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爹谈父亲(1 / 2)

“李靖”扭头回屋,慕璃此时还在思考人生。见到便宜爹,不谋而和。

“你···”两人同时发声,然后两人一愣。

“哈哈哈哈!”“李靖”笑了出来。“你在这里管事这么久,果然变了啊。”男人脸上涌出欣慰。

“爹,你别拿我打趣了,我现在不记得什么。”慕璃知道这个便宜爹是个好人,至少现在展现出来的是这样。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李靖”,不,此时应该是陈庚天,以商贾的身份更为合适地向便宜儿子施问。

沈公子摊了摊手,愁苦地长叹一口:“所以,爹你觉得我是闲的没事去给自己弄点伤口?”

陈庚天想了想,不论如何,现在这样的沈成诗都比之前那个没有思想没有主见的好,也不枉嫂子给他取这个名了,只可惜大哥嫂子······

便宜爹也露出了愁容,“正好,爹你回来了,给我讲讲之前的事吧,我这个脑壳是真的记不起事了。”

“好,就给你讲讲你爹,你亲爹的事吧。”陈庚天有些老泪纵横的样子。

“哦,这个给你。”陈庚天顺势做到了床边,从衣袖里取出那个小瓷瓶。“上好的金疮药,昨天刚挨了板子吧。让你不好好做事。”

慕璃想起来似的挪了下屁股,不痛,哦,原来是麻了。然后默默地收好瓷瓶。

陈庚天缓缓抬头思考起往事:“你爹啊,这个人,他以前也如你这样,前半辈子也没什么成就。普普通通一个骑兵,但就是跟我这个煮饭的炊事兵关系好。没办法,他那个老小子饭量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比其他人胃口大,我就每次给他的粥打浓一点。但是你爹打架的时候是真的猛,就靠着这股蛮子劲,想他逝去之前都是军中前锋营的副将了。”

陈庚天顿了顿,“记得又一次,对面那群畜生想出直接劫持粮草的法子。你爹知道后直接就带着的三千骑兵打了过来,那个老小子,嘿嘿,直接把前锋营的兵带了一大半,前锋都打到后面来,哈哈。”陈庚天抚须大笑。“你可知道,他要是没保住粮草可能脑袋都要掉,可是这老小子就是这样为了我一个小小的粮官把那群畜生砍了个人仰马翻。后面听说他被主将打了二十军杖,呦,还比你少五板。”

慕璃脸色尴尬,我本来说的就是二十板子,但可恶的公主又赏了我五板。

“军中大小事不少,但这老小子一打胜仗就找老子喝酒,每次都让我带酒,嘿嘿,这王八蛋子不知道我不能随便动用军粮的吗,每次都跟我说是将军设宴用的。也多亏这小子,我才能在军队里安身立命啊。”陈庚天有些惆怅。

“后来啊,我们在北边守夷,玉阳关外边,黑压压的全是人头啊!蛮夷的骑兵那是真的难缠,我们打了很久很久,但蛮夷就跟杀不完一样,杀出去就是骑兵,杀出去就是骑兵,后来没办法,北堤城里没多少军资了,将军下令退守平夷城,前军变后卫,后卫打前阵往平夷城。北堤城虽是我们的门关,但却是一座军城,但平夷城一旦失守,那屠戮的就是百姓了。”

“你爹在后军与蛮夷缠斗,掩护大军,但哪里缠斗的过匈奴啊,他们全是骑兵,刚跑一段就追上,刚跑一段又追上,行军速度根本比不过他们。前营主将本打算亲自带军反扑一阵杀一杀蛮子的锐气,但谁知道那老小子那一天清晨就跑出去凿阵,就一个人,探子都以为他要投敌了去禀报主将,但第二批探子回报的时候就知道你爹已经死了,武夫一身的劲给他发挥到极致了,精血耗尽,千疮百孔。你爹对峙的最后,斩出了人生最为惊艳的两刀,一刀破敌阵,三千成亡魂。再刀斩军首,蛮夷竞败走。史书上留下了这么一首绝诗。“

陈庚天老气横秋的脸上有了泪痕,“等到前军傻到前阵,蛮夷早就跑了。只有你爹的尸首还站在那,战马都死了。主将把你爹接了回来,陛下想与嫂子封赏,但等到赏赐到达北境时,你才刚刚诞生,嫂子也随大哥走了,走之前把你托付给我,嫂子最后做的事也不多,为你取名沈成诗,字念阳,希望你能和大哥一样一战成诗。”

初到这个世界的慕璃没经历过什么大场面,但就昨天和赵虎谈论那一阵知道亲爹干了件惊天动地的事,他也有过很多猜忌,但唯独没想到亲爹能一人凿阵,还杀退匈奴。爹这两刀展现出与他武力完全不匹的两刀,很不合理,得留意。但,这个爹也是很豪气壮阔的人啊,生当作人杰就是这样吧。

“但你跟了我,陛下认为还是让忠烈的子嗣享清福吧,赐予大哥爵位,但大哥已经走了,这爵位就成了你的,但你那时还小,基本算不得奖赏,就把避暑山庄的差事交给我了,前几年我看你年岁也长了就把这个差事归还与你,但并未与你提及你的爵位,现在你懂事了,就该叫你一声沈伯爵了。”陈庚天说的有些语重心长,似乎在与过去诀别,又像是物是人非之痛。

“不,爹。你对我有养育之恩,这声伯爵我当不得,我还是你儿子,就不能乱了辈分。”不管是慕璃还是沈成诗听了这些也该为过去释怀了,现在,就当进入沈成诗儿子的身份。

陈庚天含着泪颔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