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想起你好温柔(2 / 2)

回家,胡乱吃口饭,就是把自己摔在床上,面对着空荡荡的屋子和发霉的天花板发呆。

所以,朱英基组织的活动,对明珠来说,是雪中送炭,恰逢其时。明珠没事的时候,就去参加活动,想多结识几个好朋友。

就在那次聚会上,惊鸿一瞥间,她再次遇见了他。

除了那件厚厚的棉衣,明诚今天是牛仔裤搭配一件白色的卫衣,他虽然个头很高,但是瘦弱,身形单薄。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了一样。看着就让人心疼。

明珠确定他也看见了自己,可是,好像他已经把上次那件事情淡忘了。没有和明珠说话的意向。

嗨,你好,好久不见。上次真的谢谢你。明珠主动上前主动打招呼。

明诚愣了几秒钟,嗨,你好,哦,你是上次那个,那个女生。明诚想起来了。

对呀,是我,上一次真的感谢你。要不是你,我真的不知道会怎样。明珠还是继续表达谢意。

不用客气啊,我觉得那是应该做的。明诚淡淡的说。

明诚给明珠的整体印象是不大说话,但是手脚勤快,很有眼力见。比如吃饭的时候,桌子上的啤酒和饮料,他都会及时帮忙倒上。

明珠和他相邻而坐,不小心碰翻果汁,泼到他的白色卫衣上,

明珠过意不去,“对不起啊,把你的白色卫衣弄脏了。”

“没什么,回去洗洗就好了。”他云淡风轻地说,还是那么温柔腼腆,惜字如金,举手投足,有一种书生气质。

像一个高中大男孩。

骑车去环游滨河的时候,明珠注意到,他会在环卫工人推着垃圾车上坡,车推不上去的时候,上前帮一把。

他不嫌弃垃圾车脏。

那一刻,明珠觉得他的头顶自带光圈,这是个有大爱的男生,嫁给这样的善良男孩一定没有错。

还有一次,大家一起在滨河阳光沙滩烤肉,明诚勤快的穿着肉串,烤着肉。‘

肉是正经牛羊肉,但是经他一手,仿佛被施了魔法,变得特别好吃,比那些网红烤肉好吃得不止一星半点。

过了一会,不远处来了个背着全部家当的流浪汉,穿着破烂。所有人都选择了扭过头无视它,以免影响自己的食欲。

只有明诚把自己的烤肉和烤馒头拿过去给他吃。

那个流浪汉鞠躬感谢。

明珠要把自己的分给他吃。他礼貌拒绝:我不饿,上午吃多了,正好减减肥。

可是你也不肥啊,快吃点。

明珠霸王硬塞,才匀给他两根。

那时候,明珠靓丽出众的外表,淡雅芬芳的女性魅力,以及热情爽朗的性格,吸引了很多优秀的小伙子。然而,明诚在一众追求自己的优秀的小伙子里,脱颖而出,成功吸引了明珠的注意力,也走进了明珠的心里。

对,明珠认定这是个善良有爱的男生。他身上的善良特质让他熠熠闪光。

明珠开始期待每一次的聚会,期待能在聚会上看到他,能和他多说几句话。

明珠精心打扮自己,把自己变得更美更瘦,只为了能多在他面前多走几下。

明珠见到他,会笑得更灿烂,更温暖,只为了能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好性格,愿意和她亲近。

明珠每次说话,都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更温柔更好听更甜美,只为了能吸引到他。

明诚在那些上交给国家的优质男生里面,从外貌来看,顶多算是中等,不算是最帅的。

从学历上来讲,明诚是考的三加二,从一所三本大学毕业。学业水平不算太好。

从家庭经济状况来看也不是什么富裕家庭出来的,明诚的白色卫衣上,印的标识是adadis,是标准的地摊上买来的仿品。衣服批发市场,随处可见。

而明珠,虽出生农村,爸妈勤劳能干,家境也不坏。颜值,身材,学历,性格一等一的好,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当团队中有几个男生蠢蠢欲动,辗转反侧,寤寐思服,欲对明珠下手的时候,明珠选择了自动屏蔽。

