,不过我们得吃点东西,我都饿了。”

“你跑了多少公里?”

“20公里。”

“这么多?”我惊讶地说,“看来你回青岛的这段时间,没少跑步啊!”

“那当然,”他说,“我每天都跑,跑步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

我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但我不想接茬。

“那我们回高新吃饭吧。”我说。

“好啊,”他愉快地说,“你想吃什么?”

“我都行。”

“那你想去哪里吃?”

“嗯——,就大都荟吧,”我说,“你觉得怎么样?”

“没问题,”他说,“我们走吧。”

他说着揽住我的肩膀,用力握了握。我扬起脸,微笑着看着他,飞速地在他的侧脸上留下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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