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道别(1 / 2)

掀开衣服,凯尔斯急忙看向自己的胸口。

与胸骨齐平,左肋中间心脏的位置,因为这具身体的消瘦,透过皮肤能看见心脏一下一下愉快的跳动着。

又伸手来回摸了摸,皮肤的触感温热而粗糙。

明明只是个梦而已,大惊小怪的......

穿越之后我是不是稍微有点反应过激了......

凯尔斯松了一口气,把衣服撩回原状,拍了拍屁股跟随人群一同出发。

按照他的估计,再走上几里地,就可以改道转向史塔尔镇。

先去史塔尔镇碰碰运气,实在不行我再去王都。凯尔斯默默地计划着。

就在他这么计划着的时候,包菜头又从远处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这小子又作什么妖,他总不能再表演个花活吧......

“凯哥!”包菜头一脸讨好的凑了过来,他拿出一个小布包,递给了凯尔斯。

“这是什么,先说好呀我不要你的坚果...我的天!”

凯尔斯接过包菜头的布包并打开,里面是十枚金灿灿的拜恩斯金币!

“咱俩,本来就是好兄弟!”包菜头一脸自豪,“这次,也是你救了我。”

擤了下鼻涕,他接着说:“我和我爹说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爹让我给你这个,还说要你一定收下。”

凯尔斯拿着十枚金币,抬首望向前方,老福兰多微笑着对他颔首示意。

一股暖流涌向他的心中,这是他穿越到这第一次感受到善意。

“我还知道,凯哥你不去王都。”包菜头又说,“等你安顿下来,有空还要来找我玩。”

说罢,他嘿嘿一笑,转身又屁颠屁颠跑远。

凯尔斯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暗念:我会再来找你玩的。

在拜恩斯帝国的货币体系中,货币的价值是和黄金等金属直接挂钩的。

金币的正面是拜恩斯帝国的国王康斯坦丁一世的大头头像,人们习惯称其为索勒斯金币。一枚完整的索勒斯金币可以兑换二十枚银币,一枚银币又可以兑换二十五枚铜币。

同时,人们在交易时也支持碎币,比如半枚索勒斯金币可以兑换十枚银币,依此类推。

离开人群,和小镇里的人们道别后,凯尔斯就踏上了独自去往史塔尔镇的道路。现在他正靠在小路边的树下,心中默默盘算着这些。

记忆中,曾经的凯恩斯从来没有拥有过一枚完整的金币。

更多的时候里打短工做农活的报酬是零散的碎铜币。

而他就用这些碎铜币去购买一些粗面包,羊奶酪等穷人的食物填饱肚子。

记忆中,老福兰多先生也的确对他不差,这十枚金币在战争的年代里更显得意义珍贵。

要知道,在霍姆镇,一名普通的工人可能一年的收入也才五枚索勒斯金币。

即使是靠近城镇中心稍微奢华一些的别墅小屋,一枚索勒斯金币也足以支付其一年的租金。

有了这些钱,他可以安稳舒适的生活好一阵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啊......现代人诚不欺我!

等到了史塔尔镇,他不必苦于生计一边做工一边找人。他大可以先租下一间较为合适的公寓解决住房问题,甚至在当地的报社刊登信息去寻找亲戚。

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轻巧的照拂在凯尔斯的身上,想着想着,他忍不住又犯困打起盹来,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一直向上再向上,飘到了高高的天上,以俯瞰的视角看着地上的这一切。

随后继续攀升,穿越云朵和蓝天,直至刺破天空,最后来到了......

凯尔斯睁开双眼,周围的景象让他震惊的张大了下巴。

他发现自己再次来到那座宫殿内,曾经梦中见到的那一座。

只不过这次变了一番景象,宫殿内的黑暗已尽数褪去,内壁的景象暴露了出来,四面墙壁上刻满了各种凯尔斯看不懂的文字,地面上仍然是那些洁白的砖石,只是现在却显得萧瑟清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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