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故事(1 / 2)

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何能,是个普通的机电专业大专生,某天202X年的早上不小心被车撞死了,醒来时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文明停留在西欧中世纪水平,刚来时我是一点本土方言都不会讲啊,只能装成外地人在一座名为“素普城”的城市里干粗活挣楼饭吃。

这个世界等级分明,高等级的贵族可以不问缘由杀戮贫民和奴隶,完事后如果是自己领地的政府不管,如果是别人的则赔钱就行。

还有一点,这里的人将名字视为自己身份的象征,平民和奴隶虽然也可以取个谐名,却不可以有姓。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领主布莱恩是贵族中少见的好人,在我为他工作三年后,他为我脱去了奴籍。当然了……大部分原因还是我工作时肯出力气,而且响应领主号召积极,混了个眼熟,要不然还得和那些没脱籍的黑腿子在黑不溜秋的棚子里瑟瑟发抖。

和我一起脱奴的还有一起摸爬滚打了三年的“普莱斯”,“秃鹫”,“山石头”。普莱斯是我们棚子里唯一一个有名字的人,在我们的小团体中年纪也是最大的,我们平时都叫他“普莱斯大哥”。

在新年酒会上在喝了哥几个凑的三碗酒后,他醉醺醺地告诉我们,他曾经是奥斯帝国的子爵骑士,在伊兰国和奥斯帝国的战争中被俘,随后被卖到伊斯兰国内当了奴隶。

当哥几个听他这么说时,眼睛都直了,这可是正儿八经的贵族,活了这么多年总算是见到活的了。

秃鹫是伊兰西边的铁筛部落人,也是被战败被卖到伊兰的,和普莱斯不同的是,他在铁晒就是奴隶。

山石头是伊兰本地人,祖上是自由民。虽然哥几个老是吃不饱,但山石头愣是把个子抽到了1米9,用伊兰的话来说叫8尺4寸。

饥荒年间,他的父母把九岁的他卖个了奴隶贩子得了十个银币,但他从来没说过自己父母的坏话。

“没办法,家里的两个弟弟还有三个妹妹卖不出去,大哥又必须得干活,全家小的只有我还有点力气”

“当时俺娘跟俺说,只要干三年就能回来了,没想到这一干就是十一年,但俺不怪他们,等俺回去了,俺一定得好生守着俺爹俺娘,这次我不会再让家里的一个人被卖掉。”

这话在某一年哥几个喝酒吹牛打屁时他说的,当时哥几个一句话也说不出,最后是普莱斯大哥说了句,“哥几个都醉了。”才没让哥几个的眼泪掉下来。

至于我,我刚来时既不会说话也不会认字,自然被当成野人奴隶了,奴隶贩子见我虽然不会说话,但眼睛和手脚灵光,就给我取名“猫子”,也就是猫头鹰。

“唉,石头,你还记得自己家在哪里吗?”普莱斯打趣的对石头说。

“大哥,这我肯定忘不了啊,被卖时我都九岁了。”石头憨憨地笑着,拍了拍用破兽皮包着的几件破衣裳,转身对我说“猫子,反正你暂时没地方住,不如就去我家住两天吧。”

“哈哈,那你可得把你那块藏了两年的腊肉洗干净,哎呀忘了猫子是野人,洗不干净也没事的。”

“去你的,死秃鹫,你才是野人,你全家都是野人。”

“哟,他急了他急了。”

靠,秃鹫的嘴就他妈欠,我猛扑过去就着秃鹫的胳肢窝就是一顿猛艹……

半个小时后,大家来到了城口,此时,大家的情绪都挺低落的,就连平时嘴最欠的秃鹫也变得沉默寡言。

“好了,在送就到边境了”,普莱斯大哥第一个打破沉默,笑道,“老人家都说,没有不分开的兄弟,没有不流动的水流。弟兄们,相逢就是缘分,以后遇到啥事就到奥斯帝国的西省找普莱斯-奥铃,愿奥斯之神的光芒与你们同在。”

说罢,普莱斯出了城口,头也不回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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