唯独对明诚青眼相加。

她希望自己的美可以惊艳他,希望自己的优秀可以唤醒爱情的幼苗,希望有一天明诚会感应到明珠的小心思,让他注意自己。

可是貌似,明珠的努力,确实惊艳了很多周围的男生,却好像,唯独没有打动明诚。

明诚太过迟钝,慢热,腼腆,他无法接收到明珠发来的爱的讯号。他甚至惜字如金,不会对明珠多说一句不必要的话。

明珠不想坐以待毙。她选择主动出击。她见过很多女追男成功的例子,她相信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诚,明诚迟早会感动。

最重要的,她高中时期,已经错过一次了,她不想再错过这个美好的善良的男孩子。

那天联谊活动后,明珠叫住明诚。

嗨,明诚,记下我的号码,我在LY没什么朋友,我想和你交个朋友。明珠鼓足勇气,满怀希望,希望老天保佑,自己的主动,能换来他的注意力。

好的,明诚睁大眼睛,愣神了几秒,眼前这个女孩子是如此简单直接,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情况。

以后的日子,明珠下了班就主动和他聊天,分享自己的日常。

聊天得知,他们住的地方那么近,竟然只隔着一个路口。

明珠兴奋极了,这简直是老天在有意撮合他们啊。

明珠会在明诚回来的路口,利用自己精巧的心思制造偶遇。

会直接告诉明诚自己饿了,要明诚带自己街边小馆子吃饭。

因为知道明诚的经济情况,每次出去吃饭,明珠都点很便宜的两个菜。还信誓旦旦说,自己就喜欢吃这两个菜。

明珠注意到,这个时候,明诚都会抿抿嘴巴,神情黯然。

有来有往,好谈恋爱。

可是每次约会完,明诚都是淡淡的,好像应付公事一般,过后不会主动提出邀约明珠出来玩。

明珠很懊恼,她在想是不是明诚不喜欢自己,想要放弃。

明珠把自己的心思告诉了自己的办公室同事。

室主任臧老师还鼓励明珠,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她说自己的丈夫就是自己追来的,现在他们生活很幸福。鼓励明珠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

其实,明珠的情史特别简单,她只在中学时候,和同班同学顾念君谈过一段干净清澈的地下校园恋爱。后来,顾念君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了消息。

明珠想不明白,顾念君为什么要承诺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又人间蒸发,至少该给自己一个解释啊。

所以,这段感情的潦草结束充满了遗憾、不甘和委屈。

不论如何,错过了终究是错过了,无法挽回。

现在,明珠遇到一个特别好的人。

这就是明诚。

在臧老师的鼓励下,她热情洋溢地给明诚发去情书。我觉得你人不错,我想做你女朋友。

也许是吓到了明诚,明诚回了一个:“我是个穷小子,没车没房。我配不上你。而且也许你看到的也许不是真的我,别乱花渐欲迷人眼。”

明珠看到这样的回信,从心里觉得明诚是因为自己穷才不敢追求明珠。她越发觉得明诚坦诚,为自己考虑,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她相信,凭着自己的热忱,拿下明诚是迟早的事情。

可是又过了一个月,明诚还是迟迟不见有任何表示,对自己依旧是不冷不热,自己真的累了。

明珠打算放弃,她不再给明诚发信息,打电话,也不再邀约明诚一起散步。

可是情人节那天,明诚却主动提出一起去沂河边散步。

明珠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那个夏天的晚上,微风送来阵阵清爽,清风徐徐地额晚上,沂河边,波光是灯火的绚烂颜色。

明诚和明珠并肩走着,突然停住,说:“你是个好女孩,我想了很久,我们在一起吧。”

黑暗中,明诚抓起了明珠的手。把一串手链戴在明珠的手上,那是一个在地摊上买来的手链。明珠噙着泪水,视若珍宝。

那一刻,所有的委屈和怀疑,都烟消云散。

明珠高兴落泪。她握着明诚修长的手指,就这样一直被明诚牵着,羞涩地走着,像个小女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

那晚,赏着沂河的夜景。明珠的心里回荡着一首浪漫的歌:“今夜还吹着风,想起你好温柔,有你的日子分外地轻松。”

时间永远带着美好的滤镜,定格在那个时候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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