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要好好的(1 / 2)

云谷是地僻偏远的山区农村,那里有很重的封建思想,重男轻女极为重,我的家庭就是典型。

都言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在奶奶当家作主的三世同堂之家,小叔叔极为盛宠,奶奶首先给小叔叔娶了媳妇,没管我的爸爸。

小叔叔抱得美人归,儿女双全承欢膝下,爸爸才娶了妈妈,妈妈与爸爸门当户对,妈妈家里三兄弟两姐妹,她最不受宠,别的姊妹都可以去上学,她只能在家里放牛羊,妈妈曾哭着求着外婆让她进学堂,外婆只说让她放牛羊。

爸爸两兄弟三姐妹,只有他,人善被人欺,做生意挣得碎银几两,全被奶奶拿给了小叔叔娶媳妇,因为小婶婶没看上爸爸。

直到小婶婶怀二胎时,爸爸才娶了妈妈,让妈妈替婶婶的二胎当妈,这样可以躲过计划生育。婶婶的二胎是个男孩,也就是顾潇哥哥,听说当时可把奶奶高兴坏了。有了大孙子后的奶奶也更加嚣张了,走个路屁股都能甩起来,左邻右舍的都看不惯她。

没多久,妈妈也怀孕了,生我时,因为是个女儿,妈妈很不受奶奶待见,不给吃好喝好,反而要她早早下地干活。

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妈妈只好将我寄养在小姨家,小姨刚成家,还没有小孩,所以刚出生的我就这样被送给了小姨养。小姨躲着养大我和小姨自己的小孩,那个小我几个月的弟弟。在我两岁不到之时,小姨也怀了二胎,只好把我送回了自己的家里。

送回来时,妈妈已经有了弟弟。对我这个没有养在身边,无半点感情的女儿冷漠至极,任由弟弟欺负,挨尽一家子的白眼。

其实我不怪妈妈,她有自己的苦衷,我这个女儿从小不在身边长大,她对我没有半点感情,我对她也是。所以她肯生我养我,就已经尽了最大的责任,没有感情就只能怪我们都生错了时代,谁过得都不如意。

在家里,我唯一的用处就是分担家务,因为在小姨家寄养的时候,花了不少奶粉钱,所以我只是个讨债鬼。

他们不允许我在桌子上夹菜,让我要吃什么就跟他们说,他们夹给我,我知道,她们是嫌弃我。所以我也不会提要求说想吃什么,爸爸妈妈和叔叔婶婶,还有言言姐和顾潇哥哥,他们夹什么菜给我,我就吃什么,没人夹菜我就吃干饭。

爷爷眼睛看不见,和我一样,不能自己夹菜,是奶奶负责夹菜给爷爷,奶奶从来不问爷爷想吃什么或者喜不喜欢吃,爷爷也从来不说。一家人同桌吃饭,只有我和爷爷永远都是闷声不作气,爷爷感受到的是无奈,我感受到的是无比的嫌弃。

全家都不喜欢我,只有爷爷会疼爱我,可是爷爷眼睛看不见,能帮我做的寥寥无几,顶多被妈妈打时,他会来拉走我。

可是在我九岁时,爷爷他离开了人世间,带着他那一双看不见的眼睛,我知道这是一种遗憾。爷爷或许,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也许正是因为看不见,他从来没有嫌弃过我。

爷爷走后,小叔叔就提出了分家,把房子和地一分,留了几块地和一间小屋给奶奶。在小叔叔的心里,虽然管事的是奶奶,但当家的依旧是爷爷,虽然眼睛看不见,地位不会变,这是个男权社会,这也是奶奶教给他的道理。当家的走了,剩下的奶奶虽说是亲娘,但也是外面嫁进来的,外姓之人自然没有太大家族地位。

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就像猪圈门前那朵野菜花,生命就像摇摇欲坠的废墟,随时可能被人摘下,不,是被铲子铲去。欣赏一番后我觉得那朵花索然无味,我不想它被铲去,或者哪天被猪师兄一口吞了,我把它摘下,丢弃在路边,任由太阳暴晒成干菜花。要离开时,我有点心疼它,可是没有办法,也许这是对它最好的命运,至少它不会尸骨无存,如果被妈妈铲了丢进坟堆,它同样要被猪粪掩埋,若是丢在大路中间,甚至可能会被人踩上两脚也说不准,于是我决定了它的命运:早逝和永恒。

“呀,土狗儿,”旁边的泥地里,跑出一只大虫,我一把逮住它。它所有的腿都在使命蹬,嘴要开始咬我,我怕被咬,就把它扔弃,去抓正在一蹦一跳的蚂蚱,蚂蚱吐出一口绿色“老血”,在我手心。

转眼间过去了好些年,自从星名只身闯入我的世界,我不再像小时候那么孤独,我也不再那么悲观。

在他没有成为我的好朋友之前,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孤独,也同样可恨。

没错,那个时候的我也是个小刁民,我用我的极端行为这个世界进行着报复,同时也在报复自己。

我正气愤从前的自己,忽然看到星名朝我走我立马收敛了脾气,满脸笑容对着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