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平淡的生活(1 / 2)

“我怎么感觉感觉你变了?”一见面,杨轩就疑神疑鬼的问道,看了张默好久,总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什么变了?变帅了吧。”张默心中很是惊讶,没想到这点变化都能看出来。这十天来,除了练习枪法外,他特意体验了一下入神状态的极限,坚持了十几分钟,然后头疼了一晚上,第二天还有些萎靡不振。等恢复后,感觉精神力增加了一些,从此每天都用十来分钟的入神状态,这样虽然当天有些难受,但休息一晚就能完全恢复。

在这种状态下,对身体的掌控到了极致,枪法提升的速度飞快,要不是现在天气还冷,没有飞虫出没,他早就开始练习刺飞虫了。而且对长枪熟悉了很多,有时候感觉就像他的手臂延伸似的,指哪儿打哪儿不在话下。可能受这个的影响,身上多了一些锐气,就像枪刃的锋芒似的。

由于经常使用入神状态,精神力每天都有一点提升,动态视力越来越强,几乎就要成为本能了。哪怕不用入神状态,都能看到很细微的东西。视力变得很好,几百米外的蚂蚁都能看到。心想要是到了夏天就好了,那白花花的大腿不用凑近了看了。

“呵呵,是变蟀了,蟋蟀的蟀。”杨轩翻了翻眼珠子,做人呢,要学会认清自己,作为好朋友的他,有义务帮张默保持清醒。

“多谢夸奖。”张默随口回了一句,就当是夸他了,心情好,看什么都顺眼。

“我是夸你的吗?”杨轩被这不要脸的样子打到了,转移了话题后,忘了最开始想说的话了。

“你不是说稀帅吗?很稀少的帅哥,我都觉得你夸的太过了。”张默眨了眨眼,文字游戏在前世都玩出花来了,他虽然不是很精通,但还是会一些的。

“呵呵,真佩服你的勇气。”杨轩只好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拿张默没脸没皮的样子没办法。

“你假期干啥去了?”张默问道,一连十天,杨轩居然没上门找他,不像魔人出现那段时间,三天两头的过来。

“去深山历练去了。”杨轩叹了口气,说道:“摊上那么个叔叔真是不爽,白天杀星兽,晚上修炼,没有休息的时间,真是羡慕你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是在跟我炫耀吗?”张默扭头瞪了杨轩一眼,有多少人想有这样的叔叔呢。

“呵呵,你不懂的。”杨轩摇头苦笑,说道:“每天都要面对实力比你实力强的星兽,不杀死不行,你看我身上的伤。”说着撸起了袖子,露出胳膊上那几道恐怖的伤疤,新伤旧伤都有,继续说道:“幸亏我拼命护住了脸,我英俊的相貌才得以保全啊。”

“你叔就不怕你被打死啊?”张默忍不住问道,任谁看到那伤疤都知道当时的伤势多么恐怖,估计都能看到骨头了。

“旁边有人看护着,只要不是致命攻击,他们不会出手的。”杨轩淡淡回道,到现在已经习惯了,要不是张默提及,他都不想说的。

“好吧。”张默很是无语,这种无形中的炫耀最是让人嫉妒。这种战斗是多少修者期盼的,不用担心生命危险,还能尽可能的激发自身潜力,多好的机会啊。

寒暄了几句,人到齐了,杨轩回到狩猎队那里,一行人开车去往巡视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换地方的,毕竟环境都熟悉了,知道哪些地方不能去。

这次没有遇到兽群,只遇到几头外来觅食的星兽,自然被狩猎队杀了。张默他们完全履行本职工作,星兽尸体的搬运工。

任务下来只有五十积分,兑换了一颗土系兽晶。张默忽然明白学院还是为他们这些超凡级学生考虑的,其他学生炼化兽晶都要七八天,留下一段时间恢复,正好到第二次任务。至于人级学生,每天晚上就是他们修炼的时间,这个阶段磨练战技是很重要的,所以杨轩叔叔才会有那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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