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怀璧其罪(1 / 2)

王中儒让家丁赶走了疯疯癫癫的李春阳,也更无心去招待府中客人,随便与众人寒暄了几句,就以公务为由退到后院看自己的刚满月的孩子。

看着那摇篮中儿子,竟然不经意地想起这道人的话,反反复复。

他一个把自己关在书房,拿起笔墨就在宣纸上挥毫,也不管外面的喧嚣糟杂。

只见他先是中锋行笔,最开始写的还是正楷真书,可越写到后面笔势越飘逸,风格骤转,忽急忽徐、忽重忽轻,笔走龙蛇、狂草乱舞……

前后风格迥异,他满头豆大的汗珠止不住地往下淌,一时之间尽然也看不出来是出自一人之手。

仔细看来王中儒写的不是甚么儒家经典、更不是甚么前人诗词名句,大概从前几个楷书中能够看到写的正是《道德经》中一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前几个字还写的端端正正,后面的自是龙飞凤舞,特别是“刍狗”二字写的格外大格外重,若不是道家经典原文,哪里还认得。

王中儒作为儒学大家,对这句道家名言自是耳熟能详的:

千百年来,在元州大地上,哪一代的百姓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

人心险恶,堪比蛇蝎!圣人不仁,百姓刍狗。

元州大地自混沌初开就生活着一群勤勤恳恳的老百姓,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干得是最苦最累的活,按时缴纳赋税,按时服从徭役……

遇到个开明君主倒好,注重休养生息,不与民争利,老百姓虽说苦点累点倒也能勉强苟延残喘。

可要是遇到个横征暴敛、骄奢淫逸的暴君,只顾大兴土木

王中儒让家丁赶走了疯疯癫癫的李春阳,也更无心去招待府中客人,随便与众人寒暄了几句,就以公务为由退到后院看自己的刚满月的孩子。

看着那摇篮中儿子,竟然不经意地想起这道人的话,反反复复。

他一个把自己关在书房,拿起笔墨就在宣纸上挥毫,也不管外面的喧嚣糟杂。

只见他先是中锋行笔,最开始写的还是正楷真书,可越写到后面笔势越飘逸,风格骤转,忽急忽徐、忽重忽轻,笔走龙蛇、狂草乱舞……

前后风格迥异,他满头豆大的汗珠止不住地往下淌,一时之间尽然也看不出来是出自一人之手。

仔细看来王中儒写的不是甚么儒家经典、更不是甚么前人诗词名句,大概从前几个楷书中能够看到写的正是《道德经》中一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前几个字还写的端端正正,后面的自是龙飞凤舞,特别是“刍狗”二字写的格外大格外重,若不是道家经典原文,哪里还认得。

王中儒作为儒学大家,对这句道家名言自是耳熟能详的:

千百年来,在元州大地上,哪一代的百姓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

人心险恶,堪比蛇蝎!圣人不仁,百姓刍狗。

元州大地自混沌初开就生活着一群勤勤恳恳的老百姓,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干得是最苦最累的活,按时缴纳赋税,按时服从徭役……

遇到个开明君主倒好,注重休养生息,不与民争利,老百姓虽说苦点累点倒也能勉强苟延残喘。

可要是遇到个横征暴敛、骄奢淫逸的暴君,只顾大兴土木纵情声色,巧立名目巧取豪夺,老百姓就如同案板上的鱼肉随意宰割。

历朝历代,无论是兴衰成败,总有一堆蛀虫趴在老百姓身上吃肉喝血,到头来苦的终究是百姓。

但这百姓又有何罪?无论怎样都难得过个安稳日子?

古人讲:“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老百姓就因为天性纯良就要被当作谁都能割一刀的韭菜吗?

能干活能劳动还抵不过人家四世三公?

究竟是老百姓天生的原罪还是这世道的不公?

如果真如春阳真人所言我这孩儿又很长不是怀璧其罪呢?就因为再血脉之中有一丝清易真人的灵力便要遭受厄运。

天呐,就真的不能放过我们父子吗?

再想想儒家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讲得是“兼济天下”,试问我们这些读书人真得做到了吗?

……

想到种种这光怪陆离的人世间,王中儒心中疑问更大,我读书科举的初心是什么?

是功名利禄吗?还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一连几天王中儒心中总想起李春阳对他说的那一首谶语诗,心中越发不安,他还有很多疑惑尚未解开。

“快去,快去请春阳真人。”一天夜里,他突然从梦中惊醒,辗转反侧遍再也睡不下,直接起来走到屋外对家仆说到。

“是是是!老爷。不过自打那一日你与春阳真人交谈过后,他便再入踪迹,这,这该如何去找?”那仆从道。

“呀呀呀!我一时情急竟将真人撵走,是在是不该!去城西化胡山群道峰,现在就去!”

只听见一阵急促的交谈催促着门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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