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卷(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卷众生卷4)_分节阅读_第6节(2 / 2)

  有了这样的征象,就可以确定死者是溺死的。

  “硅藻还要做,确定一下死者就是在这一条小河里溺死的。”我说。

  硅藻检验对于死者是否溺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样,对死者在哪个水域溺死,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气管内也有蕈状泡沫,呼吸肌有出血,胸锁乳突肌也可以看到出血,玫瑰齿也存在,也有窒息征象。”大宝补充道,“这样看起来,这案子比龙番那案子溺死的征象要明显。”

  “明显得多?”我说,“你怎么看?”

  “估计是他先被捆住了双脚,封住了嘴巴,因为捆扎的地方都有生活反应嘛。然后用锤子打头,打第一下,就晕过去了,然后凶手又连续击打,这时候他已经不会躲闪抵抗了。凶手以为他死了,其实没死,只是晕了,于是凶手把他扔进了河里,溺死了。”大宝说,“怎么样,这是唯一一种解释的方法吧?”

  “有道理。”韩亮在一边赞赏了一句。

  “有几个问题啊。”我说,“第一,凶手为什么约束他只捆双脚却不捆手?第二,胸锁乳突肌出血,我们上午刚说了,一般都是在水中挣扎所致,可是你说他晕了,怎么还会挣扎?”

  “呛醒了。”大宝强行解释。

  “第三,既然死者是处于坐位,被人打击头顶的,对吧?”我没理大宝的解释,接着说,“那血应该往下流,可是为什么领子上没血?”

  “哎哟,这个我没注意到。”大宝连忙跑到旁边的操作台上,察看被我们从尸体上脱下来的衣服领子。

  “这个我早就看过了,虽然被水泡过,但是确实看不到血迹。”

  “是啊,今早的案子,死者死后被断头,领子上都有淡淡的血印痕,这案子咋一点血迹也没有?”大宝说,“头上这么多挫裂口,即便没有大血管破裂,也会流下不少血啊。就算死者是仰卧位或者俯卧位,流下的血也会沾染到领口或前襟一点吧?”

  “除非死者是倒立着被打的。”韩亮调侃了一句。

  这一句惊得我一个激灵,又陷入了沉思。

  “这个,确实不好解释。”大宝也想了想,说,“还有吗?”

  我打断了思路,接着说:“还有,第四,你去看看死者头顶部的创口,是锤子形成的吗?”

  大宝绕到了解剖台的一端,看着死者的头顶,说:“这,感觉没什么规律啊。”

  “是吧。”我说,“我觉得不像是锤头形成的,像是砖石伤。”

  锤头形成的损伤和石头形成的损伤都是钝器伤,但是因为一个形状有规律,一个形状没有规律,所以很容易鉴别。

  “你说的第四点,不能推翻我的结论。”大宝说,“用锤头和用石头是一样的。所以我还是觉得我的推论是最接近真相的一种。除了血迹解释不过去,其他都可以解释。血迹这种事,也许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死者原本是穿了另一件外套的,后来被脱掉了,我们看到的是里面的衣服,所以没血迹。”

  “确实,我现在也想不到好的推断来反驳你。”我说。

  大宝得意扬扬。

  按理说,切开头皮是需要绕开头部创口的,可是死者头部的损伤太密集了,无论如何也无法绕开,只能在拍照固定好创口之后,破坏创口切开头皮。

  严重的头皮损伤下方多伴有颅骨骨折,死者的顶骨也有多条骨折线,但是程度并不是非常严重。当我们锯开了颅盖骨,才发现刘文健的颅骨较正常人的颅骨要厚。

  “颅骨厚,骨折轻,充分保护脑组织,所以凶手以为他死了,其实他没死吧。”大宝说道。

  我没说话,按照解剖术式,剪开硬脑膜、取出脑组织。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死者的小脑附近似乎有一些出血。

  这么深的位置,怎么会有出血呢?

  我连忙把硬脑膜从颅底撕下,充分暴露了颅底。

  “枕骨大孔附近怎么会有骨折?”我讶异地说道。

  “是啊,这个位置不容易骨折啊。”大宝也觉得很蹊跷。

  “嘘。”我让大宝噤声,因为我的脑海里,似乎有一些想法了。

  大宝一脸迷茫,安静下来看着我。

  “怎么样,死因是什么?”黄局长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结束了前线的指挥工作,立刻赶来了解剖室。毕竟他的骨子里还是一个法医。

  “死因是溺死。”大宝惯性似的小声说道,然后用食指竖在唇前,似乎也害怕黄局长会打断我的思绪。

  “溺死?”黄局长没注意到大宝的动作,接着说,“扔水里的时候,没死?”

  “入水的时候,肯定没死。”我说,“不过,不一定是扔水里的。”

  “啊?什么意思?”黄局长和大宝几乎是异口同声。

  我思忖了一下,心想从哪里说起,然后说道:“在现场的时候,我说过,头顶部的损伤一般都是打击伤,因为摔跌是摔不到头顶部的。”

  “是啊。”黄局长说。

  “但是刚才韩亮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一下。”我说,“比如啊,像跳水运动员那样,倒立入水的话,头顶部不就可以形成这样的摔伤了吗?”

  “你什么意思?”黄局长来了兴致,问道。

  “让我有这种想法的,就是因为这个奇特的损伤。”我引着黄局长走到解剖台的一端,注视尸体被打开的头颅,说,“你看这些挫裂口,一共13处,却没有一处形态相同或者相似,各有各的模样。”

  “哦,我好像知道你的意思了。”黄局长说。

  “我不知道,你说。”大宝急了。

  我接着说:“我们知道,特定的致伤工具在同一位置留下的损伤形态应该是相近的,即便是有不同作用面的工具,也只能形成几种不同形态的损伤。比如扳手,用扳手的面砸,会形成片状损伤,中间还有螺纹;用扳手的棱砸,会形成条状的损伤;用扳手的尖端砸,会形成两个小创口。仅此而已。但是这个死者头部密集的损伤,居然形态如此不规则、多样性。即便是用石头砸的,只要不是砸一下换一块石头,那就不可能造成这么多完全不同形态的头皮损伤了。”

  “有道理。”大宝若有所悟。

  “是吧?所以,我觉得不太可能是凶手换不同的工具,不断打击他的头部。因为这种行为,毫无意义啊。”我说。

  “除非是有十几个人,一人拿块石头,一人砸一下。”大宝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