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5(2 / 2)

“我不能只凭借刘小山的一面之词就无条件相信他。你觉得刚才刘小山给你讲的故事,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自然吗?”

“呃,如果要说不自然的话,我觉得“云云”会主动要求在只有一个陌生男人的酒店房间里去洗澡是不太正常的。虽然说她可以锁浴室的门,但万一门被对方强行打开了呢?这种酒店浴室的门栓根本就不牢固,任何人都会觉得这样没有安全感了……我不知道怎么描述,除非……”

“除非不介意和对方发生性行为,否则是不可能做到的。在这点上我和你的判断差不多,但每个人主观上对安全感的判断是有差异性,这一点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江潮皱了皱眉,思考了一下,继续说到,“你有没有注意到,刘小山说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和胡锋吃饭,是胡锋拿他的手机和“云云”约的时间,胡锋还拿他手机给“云云”转了520块,“云云”才答应和刘小山约会的。如果说胡锋能拿刘小山的手机聊V信是因为他可能是让烂醉中的刘小山主动或者自己按着刘小山的手解锁了手机,但胡锋居然连刘小山的支付密码都能知道?这不符合常理。”

“而且,”江潮似乎斟酌了下措词,但还是决定直接说,“按照刘小山的描述,“云云”的工作其实就是在网上做色/情擦边的福/利主播,显然是想赚快钱的那种女生,刘小山也说他在和“云云”第一次约会之后一直不能把再“云云”约出来,直到胡锋转了这个520,这既说明“云云”看中的就是刘小山的钱,也说明刘小山这个人并不大方。刘小山不舍得再第一次约会后继续给“云云”花钱,也因为本来他就没什么钱,但刚才刘小山的描述里,他对于转钱这件事并没有表达任何情绪,这就显得违和了,那么胡锋从刘小山手机上转的520究竟是谁出的钱?

“所以你刚才才会问刘小山,胡锋有没有给过他钱?我记得他的回答是没有。”

“对,但是在回答案发前有没有收过胡锋钱的问题上,他的说法是含糊的。”

“所以刘小山撒谎了?”

“只能说刘小山的回答可能与事实真相并不符合,他未必是故意说谎”,江潮补充道,“而且,我们是他的辩护律师,对委托人的做法还是应该尽量从善意的角度解读。”

“那不管他是故意还是无意的,如果他真的说了与事实不相符合的话,我们要指出来吗?”

“发现当事人有没有撒谎,再戳破他撒的谎,这是警察和公诉人的工作。而律师的工作则是要判断司法机关是不是已经发现了委托人在撒谎,如果委托人的谎言早就被司法机关戳破了,当然要尽快告诉委托人认清现实,别心存侥幸。”

“那如果公诉人没有发现呢?”

江潮面上浮起一个诡谲的笑容,瞥了苏小茉一眼,“那我们就找一个没有公诉人没有警察也没有我们委托人的地方,躲起来嘲笑司法机关居然被骗了,然后庆祝我们捡到了胜利。”

“……”苏小茉一时语塞,她直觉江潮在逗弄她,但江潮说的话似乎也是有道理的,做律师的该不该把自己委托人没有被公诉机关发现的问题披露出来……她开始努力回忆之前在学校里老师是否有教授遇到这种情况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哈哈哈哈你可太好逗了,”结果反而是江潮大笑出声,“刘小山从被抓到批捕到今天我们来会见他,都已经在里面呆了三个多月了。他一直没有认罪,但没有在批捕前被释放,大概率是他说的话和警方搜集到的证据所呈现出来的事实不吻合,他早就被戳破是在撒谎,只是他自己还不知道。”

“那还是有小概率的可能性啊,小概率会是什么?”

“小概率的可能性就是司法机关的判断是不信任刘小山的证词,认为他在撒谎,但是司法机关掌握的现有证据和他说的内容并不矛盾。真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轮到我们律师大显身手了。”

这下苏小茉更迷糊了?“意思是我们要帮刘小山圆谎?”

“判断刘小山有没有撒谎,只是律师避免因为盲目信任委托人而导致不能客观的以第三方角度去研判案情,以至于不能完成帮助委托人这项工作而已。至于委托人有没有犯罪,不是看我们相信不相信他,也不是看他有没有撒谎,而是看证据怎么说。证据说他没有罪,那么即便他撒了无数个谎,他也没有犯罪。但证据说他有罪,他的撒谎就是在有罪的基础上,错上加错,律师有义务指出来让委托人衡量要不要坚持撒谎。律师要是在证据的基础上分析案情,决定辩护方向、帮助委托人理顺思路,尽可能的对他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从而让他能被判得轻一点。”

“那我们要怎么找证据?”

“错。”江潮反驳苏小茉,“一般来说轮不到律师找证据。影视剧都快把律师拍成兼职私家侦探了,但法学专业出身的有这种想法可是太危险了:记住,律师没有调查权。先不说找得到找不到证据,真去现场摸半天摸到一个纽扣,拿出来第一时间不是破案了,而是律师要被怀疑伪造证据了——不但委托人没洗清嫌疑,我们倒可能被抓进去了。所以,律师能提供的证据一定是能清晰的追溯来源的,绝对不能有任何合法性的争议。但是在我们接触到委托人时,案件已经被调查了几个月所以我们先去检察院阅卷,直接从现有卷宗中找茬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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